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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型 | 其他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外观 | 粉末、液体、结晶 |
| 包装规格 | 1kg小包装、25kg大包装 |
| 有效物质含量 | 致电咨询 |
| 是否进口 | 否 |
| 类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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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香香精是以小麦、大麦等谷物及其加工副产物(如麦芽、麦麸、麦香提取物)为原料,经热反应、酶解、蒸馏、调配等工艺制成的复合香精,主要用于赋予产品浓郁的谷物烘焙香气。
CAS号:麦香香精属于多种化合物(含醛类、酮类、酯类、吡嗪类、含硫化合物及少量氨基酸、肽类等)调配而成的复杂混合物,无单一确定的CAS登记号。其部分特征成分的CAS号参考如下:
芳樟醇:CAS 78-70-6
乙酸乙酯:CAS 141-78-6
苯甲醛:CAS 100-52-7
具体应以产品检测报告(COA)及原料来源为准。
分子式:作为多组分混合物,无单一固定分子式。其部分特征成分的分子式参考为:
芳樟醇:C??H??O
乙酸乙酯:C?H?O?
苯甲醛:C?H?O
性状:外观通常呈现为液体(水溶性/油溶性)或粉末,具有浓郁的谷物烘烤香气与麦芽甜香。
合规说明:作为食品用香精,其使用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相关法规,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用途:广泛用于赋予食品麦香风味,常见于:
烘焙与谷物制品:面包、糕点、饼干、麦芬、燕麦片、早餐谷物棒等。
饮料与乳制品:麦芽奶茶、谷物饮料、植物蛋白饮料等。
其他食品:糖果、调味品、休闲食品等。
用量与添加量:
通用参考范围:一般建议添加量在配方总质量的 0.1%~0.5% 之间(部分资料建议控制在 0.05%~0.8% 范围内)。
烘焙食品:常见参考添加量约为 0.1%~0.5%。
饮料类:常见参考添加量约为 0.1%~0.5%(具体根据产品需量增减)。
用法:将麦香香精直接添加到产品中,并确保与其他原料混合均匀。对于油质香精,需先与油脂类原料混合;对于水质香精,可直接溶解于水中再与其他饮料原料混合。
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风味及工艺要求调整。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用途:
饲料与宠物食品:作为谷物风味剂,为产品提供类似麦类的香气,提升适口性。
香精香料与日用化工:用于制造空气清新剂、香氛、香皂、沐浴露等,提供烘烤谷物香气特征。
烟草工业:作为调香剂添加到烟草中,使其具有独特的烟草香味。
用量与添加量:
啤酒酿造:在啤酒过滤后清酒中添加,参考用量为 10~40 ppm,具体应根据当地口味习惯适当调整。
饲料与宠物食品: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日化产品: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用法:根据产品类型和生产工艺进行调整,以确保达到理想的香气效果。
用途:
化工领域:作为风味原料或有机反应的辅助原料(如吡嗪类化合物的来源),参与特定化工产品的制造过程。
纺织行业:作为特殊功能整理剂的辅助成分,用于天然纤维(如棉、麻)的芳香后处理,实现产品差异化。
用量与添加量:
涂料、油漆、油墨:添加到原料中通过搅拌或研磨分散均匀,具体用量需根据产品配方和工艺进行定制。
纺织品芳香整理:需配合固香剂、柔软剂等主剂使用,具体用量通常根据织物种类、处理工艺及目标留香要求调整。
用法:在配方混合阶段与其他化工组分复配;纺织品通过浸渍、浸轧或后整理处理。
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用途:
化妆品/日化:利用其含有的香气成分,可作为香精香料,参与护肤或洗护产品的配方研究,作为调香辅助组分。
医药/保健品/发酵/合成:可作为香精香料原料参与配方研究,或作为工业提取分离的前体及生物转化的底物。
农业:目前未查询到麦香香精在农业领域的常规应用资料。
用量与添加量:
化妆品/日化/医药/保健品等:具体添加量受批准的配方及工艺规程严格约束。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其他行业: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麦香香精的规格因原料来源、调配工艺及有效成分含量不同而存在差异。在实际生产和配方应用中,若需折算有效成分,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安全与合规提示:
合规应用:所有涉及该产品的应用均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确保原料使用的合规性与安全性。食品级麦香香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工业级产品严禁用于食品加工。在医药、保健品等领域,具体用量必须以批准的配方或工艺规程为准,不得自行推算或套用其他产品的数据。严禁宣称任何。
储存要求:需密封、避光、置于阴凉干燥处保存,避免高温高湿环境导致产品挥发、变质或香气改变。
规格差异:由于不同厂家采用的调配工艺及质量控制标准存在差异,产品的实际成分组成及适用性会有所不同。在使用前,建议向原料供应商索取完整的合规性文件(包括产品配方说明、成分分析报告COA及产品技术规格书),并核实产品规格与实际应用需求及法规要求的匹配性。
健康与使用提示:
不能替代药物:麦香香精属于食品用香精或工业香料,不得宣称预防、功能,不可替代药物。
特殊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需在专业指导下使用;对麦类或相关成分过敏者应避免接触或食用。
不可直接食用:本品不可以直接食用,不能和有毒物品存放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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