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香型 | 其他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外观 | 粉末、液体、结晶 |
| 包装规格 | 1kg小包装、25kg大包装 |
| 有效物质含量 | 致电咨询 |
| 是否进口 | 否 |
| 类型 | 其他 |
玫瑰香精厂家 玫瑰香精生产厂家 玫瑰香精 玫瑰香精厂家添加量 玫瑰香精现货 玫瑰香精添加量 玫瑰香精国标 玫瑰香精用量

玫瑰香精是一种由多种挥发性芳香化合物(如醇类、醛类、酯类、萜烯类等)经调配制成的复合香精,旨在模拟天然玫瑰的特征香气。
CAS号:玫瑰香精为复配型混合物,无固定单一CAS号。其常见成分之一香叶醇(玫瑰精油主要成分)的CAS号为106-24-1。
分子式:由多种化合物组成,无单一明确分子式。代表性成分分子式如:香叶醇(C??H??O)、苯乙醇(C?H??O)。
性状:外观通常呈现为液体(水溶性、油溶性、水油两用、乳化型)或粉末,具有逼真的玫瑰特征香气,香气纯正,留香持久。
合规说明:作为食品用香精,其使用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及相关法规,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
用途:作为风味增强剂,用于乳品、饮料、冷饮、烘焙食品、糖果、调味料等,赋予产品玫瑰香气及柔和滋味。
用量与添加量:
水溶性香精(饮料、碳酸饮料、果汁、棒冰、果冻、冷饮等):参考用量为 0.05%~0.12%。
油溶性香精(饼干、糖果、面包蛋糕及其他烘烤食品):参考用量为 0.1%~0.2%。
水油两用香精(冰淇淋、面包、饼干、糖果及中高档饮料等):参考用量为 0.06%~0.2%。
乳化香精(非透明碳酸饮料、果汁、冰淇淋及糖果等):参考用量为 0.05%~0.12%。
粉末香精(固体即冲饮料、麦片、汤料、休闲食品及糖果饼干等):参考用量为 0.08%~2%。
用法:按生产工艺要求,把香精加入产品中,通常在配料阶段加入并搅拌均匀。
用途:
日化产品:用于香皂、手工皂、洗衣液、护肤品、香水及个人护理品的香型调配。
家居用品:用于香薰、空气清新产品等。
工业产品:用于涂料、电子烟油等产品加香。
用量与添加量:
日化/家居/工业产品:具体添加量依配方体系、香气协调性及产品释放性能调整,需通过稳定性测试验证。
用法:按生产工艺要求加入,确保与其他基料充分混合。
用途:
化工领域:作为芳香原料用于制备日用化学品,或用于研发新型芳香缓释材料。
纺织行业:偶见于文化创意类纺织品的后整理,赋予织物玫瑰香气(非主流应用)。
用量与添加量:
日用化学品:添加量依配方体系及香气要求调整,需通过稳定性测试验证。
芳香缓释材料:用量依载体材料及释放性能通过试验优化。
纺织品:若使用,需通过小样试验确定处理方式及用量,确保香气持久性及不影响织物性能。
用途:
化妆品/日化:利用其含有的香气成分,可作为香精香料,参与护肤或洗护产品的配方研究,作为调香辅助组分。
医药/保健品/发酵/合成:可作为香精香料原料参与配方研究,或作为工业提取分离的前体及生物转化的底物。
饲料/农业:目前未查询到玫瑰香精在这些领域的常规应用资料。
用量与添加量:
化妆品/日化/医药/保健品等:具体添加量受批准的配方及工艺规程严格约束。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其他行业: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玫瑰香精的规格因原料来源、调配工艺及有效成分含量不同而存在差异。在实际生产和配方应用中,若需折算有效成分,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安全与合规提示:
合规应用:所有涉及该产品的应用均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确保原料使用的合规性与安全性。食品级玫瑰香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工业级产品严禁用于食品加工。在医药、保健品等领域,具体用量必须以批准的配方或工艺规程为准,不得自行推算或套用其他产品的数据。严禁宣称任何。
储存要求:需常温避光,放置阴凉通风干燥处保存。开封后请密封及尽快使用,避免高温高湿环境导致产品挥发、变质或香气改变。在密封、避光条件下保质期通常为5年(24个月至60个月不等,具体以产品说明为准)。
规格差异:由于不同厂家采用的调配工艺及质量控制标准存在差异,产品的实际成分组成及适用性会有所不同。在使用前,建议向原料供应商索取完整的合规性文件(包括产品配方说明、成分分析报告COA及产品技术规格书),并核实产品规格与实际应用需求及法规要求的匹配性。
健康与使用提示:
不能替代药物:玫瑰香精属于食品用香精或工业香料,不得宣称预防、功能,不可替代药物。
特殊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需在专业指导下使用;对玫瑰或相关成分过敏者应避免接触或食用。
不可直接食用:本品不可以直接食用,不能和有毒物品存放混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