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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藻提取物厂家-应用范围-河北鸿韬
起订量 (公斤)价格
1-25¥180 /公斤
25-1000¥179 /公斤
≥1000¥178 /公斤
  • 产地:中国 盐藻提取物厂家
  • 发布日期: 2026-10-14
  • 更新日期: 2026-10-15
产品详请
货号 生产厂家
检测方法 国家标准GB
售卖方式 包装
外观 粉末至结晶或液体
规格 现货
保质期 722天
包装 25公斤包装
主要用途 提取物
生产许可证编号 SC20137148200057
提取来源 盐藻提取物厂家
包装规格 25公斤包装
主要成分 盐藻提取物厂家
是否进口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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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藻提取物是以绿藻门团藻目盐藻属盐藻(Dunaliella salina)为原料,经养殖、藻液净化、离心分离、洗盐脱水、提纯等工艺制成的天然植物源提取物,属于多组分混合物。因提取物为复杂混合物,不存在统一的单一分子式。公开资料中常引用的CAS号为501-36-0(该编号实际对应β-胡萝卜素的CAS号,部分供应商将其标注为盐藻提取物的CAS号,需注意核实具体产品的登记信息)。提取物中已知主要活性成分的CAS号包括:β-胡萝卜素(7235-40-7)、9-顺式-β-胡萝卜素(需单独查询对应编号)、α-胡萝卜素(7488-99-5)、叶黄素(127-40-2)等,各成分分子式不同,无法以单一分子式概括整个提取物。根据β-胡萝卜素含量差异,行业中实施标签标注规则:含量≥8%时标注为"盐藻提取物",2%~8%范围内标注为"盐藻"。不同提取比例(如标准提取物、浓缩提取物等)和不同指标规格(如β-胡萝卜素含量3%、5%、8%、10%等)的产品在组成上存在差异。


其性状因产品规格而异。常规盐藻提取物(粉末状)一般呈棕褐色至深棕色精细粉末;半流体状产品呈棕黑色半流体;具有盐藻特有的微腥气味;可溶于植物油、乙醇等有机溶剂,在水中分散性有限;对光、热较为敏感,需避光、密封、置阴凉干燥处保存,保质期一般为24个月。不同规格产品在色泽深浅、细度、含水量和溶解性上有所差异。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食品行业


用途方面,盐藻提取物是我国已批准的新食品原料(原卫生部2009年第18号公告),可作为天然着色剂和营养强化成分用于除婴幼儿食品外的各类食品中,常见于乳制品、固体饮料、方便食品、糕点、糖果、调味品类等。其核心功能成分为天然β-胡萝卜素,可提供橙黄色至红色色泽,同时作为维生素A前体满足营养强化需求。需特别注意的是,依据原卫生部公告,盐藻及提取物禁止用于婴幼儿食品,每日食用量限值为≤15毫克(以β-胡萝卜素计)。本部分仅从原料加工和配方角度进行介绍,不涉及任何人体相关内容。


用法上,粉末状提取物可在原料混合阶段直接与其他食品原料混合均匀后加工;也可先溶解于植物油、乙醇等溶剂后再与食品原料混合;用于饮料时建议在调配阶段加入并充分搅拌分散;用于糕点烘焙时可在和面或拌料阶段添加;用于乳制品时需注意均匀分散以避免色泽不均。因其具有一定腥味,添加量需适当控制,避免影响食品整体风味。


用量方面,依据原卫生部2009年第18号公告,盐藻及提取物在食品中的食用量限值为每日≤15毫克(以β-胡萝卜素计)。公开资料中提及的常见参考添加量范围为食品总重量的0.1%~5%。其中乳制品中常见参考添加量为每千克产品添加数百毫克至数克(以提取物计);固体饮料中常见参考添加量为每千克添加数克至数十克(以提取物计);功能性食品中常见参考添加量为食品总重量的0.5%~3%。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β-胡萝卜素含量、规格、食品种类及法规要求进行换算和调整。例如,若提取物中β-胡萝卜素含量为5%,则每千克食品添加300毫克该提取物可提供约15毫克β-胡萝卜素,接近每日限量。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目前未查询到除上述公告限量以外的其他国家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法规公告、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饲料行业


用途方面,盐藻提取物在饲料行业中的应用需符合我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农业农村部《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等相关法规要求。目前未查询到盐藻提取物被明确列入上述目录的公开信息。公开资料中提及其作为饲料添加成分可用于鱼虾贝幼体饵料,为水产养殖幼体提供天然类胡萝卜素等营养成分,但相关应用需以国家法规和行业规范为准,不可自行添加使用。


用法上,若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使用,需先将提取物与麸皮、鱼粉等载体预混制成预混剂,再按比例逐级扩大混合至全价配合饲料中,确保混合均匀。用于水产幼体饵料时可直接添加至微囊饵料或配合饲料中。


用量方面,公开资料中提及的常见参考添加量为饲料总量的0.05%~0.5%,另有资料提及每千克饲料添加0.1~0.5克的说法。具体需根据动物种类(鱼虾贝幼体等)、生长阶段和饲养环境等因素进行调整。不同动物品种和生长阶段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使用前需确认所用产品已纳入我国允许使用的饲料原料或添加剂目录。


保健品行业


用途方面,盐藻提取物可作为含天然β-胡萝卜素等成分的植物提取物用于生产保健食品,相关产品需符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本部分仅从原料生产加工角度进行介绍,不涉及任何人体相关内容。依据公开资料,自2009年盐藻及提取物获得新食品原料批准以来,以其为原料的保健食品已有多个国产批准注册证书,保健功能包括抗氧化、、力等,成分均为胡萝卜素。产品剂型以胶囊(尤其是软胶囊)为主,也有片剂和粉剂。在制定配方时,需注意不适宜人群包括少年儿童、孕妇、乳母,与同类营养素复配时同时食用不宜超过推荐量。


用法上,可将提取物与允许使用的辅料混合后,制成硬胶囊、软胶囊、片剂、粉剂等合规剂型,生产工艺需符合《中国药典》四部制剂通则的相关要求。软胶囊制备时需注意提取物的流动性和稳定性。


用量方面,依据新食品原料公告,每日食用量上限为≤15毫克(以β-胡萝卜素计)。公开资料中提及,一般建议每天食用盐藻粉约5克(此为消费者终端建议,非原料投料量),若以提取物投料计,需根据产品β-胡萝卜素含量进行折算。例如,若提取物中β-胡萝卜素含量为10%,则对应提取物约为150毫克可提供15毫克β-胡萝卜素;若含量为5%,则对应约300毫克。具体投料量需根据具体产品的注册或备案资料确定,按提取比例和含量折算。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医药行业


用途方面,盐藻提取物中的β-胡萝卜素、类胡萝卜素等成分可作为天然来源的活性成分用于药品原料的研究和生产加工。本部分仅从原料研究、工业提取和生产加工角度进行介绍,不涉及任何人体、相关内容。相关药品生产需按药品标准执行,提取物需符合《中国药典》相关品种项下或国家药品标准的质量要求。


用法上,在药品生产加工环节,可按相关药品标准规定的提取工艺进行加工,制成符合药品标准的中间体或原料药。


用量方面,具体投料量需根据药品标准、生产工艺规程及处方量确定,不同剂型、不同处方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生产工艺进行调整。不同合成反应或制剂工艺的原料配比差异极大,需通过实验优化确定最终投料比例。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工业行业


用途方面,盐藻提取物在工业领域有若干应用记录。其天然类胡萝卜素等抗氧化成分可用于制造天然防腐保鲜产品、化工产品稳定剂、天然表面活性剂、生物洗涤剂、工业清洗剂、木材保护剂等;在纺织行业可作为染色助剂或整理剂;在香料行业可作为天然色素和香气原料。需注意的是,部分工业应用目前处于探索或研发阶段,需根据具体工艺和产品标准确定可行性。


用法上,用于化妆品和香料时在配制阶段加入;用于化工产品时在反应或调配阶段按配方添加;用于生物洗涤剂时与其他原料混合搅拌均匀;用于木材保护时配成溶液按工艺要求施涂或浸渍。


用量方面,公开资料中提及的常见参考用量如下:化妆品类产品中一般为配方总量的0.5%~2%(以每千克产品添加数克至数十克计);个人护理品(如牙膏、香皂等)中常见参考用量为0.1%~1%(以每千克产品添加数百毫克至数克计);洗涤剂类产品中可能为原料总重量的0.1%~3%,生物洗涤剂中可能为0.5%~5%(按总重量计);木材保护剂中可能以1%~5%的比例添加;化工产品稳定剂中约为0.1%~2%(以每千克产品添加数百毫克至数十克计)。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工业行业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农业行业


用途方面,盐藻提取物在农业领域的应用记录包括作为水产养殖幼体饵料和植物生长调节辅助成分。公开资料中提及其可作鱼、虾、贝等幼体的饵料,为幼体提供天然类胡萝卜素等营养物质。但目前未查询到盐藻提取物被明确列入我国农药或农用助剂相关管理目录的公开信息。相关应用需符合我国农药管理及相关法规要求。


用法上,若在允许使用的场景中,用于水产幼体饵料时可按比例添加至微囊饲料或配合饵料中;用于植物方面可按比例稀释后喷施或随灌溉施入。


用量方面,公开资料中提及的常见参考添加量为饲料中每千克添加0.1~0.5克,另有资料提及水产幼体饵料中每千克饲料添加数克至数十克的说法。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同作物和养殖品种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化妆品与日化行业


用途方面,盐藻提取物可作为皮肤调理成分和天然着色成分用于护肤产品、洗护产品等品类。本部分仅从原料和配方角度进行介绍,不涉及任何人体相关内容。其天然β-胡萝卜素等类胡萝卜素成分具有抗氧化特性,可辅助提升产品的稳定性,同时可为产品提供天然橙黄色至红色色泽。


用法上,建议在生产过程中体系温度降至50℃以下时加入提取物,因其在水中分散性有限,需先用植物油、丙二醇或甘油等溶剂预溶后再分散至配方体系中,轻柔搅拌至均匀。用于膏霜乳液类产品时在油相阶段或乳化阶段加入,用于精华液类产品时需配合增溶或乳化技术,用于洗护类产品时在调配阶段加入。


用量方面,公开资料中提及的常见参考添加量为配方总量的0.5%~2%(护肤品,以每千克产品添加数克至数十克计);个人护理品(牙膏、香皂等)中常见参考用量为0.1%~1%(以每千克产品添加数百毫克至数克计);日化用品(清洁剂、空气清新剂等)中常见参考用量为0.1%~0.5%(以每千克产品添加数百毫克至数克计)。具体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若超出相关目录标注的历史使用量,需按《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要求完成安全评估。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发酵行业


用途方面,盐藻提取物中的多糖、氨基酸、类胡萝卜素等成分可作为外源添加成分用于部分微生物发酵培养基的研发中,为菌株提供微量营养或调节培养基环境。


用法上,氨基酸和多糖类成分可在培养基配制阶段加入并灭菌,类胡萝卜素等热敏成分建议在培养基灭菌冷却后、接种前加入,避免高温灭活。


用量方面,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不同菌种、发酵工艺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建议通过摇瓶小试确定适配添加量。


合成与衍生物领域


用途方面,盐藻提取物中的β-胡萝卜素、α-胡萝卜素、叶黄素等类胡萝卜素单体成分可作为合成反应的起始原料或中间体,用于制备下游精细化工产品、生化试剂、新型类胡萝卜素衍生物等。例如,β-胡萝卜素可经化学修饰或酶解制备特定功能的衍生物;α-胡萝卜素可用于合成具有特定功能的新型化合物;类胡萝卜素骨架可用于合成具有特定理化性质的新型糖苷衍生物。


用法上,根据具体合成反应的工艺要求,将提取物或经分离纯化得到的单体成分投入反应体系,与其他反应原料按工艺步骤混合反应。


用量方面,不同合成反应的原料配比差异极大,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需通过实验优化反应参数确定最终投料比例。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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