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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营养强化剂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CAS | 73-22-3 |
| 型号 | 国家标准GB |
| 包装规格 | 25kg/件 |
| 外观 | 粉末或结晶、液体 |
| 保质期 | 24月 |
| 主要营养成分 | 生产厂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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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色氨酸(L-Tryptophan),化学名称为L-2-氨基-3-(β-吲哚)丙酸,是一种含有吲哚基的中性芳香族α-氨基酸,也是人体和动物的氨基酸之一。
在CAS号与分子式方面,其CAS号登记为 73-22-3,分子式为 C??H??N?O?,相对分子质量为204.23。
在性状方面,L-色氨酸通常呈现为白色至微黄色的结晶或结晶性粉末。该产品无臭或微臭,味微苦。其常温下微溶于水(25℃时溶解度约为11.4 g/L),不溶于乙醇、氯仿、乙醚等有机溶剂,但易溶于稀盐酸、氢氧化钠试液及甲酸中。其熔点约为289℃~290℃(伴随分解),具有左旋光活性(比旋光度约为-29.0°至-33.0°)。干粉在常温下较为稳定,但长时间光照易着色,且与其他氨基酸、糖类、醛类共存时极易发生分解。
在食品工业中,L-色氨酸主要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用于平衡谷物蛋白氨基酸模式,提高蛋白质的利用率。
合规限量与参考用量:根据我国相关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L-色氨酸在婴幼儿配方奶粉、谷物辅食、复合氨基酸粉等食品中,需按国标限量进行营养强化。在常规食品(如压片糖果、固体饮料、运动营养补剂等)中的常规添加量一般为配方总重的 0.5%~25%。
配方折算:不同厂家提供的L-色氨酸在纯度(常见规格如食品级≥98.5%或99%)上存在差异,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在饲料工业中,L-色氨酸是重要的功能性氨基酸添加剂,用于补充氨基酸平衡,促进动物并改善能力。
合规限量与参考用量:依据《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农业部公告第2625号),L-色氨酸在配合饲料或全混合日粮中的推荐用量及限量(均以干物质含量88%为基础,以氨基酸计)如下:畜禽和鱼类推荐用量为 0~0.1%,虾类推荐用量为 0~0.3%。
配方折算:预混料、浓缩饲料及精料补充料中的添加量,需按其在配合饲料中的使用比例进行折算。
在农业种植中,L-色氨酸是植物体内生长素(如吲哚乙酸,IAA)生物合成的重要前体物质。
参考用量:具体施用量需根据作物种类及施用方式进行调整,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在工业与化工领域,L-色氨酸可作为有机合成中间体及特定工艺助剂使用。
化工合成与助剂:作为生化试剂、细胞培养组分,或用于合成特定衍生物。
参考用量: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具体的工业用途、工艺要求及反应条件进行调整,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
医药与保健品:L-色氨酸是氨基酸类药、复方氨基酸大输液及综合氨基酸制剂的重要原料,在工业上用于合成多种药物及营养补充剂。
化妆品与日化:在化妆品中可作为皮肤调理剂及配方组分。
发酵与合成:作为生物发酵过程中的特定底物,或参与各类衍生物的制备。
参考用量:在上述领域中,L-色氨酸主要作为工业原料或合成前体参与生产加工。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非药物声明:L-色氨酸作为工业原料、食品添加剂或化妆品原料,不具备功能,不得宣称。
合规与换算:不同厂家提供的L-色氨酸在纯度及规格上存在差异,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不要直接套用固定数值。
储存条件:该产品极易受光照、高温氧化变黄,必须密封、避光、阴凉低温(如2-8℃)干燥保存,严禁与强氧化剂混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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