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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型 | 其他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外观 | 粉末、液体、结晶 |
| 包装规格 | 1kg小包装、25kg大包装 |
| 有效物质含量 | 致电咨询 |
| 是否进口 | 否 |
| 类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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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麻油香精是一种通过提取或调配工艺制成的复配型香精混合物,旨在模拟天然芝麻油特有的浓郁坚果香、油脂香及烘烤气息。
CAS号:芝麻油香精属于多种化合物调配而成的复杂混合物,没有统一的单一CAS登记号。其部分关键特征致香成分及对应信息如下:1,6-己二硫醇、糠基硫醇、二糠基硫醚、二糠基二硫醚(含硫化合物,芝麻特征香气来源);2-乙酰基吡嗪、4-甲基-5-羟乙基噻唑(含氮杂环化合物);呋喃酮以及增香剂(乙基麦芽酚、甲基环戊烯醇酮/MCP)。
分子式:作为多组分混合物,无单一固定分子式。
性状:外观通常呈现为液体(淡黄色至黄褐色)、粉末或结晶,具有浓重的芝麻烘烤特征香气,香气自然、逼真。
合规说明:作为食品用香精,其使用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 30616-2020)等相关法规。使用应遵循不危害人体健康、不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质量缺陷、不掺杂掺假、不降低营养价值的原则,并在达到预期效果前提下尽可能降低使用量。需特别注意,纯芝麻油(GB/T 8233)中不得添加任何香精香料,芝麻油香精用于调味油、调味酱料、方便面、肉制品、火锅底料等非纯油脂类产品。
用途:广泛用于赋予各类食品芝麻风味,常见于:
调味品与酱料:芝麻油香型的调味油、火锅底料、凉拌汁、复合调味料等。
方便食品:方便面(调味粉包、酱包)、速食汤品等。
烘焙食品:芝麻饼干、面包表面装饰、糕点等。
休闲食品:膨化食品、芝麻糖等。
用量与添加量:
调味品、酱料:常见参考添加量约为 0.05%~0.2%。
方便食品、速食汤品:常见参考添加量约为 0.05%~0.2%。
烘焙食品:常见参考添加量约为 0.05%~0.2%。
休闲零食:常见参考添加量约为 0.05%~0.2%。
通用参考范围:一般建议添加量在配方总质量的 0.05%~0.2% 之间。
细分参考用量:
用法:按生产配方需求适量添加,通常在食品生产后期(如混合、调味阶段)加入,避免长时间高温处理导致香气成分过度挥发;部分耐高温香精可用于烘焙、油炸等工序。
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风味及工艺要求调整。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用途:
日化产品:用于香皂、沐浴露、洗护用品等,赋予产品具有烘烤坚果特征的芝麻油风味。
工业产品:用于空气清新剂、香薰蜡烛、塑料、橡胶制品等的气味调节。
用量与添加量:
日化产品通用参考范围:一般添加量约为配方总质量的 0.1%~0.5%。
工业产品:一般添加量低于 1%。
用法:在日化产品基料制备完成后,与其他香原料一同加入并混合均匀。建议在体系温度降至 40~50℃ 时加入以减少挥发。
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用途:
化工领域:作为芳香剂组分,用于调配香精、空气清新剂、香薰液、工艺香氛等产品,提供具有辨识度的烘烤坚果风味。
纺织行业:用于纺织助剂(如柔软剂、芳香整理剂)的加香,使织物带有烘烤坚果特征的风味。
用量与添加量:
整理液/柔软剂配方:常见参考添加量约为 0.05%~0.2%。
相对于织物重量:常见参考添加量约为 0.1%~1.5%。
化工调香基础原料:常见参考添加量约为调配香料总质量的 0.2%~1.0%。
纺织品香味整理:
用法:化工领域与乙醇、丙二醇等溶剂及其他香原料按比例混合后加入;纺织品通过浸渍、浸轧等工艺施加于纤维表面。
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用途:
化妆品/日化:利用其含有的香气成分,可作为香精香料,参与护肤或洗护产品的配方研究,作为调香辅助组分。
医药/保健品/发酵/合成:可作为香精香料原料参与配方研究,或作为工业提取分离的前体及生物转化的底物。
饲料/农业:目前未查询到芝麻油香精在这些领域的常规应用资料。
用量与添加量:
化妆品/日化/医药/保健品等:具体添加量受批准的配方及工艺规程严格约束。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其他行业: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芝麻油香精的规格因原料来源、调配工艺及有效成分含量不同而存在差异。在实际生产和配方应用中,若需折算有效成分,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安全与合规提示:
合规应用:所有涉及该产品的应用均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确保原料使用的合规性与安全性。食品级芝麻油香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工业级产品严禁用于食品加工。在医药、保健品等领域,具体用量必须以批准的配方或工艺规程为准,不得自行推算或套用其他产品的数据。严禁宣称任何。
储存要求:需密封、避光、置于阴凉干燥处保存,避免高温高湿环境导致产品挥发、变质或香气改变。
规格差异:由于不同厂家采用的调配工艺及质量控制标准存在差异,产品的实际成分组成及适用性会有所不同。在使用前,建议向原料供应商索取完整的合规性文件(包括产品配方说明、成分分析报告COA及产品技术规格书),并核实产品规格与实际应用需求及法规要求的匹配性。
健康与使用提示:
不能替代药物:芝麻油香精属于食品用香精或工业香料,不得宣称预防、功能,不可替代药物。
特殊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需在专业指导下使用;对芝麻或相关成分过敏者应避免接触或食用。
不可直接食用:本品不可以直接食用,不能和有毒物品存放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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