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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型 | 其他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外观 | 粉末、液体、结晶 |
| 包装规格 | 1kg小包装、25kg大包装 |
| 有效物质含量 | 致电咨询 |
| 是否进口 | 否 |
| 类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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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茶香精是一种模拟抹茶特征香气的复配型香精,由多种挥发性成分(如芳樟醇、香叶醇、己烯醇、吡嗪类等)、溶剂及载体调配而成的复杂混合物,用于赋予产品抹茶特有的清新茶香、微苦回甘与草本底蕴。
CAS号:抹茶香精属于多种化合物调配而成的混合物,无统一的单一CAS号。其部分特征成分的CAS号参考如下:
芳樟醇:CAS 78-70-6
香叶醇:CAS 106-24-1
苯甲醇:CAS 100-51-6
己烯醇:CAS 928-97-2
具体成分及CAS号需以产品检测报告(COA)或安全数据表(SDS)为准。
分子式:作为多组分混合物,无单一固定分子式。其部分特征成分的分子式参考为:
芳樟醇:C??H??O
香叶醇:C??H??O
苯甲醇:C?H?O
己烯醇:C?H??O
性状:外观通常呈现为液体或粉末(依剂型而定)。液体多为无色至淡绿色,粉末多为白色至浅绿色。具有抹茶特有的清新茶香与草本气息,可能伴随轻微豆香或坚果香气。
合规说明:作为食品用香精,其使用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相关法规,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此外,根据《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及GB 7718-2025,若食品中未添加抹茶配料,仅使用香精调配出抹茶风味,应在名称中冠以“抹茶味”或“抹茶风味”等字样。
用途:广泛用于赋予各类食品抹茶风味,常见于:
饮料类:抹茶拿铁、风味乳饮料、茶饮、碳酸饮料、固体饮料等。
冷冻饮品:抹茶冰淇淋、雪糕、冰棒等。
糖果与巧克力:抹茶硬糖、软糖、口香糖、巧克力、奶糖、果冻等。
烘焙食品:抹茶蛋糕、面包、饼干、糕点、馅料等。
乳制品:调制乳、酸奶等。
休闲食品与酱料:膨化食品、方便面调料、酱料等。
用量与添加量:
通用参考范围:一般为配方总量的 0.01%~0.5%。
水溶性香精(饮料、乳饮料):常见参考添加量约为 0.05%~0.2%。
油溶性香精(糖果、烘焙):常见参考添加量约为 0.1%~0.3%。
粉末香精(固体饮料、麦片、休闲食品):常见参考添加量约为 0.05%~1%。
糕点:按面粉重量约 0.05%~0.2%。
面包:按面粉重量约 0.1%~0.3%。
冰淇淋/雪糕:常见参考添加量约为 0.05%~0.15%。
酱料/馅料:常见参考添加量约为 0.05%~0.2%。
用法:按生产配方需求适量添加。对于热敏性香精,建议在冷却阶段(如40–60℃)或成品前加入,或采用微胶囊包埋技术,以避免长时间高温导致香气挥发。添加后需搅拌均匀。
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风味及工艺要求调整。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用途:
日化产品:可作为香原料或香基组分,用于空气清新剂、香薰产品、香皂、洗衣液、洗洁精、洗发水、沐浴露、除臭剂、香水、香薰蜡烛、清洁用品、护肤品等产品的调配。
工业产品:用于塑料、橡胶、涂料、胶黏剂、油墨、工艺品、儿童玩具等产品的加香及气味调节。
用量与添加量:
日化产品通用参考范围:常添加 0.1%~1.0%。
细分日化产品:空气清新剂约 0.5%~5%,洗衣液/洗洁精约 0.1%~0.5%,洗发水/沐浴露约 0.1%~0.5%,香水约 0.2%~1.0%。
工业产品:在塑料、橡胶、涂料等化工产品中约 0.01%~1%(通常不超过1%)。
用法:与其他工业基料共混,或按工艺要求加入生产流程。
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用途:
化工领域:作为香料中间体、调香辅料参与精细化工配方及有机合成(如芳樟醇、吡嗪类化合物参与亲核加成或氧化还原反应,制备香料中间体、功能性材料等)。
纺织行业:可通过浸轧、喷雾、涂层、微胶囊、浸渍、印花等方式用于织物及家纺产品(如丝绸、棉麻面料、服装、家居服、床品、毛巾、窗帘、填充材料、包装无纺布等),也可用于织物柔软剂、芳香整理剂、印花浆料或包装材料加香。
用量与添加量:
作为调香基础原料:一般为总香精质量的 1%~10%。
作为反应中间体:通常为反应体系的微量组分(<5%)。
纺织品香味整理:香味整理液质量占比约 0.05%~2.0%(或相对于工作液重量约 0.5%~2.0%),或按织物重量约 0.05%~0.5% 范围调整,处理液浓度也可参考 10–60 g/L。
用法:纺织品通常采用浸轧、浸渍或后整理处理工艺施加;也可通过微胶囊技术实现缓释效果。
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用途:
化妆品/日化:利用其含有的香气成分,可作为香精香料,参与护肤或洗护产品的配方研究,作为调香辅助组分。
医药/保健品/发酵/合成:可作为香精香料原料参与配方研究,或作为工业提取分离的前体及生物转化的底物。
饲料/农业:目前未查询到抹茶香精在这些领域的常规应用资料。
用量与添加量:
化妆品/日化/医药/保健品等:具体添加量受批准的配方及工艺规程严格约束。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其他行业: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抹茶香精的规格因原料来源、调配工艺及有效成分含量不同而存在差异。在实际生产和配方应用中,若需折算有效成分,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安全与合规提示:
合规应用:所有涉及该产品的应用均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确保原料使用的合规性与安全性。食品级抹茶香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工业级产品严禁用于食品加工。在医药、保健品等领域,具体用量必须以批准的配方或工艺规程为准,不得自行推算或套用其他产品的数据。严禁宣称任何。
储存要求:需密封、避光、置于阴凉干燥处保存,避免高温高湿环境导致产品挥发、变质或香气改变。
规格差异:由于不同厂家采用的调配工艺及质量控制标准存在差异,产品的实际成分组成及适用性会有所不同。在使用前,建议向原料供应商索取完整的合规性文件(包括产品配方说明、成分分析报告COA及产品技术规格书),并核实产品规格与实际应用需求及法规要求的匹配性。
健康与使用提示:
不能替代药物:抹茶香精属于食品用香精或工业香料,不得宣称预防、功能,不可替代药物。
特殊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需在专业指导下使用;对抹茶或相关成分过敏者应避免接触或食用。
不可直接食用:本品不可以直接食用,不能和有毒物品存放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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