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货号 | 生产厂家 |
| 检测方法 | 国家标准GB |
| 售卖方式 | 包装 |
| 外观 | 粉末至结晶或液体 |
| 规格 | 现货 |
| 保质期 | 722天 |
| 包装 | 25公斤包装 |
| 主要用途 | 提取物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提取来源 | 甜叶菊多酚厂家 |
| 包装规格 | 25公斤包装 |
| 主要成分 | 甜叶菊多酚厂家 |
| 是否进口 | 否 |
甜叶菊多酚厂家 甜叶菊多酚生产厂家 甜叶菊多酚 甜叶菊多酚厂家添加量 甜叶菊多酚现货 甜叶菊多酚添加量 甜叶菊多酚国标 甜叶菊多酚用量

甜叶菊多酚是以菊科植物甜叶菊(Stevia rebaudiana Bertoni)的叶片为原料,经提取、纯化等工艺制得的以多酚类化合物为主要成分的提取物。需特别强调的是,甜叶菊本身及其提取物(主要是甜菊糖苷)在我国已有明确的法规地位,但“甜叶菊多酚”作为特定组分提取物,其法规属性与甜菊糖苷不同。甜叶菊叶已列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卫健委公告2023年第9号),可作为药食同源物质在限定范围内使用;而甜菊糖苷是GB 2760批准的食品添加剂。若拟使用甜叶菊多酚,必须根据其具体成分组成、生产工艺及用途,核实其是否符合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或药食同源物质的相关法规要求。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规定的提取物不得在相应领域使用。
一、 基本理化性质
CAS号:甜叶菊多酚为多组分混合物,暂无统一专属CAS号。其主要多酚成分如绿原酸(Chlorogenic acid, CAS: 327-97-9)、咖啡酸(Caffeic acid, CAS: 331-39-5)、芦丁(Rutin, CAS: 153-18-4)等各有独立CAS号,但无法代表整体提取物。
分子式:作为复杂植物提取物,无单一分子式。
性状:通常为浅黄色至棕褐色粉末,具有甜叶菊叶特有的微苦或草本气息。不同提取工艺(水提、醇提、树脂纯化等)及规格产品在颜色、吸湿性、溶解性及风味上存在差异。高纯度多酚产品色泽较浅,苦味相对较弱。
溶解性:一般可溶于水、乙醇及热水,形成澄清或微浑浊溶液。具体溶解性能因产品规格及后处理工艺不同而异。
二、 各行业用途、用法及添加量参考
1. 食品行业
合规说明:甜叶菊叶已列入药食同源物质目录(卫健委公告2023年第9号),可用于茶叶及相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等类别,食用方式包括泡茶、煮粥、煲汤等,但不包括婴幼儿食品。然而,“甜叶菊多酚”作为提取物,若拟用于普通食品,必须确认其与获批的药食同源物质实质等同,或已获得新食品原料批准,或符合GB 2760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未经批准的提取物不得在食品中使用。
用途:获批后可作为食品配料用于饮料、乳制品、糕点、糖果、方便食品等类别中,提供天然风味或作为功能性辅料。
用量与添加量:
若属于药食同源物质使用范围,应遵守公告中规定的食用方式及不适宜人群(婴幼儿)限制。终产品中的添加量需据此折算。
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由于不同厂家生产的甜叶菊多酚总多酚含量差异较大(如≥5%、≥10%、≥20%等),添加量应以有效成分或原料实际投料量分别计算。
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目前未查询到适用于所有甜叶菊多酚产品的统一国家标准添加量,因为不同批准路径对应的提取物规格可能不同。实际使用时应以对应的法规公告、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若产品未获得相应法规许可或未通过实质等同评估,则不得在食品中添加使用。
2. 保健品行业
合规说明:保健食品的原料使用需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产品配方及技术要求为依据。甜叶菊多酚可作为保健食品原料申报使用,但具体产品的原料来源、规格、用量及功能声称均需经过注册或备案审批。需提供充分的提取物稳定性、成分一致性及安全性评价资料。
用量与添加量:保健食品的原料使用量受批准的配方及工艺规程严格约束。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获批的配方进行换算,不得超出批准范围。由于不同产品中总多酚含量差异较大,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保健品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获批技术资料为准。
3. 化妆品与日化行业
用途:在化妆品中可作为皮肤调理剂使用。植物多酚类提取物在化妆品领域应用逐渐增多,常用于配制护肤类产品(如面霜、乳液、面膜、精华液等)。
用法:一般在配方水相中添加,建议预先分散溶解后加入体系。需注意提取物的色泽、气味对终产品感官特性的影响,以及与其他成分的配伍稳定性。多酚类成分易氧化变色,配方中常需配合抗氧化剂使用。
用量与添加量: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化妆品行业规范、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不同配方体系的添加量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常见参考用量从0.1%到2%不等,取决于产品定位及配方兼容性。
注意:由于不同厂家生产的甜叶菊多酚规格差异较大,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使用前应确认该原料已列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并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4. 医药工业
用途:甜叶菊在传统医药中有一定应用历史,但其多酚提取物作为现代医药原料仍处于研究阶段。可作为天然产物研究的原料来源,用于活性成分(黄酮、酚酸、三萜皂苷等)的提取分离、结构鉴定及工业合成研究。也可作为药用植物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研究对象,用于相关药品的研发及生产加工环节。
用量与添加量:医药领域的原料投料量受药品注册标准及GMP生产规范严格约束。具体使用比例需根据批准的工艺规程或注册标准执行。由于提取物批次间可能存在差异,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获批配方进行换算,不可套用固定数值。目前未查询到适用于所有甜叶菊多酚产品的统一药用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获批技术资料为准。
5. 饲料行业
合规提示:甜叶菊多酚作为饲料原料使用时,需核实是否已列入《饲料原料目录》。若拟作为饲料添加剂使用,需核实是否已列入《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未经列入目录的品种不得在饲料中使用。
用量与添加量: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6. 农业领域
用途:甜叶菊多酚在农业领域可作为生物刺激素或植物源农药的研究对象,用于作物保护相关的研发工作。也可作为天然保鲜剂的研究材料,用于农产品采后处理技术开发。
用量与添加量: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实际使用中应遵守农药管理相关法规,未经登记不得作为农药产品商业化使用。
7. 工业、发酵、合成及衍生物行业
用途:在工业领域,甜叶菊多酚可作为天然抗氧化剂或功能性辅料的原料来源;在生物技术领域,可作为下游衍生物(如高纯度单体、改性多酚等)分离纯化或生物转化的前体。
用量与添加量: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三、 规格与安全注意事项
甜叶菊多酚的规格主要按总多酚含量区分,常见的有总多酚≥5%、≥10%、≥20%、≥30%等标准化提取物,也有按特定单体(如绿原酸、芦丁)含量区分的规格。由于不同厂家采用的原料产地、采收期、提取溶剂、纯化工艺及质量控制标准存在差异,产品的实际多酚组成、色泽、风味及适用性会有所不同。在实际生产和配方应用中,若需折算有效成分,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安全与合规提示:所有涉及该产品的应用均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确保原料使用的合规性与安全性。特别强调:甜叶菊叶虽已列入药食同源物质目录,但“甜叶菊多酚”作为提取物,其食品安全性需根据具体工艺及成分进行评估。在食品中使用时,必须确认所用提取物与获批的药食同源物质公告中的描述完全一致,或已通过实质等同评估,或符合GB 2760相关规定;添加量不得超过公告规定的适用范围,并标注不适宜人群(婴幼儿)。在保健品、医药等领域,具体用量必须以批准的处方或工艺规程为准,不得自行推算或套用其他产品的数据。在使用前,建议向原料供应商索取完整的合规性文件(包括药食同源物质公告编号、提取工艺说明、成分分析报告及产品技术规格书),并核实产品规格与实际应用需求及法规要求的匹配性。储存时应注意防潮、避光、密封保存,避免高温高湿环境导致多酚氧化降解或微生物污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