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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号 | 生产厂家 |
| 检测方法 | 国家标准GB |
| 售卖方式 | 包装 |
| 外观 | 粉末至结晶或液体 |
| 规格 | 现货 |
| 保质期 | 722天 |
| 包装 | 25公斤包装 |
| 主要用途 | 提取物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提取来源 | 蛹虫草提取物厂家 |
| 包装规格 | 25公斤包装 |
| 主要成分 | 蛹虫草提取物厂家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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蛹虫草提取物是以蛹虫草(Cordyceps militaris)的子实体或菌丝体为原料,经提取、浓缩、干燥等工艺制得的真菌提取物。蛹虫草已于2009年被原卫生部批准为新资源食品(现称新食品原料),其提取物作为蛹虫草的加工制品,在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的前提下可用于相应领域。主要化学成分包括虫草素(cordycepin)、腺苷、多糖类、麦角甾醇及氨基酸等。
一、 基本理化性质
CAS号:蛹虫草提取物为多组分混合物,暂无统一专属CAS号。其代表性成分虫草素的CAS号为73-03-0,分子式为C??H??N?O?;腺苷的CAS号为58-61-7,分子式为C??H??N?O?。
分子式:作为复杂混合物,无单一分子式。
性状:通常为浅黄色至棕黄色粉末,气微腥,味微甘或微苦。不同规格产品在颜色、吸湿性及溶解性方面存在差异。
溶解性:水溶性规格可溶于水;部分规格在冷水中溶解较慢,建议温水助溶。具体溶解性能因提取工艺及产品规格不同而有所差异。
二、 各行业用途、用法及添加量参考
1. 食品行业
合规说明:蛹虫草已列入新食品原料名单,可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根据原卫生部2009年第3号公告,蛹虫草的食用量为≤2克/天(以干品计),婴幼儿、儿童、食用真菌过敏者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蛹虫草提取物作为蛹虫草的加工制品,在食品中使用时应折算为蛹虫草干品的等效量,确保终产品中蛹虫草的日摄入量不超过上述限量要求。
用途:可作为风味配料或营养相关原料用于饮料、乳制品、烘焙食品、谷物制品、方便食品、糖果等多个品类。
用量与添加量:
食品中的添加量应以蛹虫草干品等效量≤2克/天为上限进行折算。由于不同厂家生产的蛹虫草提取物提取比例、固形物含量差异较大,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
目前未查询到针对蛹虫草提取物的统一国家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新食品原料公告要求、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食品标签中必须标注不适宜人群及食用限量,消费者每日摄入量不得超过规定限值。
2. 保健品行业
合规说明:保健食品的原料使用需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产品配方及技术要求为依据。蛹虫草可作为保健食品原料申报使用,但具体产品的原料规格、用量及功能声称均需经过注册或备案审批。
用量与添加量:保健食品的原料使用量受批准的配方及工艺规程严格约束。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获批的配方进行换算,不得超出批准范围。由于不同产品中提取物规格差异较大,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保健品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获批技术资料为准。
3. 化妆品与日化行业
用途:在化妆品中可作为皮肤调理剂使用。蛹虫草提取物在化妆品配方体系中具有一定的应用历史,常用于配制护肤类产品(如精华液、面霜、面膜、洗护产品等)。
用法:一般在配方水相中添加,建议预先分散溶解后加入体系。需注意蛹虫草提取物的色泽对终产品外观的影响。
用量与添加量: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化妆品行业规范、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不同配方体系的添加量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常见参考用量从0.05%到1%不等,取决于产品定位及配方兼容性。
注意:由于不同厂家生产的蛹虫草提取物规格差异较大,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4. 医药工业
用途:蛹虫草提取物可作为天然产物研究的原料来源,用于虫草素、腺苷等活性成分的提取分离、结构鉴定及相关药品的研发、工业合成及生产加工环节。
用量与添加量:医药领域的原料投料量受国家药品标准及GMP生产规范严格约束。具体使用比例需根据药典处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工艺规程或注册标准执行。不同剂型、不同规格产品的投料量差异,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获批配方进行换算,不可套用固定数值。
5. 饲料行业
合规提示:蛹虫草及其提取物目前未被列入我国《饲料原料目录》或《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在商业化饲料生产中使用需先完成新饲料添加剂的评审登记程序。
用量与添加量: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在未取得合法地位前,不应在饲料中使用。
6. 农业领域
用途:蛹虫草提取物中的多糖及核苷类成分在农业领域可作为生物刺激素或土壤改良剂的研究对象,用于促进作物生长相关的研发工作。
用量与添加量: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7. 工业、发酵、合成及衍生物行业
用途:在工业领域,蛹虫草提取物可作为天然产物研究的原料来源;在生物技术领域,可作为下游衍生物(如虫草素单体、腺苷等)分离纯化或发酵生产的前体或对照品来源。
用量与添加量: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三、 规格与安全注意事项
蛹虫草提取物的规格多样,常见的包括多糖含量标准化提取物、虫草素含量标准化提取物、比例提取物(如10:1、20:1)以及全组分浸膏等。由于不同厂家采用的提取部位(子实体或菌丝体)、提取溶剂、纯化工艺及质量控制标准存在差异,产品的实际有效成分含量、色泽、溶解性及适用性会有所不同。在实际生产和配方应用中,若需折算有效成分或蛹虫草干品等效量,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安全与合规提示:蛹虫草作为新食品原料,有明确的食用限量(≤2克/天,以干品计)及不适宜人群要求,食品及保健品应用中必须严格遵守。所有涉及该产品的应用均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确保原料使用的合规性与安全性。特别提示:蛹虫草提取物在饲料等领域的使用受到法规限制,使用前务必核实产品是否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是否列入允许使用名单。对于法规尚未明确允许使用的领域,不得擅自扩大应用范围。在医药及保健品领域,具体用量必须以批准的处方或工艺规程为准,不得自行推算或套用其他产品的数据。在使用前,建议向原料供应商索取完整的合规性文件及产品技术规格书,并核实产品规格与实际应用需求的匹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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