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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型 | 其他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外观 | 粉末、液体、结晶 |
| 包装规格 | 1kg小包装、25kg大包装 |
| 有效物质含量 | 致电咨询 |
| 是否进口 | 否 |
| 类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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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药香精是一种通过调配或提取工艺制成的复配型香精混合物,旨在模拟山药特有的草本与清淡甜香风味。
CAS号:山药香精是由多种香料化合物(如醇类、醛类、酮类、酯类、含氮杂环化合物等)及辅料调配而成的混合物,因此没有统一的单一CAS号。市面上个别供应商标注的单一CAS号仅为贸易归类或指代其中某一特征成分的参考,并不代表香精整体的化学身份。其部分常见特征香气成分及对应信息如下:2-乙酰基吡咯(坚果/烘烤香)的CAS号为1072-83-9;己醛(青草/脂肪香)的CAS号为66-25-1;香兰素(甜香)的CAS号为121-33-5;丙二醇(常用溶剂)的CAS号为57-55-6。
分子式:作为多组分混合物,无单一固定分子式。其部分成分的分子式参考如下:2-乙酰基吡咯(C?H?NO)、己醛(C?H??O)、香兰素(C?H?O?)、丙二醇(C?H?O?)。
性状:外观通常呈现为粉末、结晶或液体,具有特殊的山药气味,无异味。
用途:广泛用于赋予或调配山药特征风味,常见于饮料(植物蛋白饮料、固体饮料等)、糖果、烘焙食品(蛋糕、饼干、面包)、冰淇淋、乳制品(酸奶)、果冻、休闲食品、固体即冲饮料、调味品及速食汤料等。
用量与添加量:
通用参考范围:具体依产品标准与配方平衡而定,常见参考用量大致为:饮料约 0.05%~0.2%,糖果约 0.05%~0.3%,烘焙食品约 0.05%~0.2%,乳制品约 0.05%~0.2%。
用法:一般在配料混合阶段加入;对热较敏感的规格,也可在冷却阶段(如50℃以下)或成品前阶段加入。
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风味及工艺要求调整。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用途:可作为加香组分用于空气清新剂、家居香氛、清洁用品(洗洁精、洗衣液等)、塑料、橡胶、工艺品、文具、玩具、涂料、油墨等产品中,提供山药草本与清淡甜香混合气味;也可作为香料中间体或溶剂组分,用于合成其他香料化合物。
用量与添加量:
通用参考范围:添加比例通常依产品设计与气味强度要求确定,常见在 0.1%~1.0% 范围;作为反应微量组分时常低于 5%。
用法:可直接加入基质搅拌均匀,或先用乙醇等溶剂稀释后使用。
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用途:可用于织物香氛整理(如特色家纺、工艺纺织品、毛巾等),使织物带有山药草本香气。
用量与添加量:
通用参考范围:参考添加量约为整理液质量的 0.05%~0.5%。
用法:一般在柔软剂或整理剂配方中加入,通常通过浸渍、浸轧、喷涂或涂层等工艺施加。
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用途:
化妆品/日化:利用其含有的香气成分,可作为香精香料,参与护肤或洗护产品的配方研究,作为调香辅助组分。
医药/保健品/发酵/合成:可作为香精香料原料参与配方研究,或作为工业提取分离的前体及生物转化的底物。
饲料/农业:目前未查询到山药香精在这些领域的常规应用资料。
用量与添加量:
化妆品/日化/医药/保健品等:具体添加量受批准的配方及工艺规程严格约束。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其他行业: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山药香精的规格因原料来源、调配工艺及有效成分含量不同而存在差异。在实际生产和配方应用中,若需折算有效成分,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安全与合规提示:
合规应用:所有涉及该产品的应用均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确保原料使用的合规性与安全性。食品级山药香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工业级产品严禁用于食品加工。在医药、保健品等领域,具体用量必须以批准的配方或工艺规程为准,不得自行推算或套用其他产品的数据。严禁宣称任何。
储存要求:需密封、避光、置于阴凉干燥处保存,避免高温高湿环境导致产品挥发、变质或香气改变。密封、避光条件下效期一般为24个月。
规格差异:由于不同厂家采用的调配工艺及质量控制标准存在差异,产品的实际成分组成及适用性会有所不同。在使用前,建议向原料供应商索取完整的合规性文件(包括产品配方说明、成分分析报告COA及产品技术规格书),并核实产品规格与实际应用需求及法规要求的匹配性。
健康与使用提示:
不能替代药物:山药香精属于食品用香精或工业香料,不得宣称预防、功能,不可替代药物。
特殊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需在专业指导下使用;对山药或相关成分过敏者应避免接触或食用。
不可直接食用:本品不可以直接食用,不能和有毒物品存放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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