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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号 | 生产厂家 |
| 检测方法 | 国家标准GB |
| 售卖方式 | 包装 |
| 外观 | 粉末至结晶或液体 |
| 规格 | 现货 |
| 保质期 | 722天 |
| 包装 | 25公斤包装 |
| 主要用途 | 提取物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提取来源 | 荨麻提取物厂家 |
| 包装规格 | 25公斤包装 |
| 主要成分 | 荨麻提取物厂家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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荨麻提取物
荨麻提取物是以荨麻科植物荨麻(Urtica dioica L.)或狭叶荨麻(Urtica angustifolia Fisch. ex Hornem.)的干燥全草或根为原料,经提取、浓缩、干燥等工艺制得的植物提取物。其主要活性成分包括β-谷甾醇、乙酰胆碱、黄酮类、木质素类、鞣质、多糖及荨麻苷等。
一、 基本理化性质
CAS号:84012-40-8(对应大荨麻Urtica dioica提取物)。
分子式:荨麻提取物为多种植物化学成分的混合物,无单一分子式。其代表性成分β-谷甾醇的分子式为C29H50O,分子量414.71。
性状:通常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粉末,味苦、辛,性温,有小毒。
溶解性:一般可溶于水、乙醇等常见溶剂,具体溶解性能因提取工艺和规格不同而有所差异。
二、 各行业用途、用法及添加量参考
1. 化妆品与日化行业
用途:在化妆品中可作为皮肤调理剂、收敛剂使用,常用于配制护肤类产品(如乳液、面霜、精华液等)。也可用于洗护产品中。
用法:一般在配方水相或适当溶剂中分散溶解后,按生产工艺加入体系。
用量与添加量: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化妆品行业规范、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不同配方体系的添加量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2. 保健品行业
用途:作为保健食品的原料成分,可用于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
合规说明:截至目前,荨麻及其提取物尚未被列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或新食品原料公告名单。在保健食品中的应用需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产品配方及技术要求为依据。
用量与添加量:保健食品的原料使用量受批准的配方及工艺规程严格约束。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获批的配方进行换算,不得超出批准范围。
3. 医药工业
用途:作为植物来源的原料成分,可用于相关药品的研发、工业合成及生产加工环节。荨麻作为传统中药材,在《本草图经》《本草纲目》等典籍中有记载。
用量与添加量:医药领域的原料投料量受国家药品标准及GMP生产规范严格约束,具体使用比例需根据药典处方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工艺规程执行。
4. 食品行业
合规说明:荨麻在部分欧洲国家及中国部分地区有作为食品原料使用的历史,但在我国现行法规框架下,荨麻提取物尚未被列入我国允许使用的普通食品原料或食品添加剂名单。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规要求存在差异,在食品领域的应用需严格遵守当地法规。
用量与添加量: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5. 饲料行业
用途:荨麻在饲料中具有一定的应用研究。研究表明,荨麻作为饲料添加剂在畜禽养殖中显示出潜在价值。
法规动态:据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2026年10月消息,该机构就矮荨麻酊剂作为所有动物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发表了科学意见,认为在建议的使用条件下该添加剂对目标物种、消费者和环境是安全的。
用量与添加量: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6. 农业、工业、发酵、合成及衍生物行业
用途与用量:目前未查询到荨麻提取物在上述行业中具有统一、明确的法定用途及标准添加量。若在这些领域进行研发或应用,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三、 规格与使用注意事项
荨麻提取物的规格通常以β-谷甾醇含量(如0.8%等)或提取比例(如4:1、10:1等)来表示。由于不同厂家采用的提取溶剂、工艺参数及质量控制标准可能存在差异,产品的实际有效成分含量会有所不同。在实际生产和配方应用中,若需折算有效成分,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所有涉及该产品的应用均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确保原料使用的合规性与安全性。对于法规尚未明确允许使用的领域,不得擅自扩大应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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