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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增味剂是指补充或增强食品原有风味物质。 |
| 执行标准 | 国家标准GB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CAS | 乳酸薄荷酯 |
| 型号 | 国家标准GB |
| 包装规格 | 25公斤包装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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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酸薄荷酯,英文 Menthyl Lactate、L-Menthyl Lactate、(-)-Menthyl lactate,商品名常见 Frescolat ML。它是 L-薄荷醇与乳酸形成的酯类凉味剂。常见 CAS 登记有 59259-38-0(L-乳酸薄荷酯/外消旋常见主登记)、17162-29-7、61597-98-6,不同数据库和厂家口径不一致;分子式 C??H??O?,分子量 228.33,化学名 2-羟基丙酸-5-甲基-2-(1-甲基乙基)环己酯。
性状:白色至类白色结晶固体或低温熔融的浅黄液体,熔程约 40–47℃,沸点约 304–310℃,闪点约 128℃,密度约 0.99 g/cm3;有极淡薄荷/青草/烟草样气味,凉感比薄荷脑温和、释放慢、持续时间长。微溶于水,易溶于乙醇、丙二醇、甘油类多元醇、植物油和香精油脂,不溶于水相体系。对热较稳定,但长时间高温敞口会损失;应密封、阴凉、避光、干燥保存,远离强碱和强氧化剂。
食品行业:我国 GB 2833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酸薄荷酯》将其作为食品添加剂管理,在 GB 2760/GB 30616 框架下通常按“食品用香料/凉味剂”在允许食品类别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不是所有食品都能随意加。因难溶于水,用法是先以食用乙醇、丙二醇或植物油按 1:5–1:10 溶解/分散,再在工艺后期混入糖果、口香糖、饮料、乳制品、焙烤、明胶布丁、调味汁等。FEMA 3748 的建议限量(不是我国强制上限,仅作研发参考,按终产品总质量计)为:无醇饮料、冷饮 30–120 mg/kg;含醇饮料、调味品、速溶咖啡和茶、加工水果、水果冰 100–400 mg/kg;胶姆糖、硬糖 1000–2000 mg/kg;软糖、糖霜 500–2000 mg/kg;焙烤制品 60–250 mg/kg;早餐谷物、干酪、代乳品 15–60 mg/kg;明胶、布丁、乳制品 200–800 mg/kg;调味汁、汤料、小吃食品 25–100 mg/kg。若原料为 97%、98%、99% 等不同含量规格,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饲料行业:乳酸薄荷酯不是《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里的通用品种,也没有统一的国内饲料法定添加量。它可能在宠物咀嚼物、反刍/禽类采食气味修饰、高脂饲料脂相香型研究里作凉感/气味物料,但缺乏可靠强制标准。国内合规表述: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国内法定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农业农村部目录、饲料卫生规范和产品技术资料为准,不得把食品香精用量直接套到全价料里。
农业行业:乳酸薄荷酯不是我国农药登记里的主用田间制剂,也不适合作为大田广泛喷施主剂。研究上可作植物源气味剂、仓储气味修饰、可降解农膜/包衣凉感香型改性物料。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农药登记、采后处理技术资料和行业规范为准;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工业行业:可作香料/凉感功能中间体、涂料/油墨/胶黏剂气味改性、金属加工液或工业清洗体系的气味修饰、烟草加香辅料、特种有机合成手性中间体。商业资料中一般使用范围为:香精/加香体系 0.05%–0.5%(对香基或终加香体系质量),工业气味修饰 0.01%–0.2%,烟草加香更低且按烟草行业技术规范执行。这些是工艺参考值,无全国统一强制标准,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
医药行业:仅从原料研究、标准物质、药用辅料前体、口服制剂凉味修饰、天然产物/手性酯合成角度说明。乳酸薄荷酯可作含片、喉用制剂、外用制剂里的凉味感官物料或分析对照品;不对其作任何人体、预防或表述。若进入药品体系,须以药典、药品注册和对应市场药政要求为准;用量按处方、分析方法或合成路线确定,不写“药品添加量”。
保健品行业:乳酸薄荷酯不宜作为“清火、提神、代谢改善”等人体原料宣传。若仅作为凉味保健食品、口含片、软胶囊油脂相感官物料、标准品前体,用量按研发和配方方案确定;如拟进入保健食品配方,应以国家保健食品原料目录、新原料注册/备案要求为准。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化妆品行业:INCI 名称为 MENTHYL LACTATE,用于护肤乳、身体乳、晒后凝胶、须后水、洗发水、头皮护理、唇膏、止汗露等,提供温和、低气味、较持久的清凉感。公开资料和行业配方常见参考用量为配方总量 0.1%–2.0%;面部驻留、敏感肌、眼周、儿童产品通常取低段,身体/头皮/须后/晒后产品可取中高段。我国未给化妆品用乳酸薄荷酯单列全国统一最大使用量,具体添加量需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已使用原料目录、驻留/淋洗类别和安全评估确定;若原料为 97%、98%、99% 规格,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日化行业:在牙膏、漱口水、洗手液、沐浴露、洗发水、衣物洗护、空气清新剂、香薰产品中作凉味/清新感官物料。商业资料中常见参考用量为配方总质量 0.05%–1.0%,口腔护理可到 0.1%–0.5% 的供应商参考区间,但具体依表活体系、pH、黏膜刺激风险、香型协调和稳定性调整;不同配方体系的添加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属于化妆品或牙膏范畴的产品按相应法规口径管理。
发酵行业:乳酸薄荷酯在发酵中不是促进剂,凉味酯和薄荷骨架对微生物/酶系统可能有选择压力,高浓度会影响菌种或代谢。它只可能在高脂发酵体系、菌种保藏油、消泡剂、发酵液脂相中作微量风味/感官研究物料。不存在通用添加量;实验室通常先做 mg/L 或 μmol/L 级梯度试验。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菌种、培养基脂含量、通气量和产物类型确定,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
合成与化工行业:由薄荷醇与乳酸/乳酸酐酯化制得,可作手性酯类、凉味剂、香料中间体、日化加香基料、医药/农药手性片段研究原料。作为反应原料时按底物摩尔比投加;作为加香/凉感改性剂时一般为体系总质量 0.01%–0.5%。无全国统一强制添加量,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
衍生物行业:乳酸薄荷酯可进一步制成微胶囊化凉味粉、水包油凉感乳液、乳酸薄荷酯+WS 系列凉味剂复配基、薄荷甘油缩酮协同凉感体系、乳酸薄荷酯钠/盐或酰胺化衍生物、烟草/口腔护理专用凉味母粒。衍生物制备中的投料量按目标产物摩尔比或有效凉味当量计算;例如由 98% 乳酸薄荷酯配制 0.5% 凉感香基时,先按有效含量折算,再与香精/载体/乳化剂按配方投加。若原料为 97%、98%、99%、食品级/化妆品级/工业级等不同规格,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总体口径:乳酸薄荷酯的核心定位是“温和持久凉味酯 + 食品用香料/化妆品凉感物料/香料中间体”。食品端有 GB 28338 和 GB 2760/GB 30616 框架,FEMA 3748 的 15–2000 mg/kg 是研发参考不是我国强制上限;饲料、农业、保健品缺乏可泛用的国内统一添加量;化妆品、日化、工业、发酵、合成、衍生物虽有商业参考比例,但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有效含量和工艺条件调整。凡涉及添加量,都应标明“按终产品总质量”“对香基质量”“对配方总量”“对体系总质量”还是“按有效含量折算”,不把商家参考值写成国家标准用量,也不对食品、医药、保健品作人体或类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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