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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荷酰胺厂家-应用范围-河北鸿韬
起订量 (公斤)价格
1-25¥480 /公斤
25-1000¥475 /公斤
≥1000¥470 /公斤
  • 产地:中国 薄荷酰胺厂家
  • 发布日期: 2026-10-13
  • 更新日期: 2026-10-16
产品详请
主要用途 增味剂是指补充或增强食品原有风味物质。
执行标准 国家标准GB
生产许可证编号 SC20137148200057
CAS 薄荷酰胺
型号 国家标准GB
包装规格 25公斤包装
是否进口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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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荷酰胺”不是严格单一化合物名,行业里通常指 N-取代对薄荷烷甲酰胺类合成凉味剂;用户最常问的是 WS-3,即 N-乙基-对薄荷烷-3-甲酰胺(N-Ethyl-p-menthane-3-carboxamide),也叫薄荷羧酰胺、薄荷酰胺。它和 WS-23(51115-67-4,C??H??NO)、WS-12(68489-09-8,C??H??NO?)同属“薄荷酰胺/凉味剂”家族,但 CAS、分子式、凉感轮廓都不同,不能混写。

WS-3 基础信息:CAS 号 39711-79-0;分子式 C??H??NO;分子量 211.34–211.35;EINECS 254-599-0;化学名 N-乙基-2-异丙基-5-甲基环己烷-3-甲酰胺。若是 N-薄荷酰基乙醇胺类物料,资料可能见 220687-43-4、75344-09-3,具体以 COA/MSDS 为准。

性状:白色至类白色结晶性粉末或晶体,几乎无气味或带极轻微薄荷/凉气;熔点文献约 87–103℃,常见 91–98℃;不溶于水(水溶性 <0.1%),溶于乙醇、丙二醇、异丙醇、香精油脂、部分固定油;闪点 >93℃。凉感比薄荷脑更“干净”、冲击感强、持续时间长(资料常写 15–30 分钟),耐高温性优于薄荷脑,但长时间高温敞口仍可能分布不均或影响感官表现。应密封、避光、阴凉干燥处存放,远离强氧化剂。

食品行业:WS-3 属合成凉味/食品用香精组分。我国按 GB 2760 食品用香精/凉味剂框架管理;有资料将其对应到 GB 29981《食品添加剂 N-乙基-2-异丙基-5-甲基环己烷甲酰胺》。 供应商资料中的常见参考用量为:软饮料、冷冻奶制品、糖果、布丁果冻、含醇饮料约 10 mg/kg;口香糖因咀嚼释放可到 1200 mg/kg;硬糖/软糖小试常 1–10 mg/kg 或 30–300 mg/kg;饮料 0.5–3 mg/kg 或 20–80 mg/kg;冰淇淋/乳制品 1–5 mg/kg 或 40–120 mg/kg;焙烤 0.5–8 mg/kg。这些多为供应商/FEMA 式参考,不是我国对所有食品的统一强制上限。用法是先以食用乙醇、丙二醇按 1:5–1:10 配成储备液,或先溶于薄荷油/香精,再在工艺后期或降温后加入。若原料为 98%、99%、99.5% 等不同规格,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饲料行业:WS-3 不是《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通用品种,也没有可靠的国内饲料法定添加量。它可能用于宠物咀嚼物、反刍/禽类采食气味修饰、高脂饲料香型研究,但缺乏统一标准。国内合规表述: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国内法定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农业农村部目录、饲料卫生规范和产品技术资料为准,不得把食品凉味剂用量直接套到全价料里。

农业行业:WS-3 不是农药登记主用田间制剂,也不适合大田广泛喷施。研究上可作植物源/薄荷型气味剂、仓储气味修饰、可降解农膜或包衣凉感香型改性物料。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农药登记、采后处理技术资料和行业规范为准;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工业行业:作凉味功能化学品、香精凉感基料、涂料/油墨/胶黏剂气味改性、金属加工液或工业清洗体系气味修饰、烟草加香辅料、有机合成手性酰胺中间体。商业资料中一般使用范围为:香精/加香体系 0.05%–0.5%(对香基或终加香体系质量),工业气味修饰 0.01%–0.1%,空气清新/清凉喷雾 0.05%–1.0%。这些是工艺参考值,无全国统一强制标准,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

医药行业:仅从原料研究、标准物质、外用制剂凉感修饰、天然产物/手性酰胺合成角度说明。WS-3 可作外用制剂、含片、喉用制剂里的凉感感官物料或分析对照品;不对其作任何人体、预防或表述。若进入药品体系,须以药典、药品注册和对应市场药政要求为准;用量按处方、分析方法或合成路线确定,不写“药品添加量”。

保健品行业:WS-3 不宜作为“提神、清火、助代谢”等人体原料宣传。若仅作为凉味保健食品、口含片、软胶囊油脂相感官物料、标准品前体,用量按研发和配方方案确定;如拟进入保健食品配方,应以国家保健食品原料目录、新原料注册/备案要求为准。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化妆品行业:INCI 语境下 WS-3 作为凉味香原料用于护肤乳、身体乳、唇膏、须后水、防晒、洗发水、沐浴露等,提供持久清凉但不一定带浓薄荷香。公开资料和行业配方常见参考用量为:洗发/沐浴/护肤类占终产品总质量 0.02%–0.5%(常见 0.05%–0.2%),清凉喷雾/空气清新剂 0.05%–1.0%,口腔护理 0.01%–0.2%。我国未给 WS-3 单列全国统一最大使用量,具体添加量需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已使用原料目录、驻留/淋洗类别、黏膜/眼周刺激性和安全评估确定;若原料为 98%、99% 规格,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日化行业:在牙膏、漱口水、洗手液、洗洁精、洗衣液、湿巾、香薰蜡烛中作清凉/清新感官物料。商业资料中常见参考用量为配方总质量 0.01%–0.5%,口腔护理可到 0.01%–0.2%、洗护 0.05%–0.8% 的供应商参考区间,但具体依表活体系、pH、黏膜刺激风险、香型协调和稳定性调整;不同配方体系的添加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属于化妆品或牙膏范畴的产品按相应法规口径管理。

发酵行业:WS-3 在发酵中不是促进剂,酰胺类凉味物对微生物/酶系统可能有选择压力,高浓度会影响菌种或代谢。它只可能在高脂发酵体系、菌种保藏油、消泡剂、发酵液脂相中作微量感官研究物料。不存在通用添加量;实验室通常先做 mg/L 或 μmol/L 级梯度试验。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菌种、培养基脂含量、通气量和产物类型确定,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

合成与化工行业:由对薄荷烷甲酸/薄荷烷甲酰氯与乙胺缩合制得,可作凉味剂中间体、手性酰胺类、日化加香基料、烟草/口腔护理凉感母粒原料。作为反应原料时按底物摩尔比投加;作为加香/凉感改性剂时一般为体系总质量 0.01%–0.5%。无全国统一强制添加量,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

衍生物行业:WS-3 可进一步制成 1%–10% 丙二醇/乙醇凉味储备液、WS-3+WS-23+薄荷脑复配凉感基、微胶囊化凉感粉、凉感纺织后整理剂、烟草滤棒凉味母粒、N-烷基取代薄荷酰胺同系物(WS-12、WS-23 等)。衍生物制备中的投料量按目标产物摩尔比或有效凉感当量计算;例如由 99% WS-3 配制 1% 凉感香基时,先按有效含量折算,再与香精/载体/乳化剂按配方投加。若原料为 98%、99%、食品级/化妆品级/工业级等不同规格,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总体口径:薄荷酰胺(以 WS-3 为主)的核心定位是“合成长效凉味剂/食品用香精凉感组分/日化凉感香原料”。食品端有 GB 29981 和 GB 2760 香精框架,供应商给的 10 mg/kg、1200 mg/kg 等是分场景参考而不是所有食品统一上限;饲料、农业、保健品缺乏可泛用的国内统一添加量;化妆品、日化、工业、发酵、合成、衍生物虽有商业参考比例,但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有效含量和工艺条件调整。凡涉及添加量,都应标明“按终产品总质量”“对香基质量”“对配方总量”“对体系总质量”还是“按有效含量折算”,不把商家参考值写成国家标准用量,也不对食品、医药、保健品作人体或类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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