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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赋予软饮料甜味的食品添加剂。 |
| 执行标准 | 国家标准GB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CAS | 55589-62-3 |
| 型号 | 国家标准GB |
| 包装规格 | 25公斤包装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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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赛蜜(Acesulfame Potassium),化学名称为乙酰磺胺酸钾,又称AK糖,是一种人工合成的非营养型高甜度甜味剂。
在CAS号与分子式方面,其通用CAS号登记为 55589-62-3。其代表性分子式通常表示为 C?H?KNO?S,相对分子质量约为 201.24。
在性状方面,安赛蜜通常呈现为无色或白色的结晶性粉末,无臭,具有强烈的甜味,甜度约为蔗糖的200至250倍,但在高浓度时可能会带有轻微的苦味。该产品极易溶于水,微溶于乙醇。安赛蜜的化学性质非常稳定,对光、热(可耐受225℃高温)及酸(适用pH值范围为3-7)均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在空气中不吸湿,常温下散装放置数年亦无分解现象。
在食品工业中,安赛蜜主要作为甜味剂,广泛应用于饮料、焙烤食品、果冻、糖果、蜜饯、调味品及无糖胶基糖果等类别中。
合规限量与参考用量:
法定使用标准:依据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安赛蜜在各类食品中的最大使用量有严格的法定限制。具体规定如下:焙烤食品、果冻、饮料类、糕点、面包、八宝粥罐头、加工食用菌和藻类、盐渍/酱渍蔬菜、蜜饯类、果酱、水果罐头、冷冻饮品(食用冰除外)的最大使用量为 0.3 g/kg;酱油为 1.0 g/kg;调味品为 0.5 g/kg;调味和果料发酵乳为 0.35 g/kg;糖果为 2.0 g/kg;烘焙/炒制坚果与籽类为 3.0 g/kg;无糖胶基糖果为 4.0 g/kg;餐桌甜味料为 0.04 g/份。
复配使用限制:若安赛蜜与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共同使用,需将后者的用量乘以0.44转换为安赛蜜用量,两者之和不得超过上述标准中规定的安赛蜜最大使用量。
安全性评估: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的食品添加剂联合委员会(JECFA)设定的每日允许摄入量(ADI)为 0~15 mg/kg体重。
配方折算:不同厂家提供的安赛蜜在纯度及规格上存在差异,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不要直接套用固定数值。
在农业及动物饲料领域,安赛蜜主要作为动物饲料甜味诱食剂使用。
主要用途与用法:作为功能性甜味剂参与畜禽及水产配合饲料的生产,利用其高甜度及良好的水溶性改善饲料的适口性。
参考用量: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生产中应根据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进行调整。
在工业领域,安赛蜜主要作为精细化工合成的原料及医药中间体使用。
主要用途与用法:
医药中间体:作为重要的合成前体,参与特定药物制剂(如药用糖浆、咀嚼片、泡腾片)的生产加工,用于改善药品的苦味或不良口感。
化工合成:作为特定化学反应的底物,参与多肽类衍生物的制备。
参考用量:在上述领域中,安赛蜜主要作为工业原料参与生产加工。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医药与保健品:在工业上作为无糖制剂的矫味剂原料,参与相关药品的生产加工。
化妆品与日化:利用其甜味特性,可作为矫味剂或风味改良成分参与牙膏、漱口水等口腔护理日化产品的配方。
发酵与合成:可作为生物发酵过程中的特定底物,或参与各类衍生物的制备。
参考用量:在上述领域中,安赛蜜主要作为工业原料或合成前体参与生产加工。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非药物声明:安赛蜜作为工业原料、食品添加剂或日化原料,不具备功能,不得宣称。
合规与换算:不同厂家提供的安赛蜜在纯度及规格上存在差异,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不要直接套用固定数值。
配伍与储存:安赛蜜单独使用时高浓度下可能带有苦味,与阿斯巴甜等甜味剂混合使用可产生协同增效作用并掩盖后苦味。产品需严格密封、避光存放于常温、干燥、清洁的库房内,防潮、防日晒雨淋,并严禁与有毒有害物质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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