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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茶香精厂家-应用范围-河北鸿韬
起订量 (公斤)价格
1-25¥80 /公斤
25-1000¥79 /公斤
≥1000¥78 /公斤
  • 产地:中国 红茶香精厂家
  • 发布日期: 2026-10-15
  • 更新日期: 2026-10-15
产品详请
香型 其他
生产许可证编号 SC20137148200057
外观 粉末、液体、结晶
包装规格 1kg小包装、25kg大包装
有效物质含量 致电咨询
是否进口 否
类型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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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茶香精(Black Tea Flavor / Black Tea Essence)是由芳樟醇及其氧化物、香叶醇、苯乙醇、β-紫罗兰酮、2-乙酰基吡咯、麦芽酚等多种香料化合物与溶剂、载体调配而成的复杂混合物,主要用于赋予产品红茶特有的醇厚、焦甜与花果蜜香气息。

一、 基本理化性质

  1. CAS号:红茶香精属于多组分调配混合物,无统一的专属单一CAS登记号。其部分常见特征组分及对应CAS号参考如下:

    • 芳樟醇氧化物(呋喃型):CAS 5989-33-3

    • 苯乙醇:CAS 60-12-8

    • 香叶醇:CAS 106-24-1

    • β-紫罗兰酮:CAS 14901-07-6

    • 2-乙酰基吡咯:CAS 1072-83-9

    • 麦芽酚:CAS 118-71-8

    • 具体应以产品检测报告(COA)及原料来源为准。

  2. 分子式:作为多组分混合物,无单一固定分子式。其部分特征成分的分子式参考为:

    • 芳樟醇氧化物:C??H??O?

    • 苯乙醇:C?H??O

    • 香叶醇:C??H??O

    • β-紫罗兰酮:C??H??O

    • 麦芽酚:C?H?O?。

  3. 性状:外观通常呈现为粉末、颗粒或液体,具有红茶特有的香气,无异味。

二、 各行业用途、用法及添加量参考

1. 食品与饮料行业

  • 合规说明:作为食品用香精,其使用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 30616)等相关法规。

    • 重要法规限制:依据相关法规,纯红茶属于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的食品类别,生产加工过程中不应使用任何食品添加剂。合规的调味茶或代用茶允许按标准使用香精,但此类产品不属于纯红茶范畴。若产品仅使用香精调配风味而未添加实物原料,食品名称须冠以“某味”或“某风味”字样(如“红茶味饮料”),禁止使用易产生误导的名称。

  • 用途:广泛用于赋予或增强食品的红茶风味,常见于茶饮料(冰红茶、奶茶、调味茶饮料)、固体饮料(速溶红茶粉、奶茶粉)、烘焙食品(红茶蛋糕、司康、饼干、面包、馅料)、糖果(硬糖、软糖、红茶糖)、冰淇淋、雪糕、乳制品(调制乳、发酵乳、奶昔)、果冻、蜜饯及休闲零食等。

  • 用量与添加量:

    • 水溶性液体香精(茶饮料、奶茶、果冻):常见参考添加量约为成品质量的 0.05%~0.15%。

    • 油溶性香精(糖果、烘焙食品):常见参考添加量约为 0.1%~0.25%(烘焙食品按面粉质量计约为 0.1%~0.3%)。

    • 粉末香精(固体饮料、奶茶粉、预拌粉、馅料):常见参考添加量约为 0.08%~0.5%。

    • 通用参考范围:一般为配方总质量的 0.03%~0.3%(即300~3000 mg/kg)。

    • 用法:按生产配方需求适量添加,在配料阶段加入并搅拌均匀。具体依产品类型、茶基底浓度、风味强度及工艺条件通过试验确定。

    • 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风味及工艺要求调整。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2. 工业与日化领域

  • 用途:

    • 日化产品:作为调香原料,用于香水、护肤膏霜、洗发水、素、沐浴露、洗手液、洗衣液、空气清新剂、香薰蜡烛、车载香薰、除臭剂、家居清洁用品等,赋予产品东方茶香调或温暖木质修饰气息。

    • 工业产品:用于塑料、橡胶制品(如香味橡皮擦、儿童玩具、汽车内饰件)的气味调节与赋香。

  • 用量与添加量:

    • 香水类:常见参考添加量约为 0.5%~1.5%。

    • 空气清新剂或香薰:常见参考添加量约为 0.3%~2.0%。

    • 香皂或洗衣液:常见参考添加量约为 0.1%~0.5%。

    • 日化调香通用参考范围:一般为配方总质量的 0.1%~1.5%。

    • 塑料、橡胶气味调节:常见参考添加量约为 0.01%~0.3%。

    • 用法:与其他工业基料共混,或按工艺要求加入生产流程。

    • 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3. 化工与纺织行业

  • 用途:

    • 化工领域:作为香料中间体或调香基础原料,用于调配乌龙茶香型、绿茶香型、花果茶香型等其他复合茶香精;或用于部分化工产品(涂料、油墨、塑料助剂、胶黏剂、生物降解材料等)的芳香改性与加工异味掩盖。

    • 纺织行业:通过浸轧、喷雾、涂层、微胶囊或印染后整理等工艺用于织物及家纺产品(茶巾、围裙、床品、窗帘、毛巾、丝绸制品、无纺布包装材料等)加香,或作为织物柔软剂、芳香整理剂中的气味修饰组分。

  • 用量与添加量:

    • 作为调香基础原料参与复配:常见参考添加量一般为总香精质量的 2%~10%。

    • 作为加工助剂或芳香改性剂:常见参考添加量通常为体系质量的 0.01%~0.5%。

    • 纺织品整理液或体系:常见参考添加量约为 0.05%~0.5%(微胶囊整理个别工艺可达 0.5%~2.0%)。

    • 按织物重量(owf)计:常见参考添加量约为 0.1%~0.3%。

    • 用法:在配方混合、乳化或共混阶段与其他化工组分复配;纺织品通过浸轧、喷雾、涂层或后整理处理。

    • 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4. 饲料、农业、医药、保健品、化妆品、发酵、合成及衍生物行业

  • 用途:

    • 化妆品/日化:利用其含有的香气成分,可作为香精香料,参与护肤或洗护产品的配方研究,作为调香辅助组分。

    • 医药/保健品/发酵/合成:可作为香精香料原料参与配方研究,或作为工业提取分离(如提取芳樟醇、β-紫罗兰酮)的前体及生物转化的底物。

    • 饲料/农业:目前未查询到红茶香精在这些领域的常规应用资料。

  • 用量与添加量:

    • 化妆品/日化/医药/保健品等:具体添加量受批准的配方及工艺规程严格约束。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 其他行业: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三、 规格与安全注意事项

红茶香精的规格因原料来源、调配工艺及有效成分含量不同而存在差异。在实际生产和配方应用中,若需折算有效成分,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安全与合规提示:

  1. 合规应用:所有涉及该产品的应用均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确保原料使用的合规性与安全性。食品级红茶香精应符合GB 2760及GB 30616等相关标准,工业级产品严禁用于食品加工。在医药、保健品等领域,具体用量必须以批准的配方或工艺规程为准,不得自行推算或套用其他产品的数据。严禁宣称任何。

  2. 储存要求:需密封、避光、置于阴凉干燥处保存,避免杂气污染,远离火源,避免高温高湿环境导致产品挥发、变质或香气改变。密封条件下保质期通常为24个月。

  3. 规格差异:由于不同厂家采用的调配工艺及质量控制标准存在差异,产品的实际成分组成及适用性会有所不同。在使用前,建议向原料供应商索取完整的合规性文件(包括产品配方说明、成分分析报告COA及产品技术规格书),并核实产品规格与实际应用需求及法规要求的匹配性。

  4. 健康与使用提示:

    • 不能替代药物:红茶香精属于食品用香精或工业香料,不得宣称预防、功能,不可替代药物。

    • 特殊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需在专业指导下使用;对红茶或相关成分过敏者应避免接触或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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