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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型 | 其他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外观 | 粉末、液体、结晶 |
| 包装规格 | 1kg小包装、25kg大包装 |
| 有效物质含量 | 致电咨询 |
| 是否进口 | 否 |
| 类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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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菜香精是一种通过调配或提取工艺制成的复配型香精混合物,旨在模拟泡菜特有的酸爽、发酵及蔬菜特征风味。
CAS号:泡菜香精属于多种化合物调配而成的复杂混合物,没有统一的单一CAS登记号。
分子式:作为多组分混合物,无单一固定分子式。
性状:外观通常呈现为粉末、结晶或液体,具有浓郁的泡菜风味,香气逼真,带有发酵特有的酸香与蔬菜底韵。
合规说明:作为食品用香精,其使用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相关法规,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用途:广泛用于赋予各类食品泡菜风味,常见于:
休闲食品:膨化食品、薯片、锅巴、饼干等。
方便食品与调味:方便面调料包、汤料、复合调味料、酱料等。
肉制品:部分风味肉制品或熟食。
用量与添加量:
通用参考范围:一般建议添加量在配方总质量的 0.1%~1% 之间。
常见参考用量:部分产品建议用量为 0.2%~0.5%。
细分参考用量:某些高风味需求产品标注推荐添加量为 0.4%~5%。
用法:按生产配方需求适量添加,在配料阶段加入并搅拌均匀。
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风味及工艺要求调整。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用途:
日化产品:极少用于常规日化产品,但在某些特殊主题(如美食调香水、餐厅专用香氛)中,可能作为微量调香组分。
工业产品:目前未查询到泡菜香精在常规工业领域的标准应用资料。
用量与添加量:
日化/工业产品: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用途:
化妆品/日化:利用其含有的香气成分,可作为香精香料,参与特殊护肤或洗护产品的配方研究,作为调香辅助组分。
医药/保健品/发酵/合成:可作为香精香料原料参与配方研究,或作为工业提取分离的前体及生物转化的底物。
饲料/农业:目前未查询到泡菜香精在这些领域的常规应用资料。
用量与添加量:
化妆品/日化/医药/保健品等:具体添加量受批准的配方及工艺规程严格约束。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其他行业: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泡菜香精的规格因原料来源、调配工艺及有效成分含量不同而存在差异。在实际生产和配方应用中,若需折算有效成分,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安全与合规提示:
合规应用:所有涉及该产品的应用均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确保原料使用的合规性与安全性。食品级泡菜香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工业级产品严禁用于食品加工。在医药、保健品等领域,具体用量必须以批准的配方或工艺规程为准,不得自行推算或套用其他产品的数据。严禁宣称任何。
储存要求:需密封、避光、置于阴凉干燥处保存,避免高温高湿环境导致产品挥发、变质或香气改变。
规格差异:由于不同厂家采用的调配工艺及质量控制标准存在差异,产品的实际成分组成及适用性会有所不同。在使用前,建议向原料供应商索取完整的合规性文件(包括产品配方说明、成分分析报告COA及产品技术规格书),并核实产品规格与实际应用需求及法规要求的匹配性。
健康与使用提示:
不能替代药物:泡菜香精属于食品用香精或工业香料,不得宣称预防、功能,不可替代药物。
特殊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需在专业指导下使用;对泡菜或相关成分过敏者应避免接触或食用。
不可直接食用:本品不可以直接食用,不能和有毒物品存放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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