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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型 | 其他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外观 | 粉末、液体、结晶 |
| 包装规格 | 1kg小包装、25kg大包装 |
| 有效物质含量 | 致电咨询 |
| 是否进口 | 否 |
| 类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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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骨香精(常被称为“排骨精”或“排骨味香精”)是一种食品级香精香料,主要用于增强肉类菜肴的香气和口感。它通过模拟肉类在烹饪过程中产生的风味物质(如美拉德反应产物、脂肪氧化产物等),刺激嗅觉和味觉,产生浓郁的肉香感知。
CAS号:排骨香精属于多种化合物调配而成的复配型混合物,没有统一的单一CAS登记号。
分子式:作为多组分混合物,无单一固定分子式。
性状:
外观:通常为颗粒状(Granulated)、粉末状或液体。
色泽:颗粒或粉末多呈淡黄色至浅褐色;液体多为淡黄色至琥珀色油状或水溶液。
气味:具有浓郁的排骨、猪肉或烤肉特征香气,香气逼真、持久,部分产品带有焦香或油脂香。
溶解性:根据剂型不同,分为水溶性、油溶性或水油两用型。
合规说明:作为食品用香精,其使用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相关法规。生产企业必须取得SC认证,且成品中不得检出亚硝酸盐等违禁成分。
用途:
餐饮烹饪:用于红烧排骨、炖肉、卤味、火锅底料、汤底等,可缩短烹饪时间,无需长时间炖煮即可获得浓郁肉香。
肉制品加工:用于火腿肠、肉丸、肉饼、腊肉、香肠等,增强肉感,掩盖低质食材本味,保持口味标准化。
休闲食品:用于膨化食品(薯片、锅巴)、方便面调料包、饼干、素肉等,提供排骨或烤肉风味。
汤料与酱料:用于高汤粉、鸡精、排骨酱、烧烤酱、拌面酱等。
用量与添加量:
固体/颗粒:在搅拌、腌制或炖煮初期加入,确保溶解均匀。
液体:建议在加工后期或冷却阶段(<60℃)加入,或采用耐高温型香精在高温工序加入,以减少香气挥发。
通用参考范围:一般建议添加量在 0.05%~1.0% 之间(以成品总质量计),具体取决于产品风味需求。
餐饮/家庭烹饪:建议添加量为食材重量的 0.3%~1%;家庭单次用量建议不超过 0.5克/500克食材。
汤料/高汤:参考用量约为 20g/1L 沸水(约2%),或根据口味调整。
肉制品/膨化食品:常见参考添加量约为 0.05%~0.3%,部分高风味需求产品可达 0.5%。
液体香精:参考用量约为 0.05%~0.1%。
用法:
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风味及工艺要求调整。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用途:
宠物食品:用于猫粮、狗粮、宠物罐头、冻干等,利用其浓郁的肉香提高适口性和诱食性。
畜禽饲料:在部分水产或特种养殖饲料中,可能作为诱食剂辅助成分,但需严格符合饲料添加剂相关法规。
用量与添加量:
宠物食品:常见参考添加量约为 0.1%~0.5%。
畜禽饲料: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用途:
日化产品:极少用于常规日化。仅在极少数特殊主题(如“美食调”香水、餐厅专用空气清新剂、厨房除味剂)中,可能作为微量组分提供食物气息。
工业产品:目前未查询到排骨香精在塑料、橡胶、涂料等常规工业领域的标准应用资料。
用量与添加量:
特殊日化/工业: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用途:
化妆品/日化:利用其含有的香气成分,可作为香精香料,参与特殊护肤或洗护产品的配方研究,作为调香辅助组分。
医药/保健品/发酵/合成:可作为香精香料原料参与配方研究,或作为工业提取分离的前体及生物转化的底物。
农业:目前未查询到排骨香精在农业领域的常规应用资料。
用量与添加量:
化妆品/日化/医药/保健品等:具体添加量受批准的配方及工艺规程严格约束。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其他行业: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排骨香精的规格因原料来源(如酵母提取物、水解植物蛋白、美拉德反应产物、合成香料等)、调配工艺及有效成分含量不同而存在差异。在实际生产和配方应用中,若需折算有效成分,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安全与合规提示:
合规应用:所有涉及该产品的应用均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确保原料使用的合规性与安全性。食品级排骨香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工业级产品严禁用于食品加工。在医药、保健品等领域,具体用量必须以批准的配方或工艺规程为准,不得自行推算或套用其他产品的数据。严禁宣称任何。
健康提示:
代谢负担:人工合成的呈味物质需经肝脏代谢,长期过量摄入可能增加器官负荷。
味觉依赖:长期接触高强度风味剂可能导致味觉灵敏度下降,形成“非浓味不欢”的饮食习惯。
营养失衡:过度依赖香精可能掩盖低质食材本味,导致蛋白质、矿物质等实际摄入不足。
特殊人群:孕妇、婴幼儿、者应避免食用含合成香精的食品。
储存要求:需密封、避光、置于阴凉干燥处保存,避免高温高湿环境导致产品吸潮结块、挥发或香气改变。
规格差异:由于不同厂家采用的调配工艺及质量控制标准存在差异,产品的实际成分组成及适用性会有所不同。在使用前,建议向原料供应商索取完整的合规性文件(包括产品配方说明、成分分析报告COA及产品技术规格书),并核实产品规格与实际应用需求及法规要求的匹配性。
不可直接食用:本品为食品添加剂或工业香料,不可以直接食用,不能和有毒物品存放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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