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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其他原料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型号 | 国家标或企业标准 |
| 包装规格 | 25kg包装 |
| 外观 | 粉末至结晶或液体 |
| 保质期 | 722天 |
| 主要营养成分 | 1+1澄清剂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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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澄清剂”并非国家标准化命名体系中的通用化学物质名称,而是特定厂家或行业内对某类双组分复配型澄清助剂(通常由A组分和B组分组成,需先后或按比例配合使用)的商品名或俗称。常见基础成分包括壳聚糖、明胶、皂土、硅藻土、单宁酸等天然或改性高分子物质。由于不同生产企业的配方、有效成分含量及A/B组分比例存在差异,该产品不存在统一固定的CAS号和单一分子式。以下信息基于公开技术资料及行业通用实践整理,具体应用时务必以所购产品的技术说明书(TDS)及安全数据表(SDS)为准。
一、基本标识信息
中文名称:1+1澄清剂(商品名/型号) 英文名称:1+1 Clarifying Agent / Dual-Component Clarifier CAS号与分子式:无统一CAS号和单一分子式。若A组分为壳聚糖,则对应CAS号为9012-76-4;若B组分为明胶,则对应CAS号为9000-70-8;若含膨润土等矿物成分,则对应相应矿物CAS号。实际产品为复配混合物,需根据具体组分确定。 性状:通常为两套独立包装的粉末、颗粒或液体(分别标记为A剂和B剂)。部分水溶性组分可直接溶于水或弱酸溶液;不溶性组分需分散后使用。无味或略带特征性气味。储存时需避光、密封、防潮,A/B组分应分开存放。
二、各行业用途、用法及用量
(一)农业及农产品深加工行业(重点介绍)
在农业领域,“1+1澄清剂”主要作为农产品采后加工及中药材初加工过程中的物理化学处理助剂,用于提升液体农产品的感官品质与稳定性,不涉及田间种植或活体农业投入品用途。
用途
中药材提取液精制:用于处理枸杞、黄芪、当归、人参等根茎类、果实类药材的水提液或醇提液,通过A/B组分协同作用,去除淀粉、果胶、蛋白质、鞣质等大分子悬浮杂质,提高药液澄明度,同时保留目标活性成分。
果蔬汁及植物饮料澄清:用于苹果汁、葡萄汁、茶多酚提取液、食用菌多糖液等农产品加工品的澄清处理,改善透明度,防止货架期内二次沉淀。
农业副产物高值化利用:在果皮、籽粕、茎叶等废弃物中提取天然色素、黄酮、多糖等功能成分时,作为纯化辅助手段,提高提取物纯度与得率。
用法
配制:按产品说明书要求,分别将A剂和B剂配制成规定浓度(常见为1%~5%)的工作液。壳聚糖基A剂需用稀酸溶解;矿物基B剂需充分搅拌分散成均匀悬浮液。
添加顺序:通常先加入A剂,搅拌均匀后再加入B剂(或按厂家指定顺序),确保两组分在体系中充分反应。
絮凝与分离:加完后温和搅拌数分钟,静置30分钟至数小时,待絮团形成并沉降后,采用过滤、离心或压滤方式完成固液分离。
用量与添加量
低黏度、低杂质提取液(如花类、叶类水提液):总添加量可低至0.02%~0.15%。
高黏度、高淀粉/蛋白含量提取液(如根茎类、多糖类提取液):总添加量可能需达0.3%~0.6%,甚至更高。
不同品种、产地、采收期的原料,其提取液理化性质差异,必须通过小试确定适宜添加量及A/B比例。
常见参考用量范围:根据公开技术资料,1+1澄清剂(以A+B总质量计)在中药材提取液及农产品加工液中的添加量一般为待处理液体质量的0.02%~0.6%(即200~6000 mg/kg)。其中A剂与B剂的配比通常为1:1至1:3不等,具体依产品型号而定。
场景差异化说明:
合规与换算提示:上述均为常见参考范围,非法定标准或固定值。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及工艺要求进行调整。目前未查询到针对所有农产品加工场景的统一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二)食品工业
用途:作为食品加工助剂,用于果汁、果酒、茶饮料、植物蛋白饮料、发酵饮品等的澄清处理。
用法与用量:用法同农业领域,需注意A/B组分添加顺序。常见参考总用量为待处理液体总量的0.02%~0.6%。作为食品加工助剂,其使用需符合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关于加工助剂的规定,且应在终产品中去除或残留量符合限量要求。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三)工业及化工领域
用途:用于天然产物提取液精制、废水处理、胶体溶液净化等。
用法与用量:工业领域参考总用量通常为0.1%~1.5%;化工场景可能达0.5%~3%。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四)纺织行业
用途:用于植物染料提取液澄清,提高染色均匀性。
用法与用量:常见参考总用量为染液总量的0.1%~0.8%。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五)其他行业(医药、保健品、化妆品、日化、发酵、合成、衍生物)
在公开资料中,未查询到“1+1澄清剂”作为标准化产品在医药、保健品、化妆品、日化、发酵、合成及衍生物等行业中有明确工业化应用或标准使用方法。
医药与保健品:在药物或保健品原料提取中,可能使用壳聚糖、明胶等单一成分作为纯化助剂,但属于基础原料应用,而非直接使用“1+1澄清剂”商品名产品。具体工艺参数需根据实际产品规格及GMP要求确定。
化妆品、日化、发酵、合成、衍生物:目前未查询到可靠的具体用途及添加量数据。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三、重要合规与安全提示
产品规格差异:市场上“1+1澄清剂”产品剂型(粉末、颗粒、液体)、有效成分浓度、A/B组分比例因厂家而异。不同规格产品在相同场景下的有效成分实际投料量不同,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储存条件:A/B组分应分开存放,避光、密封、阴凉干燥处保存,避免受潮、高温及杂气污染。
法规合规:食品领域须符合GB 2760;药品及保健品原料加工须符合药用辅料标准及GMP。超范围或超量使用可能违规。
宣传合规:不得宣称、或预防作用;不得使用“”“”“安全”等极限词或保证性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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