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蔗糖发酵物厂家-应用范围-河北鸿韬
起订量 (公斤)价格
1-25¥85 /公斤
25-1000¥84 /公斤
≥1000¥83 /公斤
  • 产地:中国 蔗糖发酵物厂家
  • 发布日期: 2026-10-13
  • 更新日期: 2026-10-15
产品详请
主要用途 防腐剂是能抑制微生物活动,防止食品腐败变质的一类食品添加剂。
执行标准 国家标准GB
生产许可证编号 SC20137148200057
型号 国家标准
包装规格 25公斤包装
成分 其他
是否进口 否
类型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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蔗糖发酵物(Sucrose Ferment / Sucrose Fermentation Product / Sucrose Ferment Filtrate / 蔗糖发酵产物滤液)不是单一化合物,而是以蔗糖、糖蜜、糖液或含糖基质为主要碳源,经酵母、乳酸菌、醋酸菌等食品级/工业级微生物发酵后,经灭酶、过滤、浓缩、离心或喷雾干燥得到的复杂混合物。主要组分包括残余蔗糖、葡萄糖、果糖、甘油、乳酸、乙酸、乙醇(通常去除或残留极低)、氨基酸/小肽、胞外多糖、酵母/细菌代谢产物等。因此没有单一 CAS 号,也没有固定分子式。

基础标识:无统一 CAS 号;关联单体可写蔗糖 57-50-1(C??H??O??)、甘油 56-81-5(C?H?O?)、乳酸 50-21-5(C?H?O?)、乙酸 64-19-7(C?H?O?),但这些都不是“蔗糖发酵物”本身。 分子式:不适用(混合物)。市售品用总固形物、pH、残余糖、甘油、有机酸、氨基酸态氮、蛋白/多肽、灰分、重金属和微生物指标来表征。

性状:液态产品多为无色至淡黄色澄清或微浊液体,有轻微甜香、发酵香或特殊风味,易溶于水,液态品易染菌,常含防腐剂或需低温/冷冻保存;粉状/喷雾干燥品多为类白色、浅黄至棕灰色粉末或颗粒,吸湿,温水可分散。粉末状产品物理形态依工艺可为粉末或颗粒,特殊发酵风味,无异味;一般密封、阴凉、干燥、避光保存。

先说法规边界:蔗糖发酵物不是 GB 2760 中像山梨酸钾那样单列、带统一最大使用量的单体食品添加剂。部分市售“蔗糖发酵物”作为非即食固态调味料、发酵风味基料或普通食品原料管理;若宣称“抑菌、保鲜、延长保质期”,仍须符合我国食品添加剂、调味料和食品生产许可相关管理要求,不能把商家“0 添加防腐剂”话术当成法规结论。

食品行业:可作发酵风味基料、普通食品原料、固态调味料、饮料/乳品/烘焙/肉制品/酱料的风味修饰和清洁标签辅料。商业资料中的一般使用范围为:风味饮料、发酵型含乳饮品基料 1%–10%(对终产品总质量);烘焙预拌粉、糖果、果酱作保湿/风味修饰 0.5%–5%;固体饮料、调味糖浆 2%–15%(按粉体或浓缩液折纯计);加工肉制品按原料 0.1%–1% 或 1%–3%;酱卤肉 1%–3%、调味酱 0.5%–2%、腌渍蔬菜 0.5%–1.5%、常规食品配方总量 0.3%–0.5%。这些是常见参考用量,不是我国法定统一限量;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食品类别、水分活度、pH、杀菌工艺、包装和储存温度确定。若产品标称总固形物、氨基酸态氮或有机酸含量不同,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饲料行业:蔗糖发酵物/糖蜜发酵物可作能量碳源、风味改良、益生菌培养基回用物料或动物饲料辅料。国内饲料端更常见的是糖蜜、酵母发酵可溶物、发酵糖液;它们是否属于《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的单一批准品种,应以农业农村部目录和公告为准。商业资料中可按饲料总质量 0.5%–5% 作一般参考,但不同畜禽、水产、宠物、反刍动物及不同基础日粮糖度差异很大。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若原料为液体浓缩发酵液、40% 总固形物、80% 糖度等规格,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国内合规表述: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国内法定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农业农村部目录、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农业行业:蔗糖发酵物不是我国农药或肥料的主流通用登记单体。它可作为水溶肥、有机肥、微生物菌剂、种植基质的速效碳源/生长因子辅料,也可用于采后处理、生物刺激素配方研究。商业资料中水溶肥可写肥料总量 1%–5%、叶面或滴灌稀释后使用,但这些都是供应商/农技资料中的一般使用范围,不是国家统一标准。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工业行业:蔗糖发酵物/蔗糖发酵液可作乙醇、乳酸、甘油、有机酸、氨基酸、酶制剂、益生菌等发酵工业的碳源;也可作为生物能源、生物基材料、环保处理中的可降解碳源。商业资料中:酒精发酵液蔗糖浓度 15%–20%(w/v),酵母接种 5%–10%(v/v),温度 28–32℃、48–72 h;乳酸生产可作碳源促进微生物代谢;这些属于工艺参考资料,不是强制标准。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若用浓缩液或干粉回流,应按总糖/总固形物折算。

医药行业:仅从原料研究、微生物培养、标准物质、药用辅料研究和工业发酵角度说明。蔗糖发酵物可作发酵培养基碳源、微生物学研究样品、有机酸/糖醇分析对象;不对其作任何人体、预防或表述。若进入药品相关体系,须以药典、药品注册和对应市场药政要求为准;用量按培养基配方、分析方法或工艺验证确定,不写“药品添加量”。

保健品行业:蔗糖发酵物不宜直接作为“调节、”等人体原料宣传。若仅作为生产用培养基组分、标准品、设备或工艺研究物料,用量按研发和工艺方案确定;如拟进入保健食品配方,应以国家保健食品原料目录、新原料注册/备案要求为准。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化妆品行业:化妆品原料体系中可见 SUCROSE FERMENT FILTRATE、SACCHAROMYCES/SUCROSE FERMENT EXTRACT、ACETOBACTER/LACTOBACILLUS/SACCHAROMYCES/…/SUCROSE FERMENT FILTRATE 等相近名称,功能多归为皮肤调理、保湿、发酵滤液概念、水相营养辅助。我国“醋酸杆菌/乳酸杆菌/酵母菌/茶叶提取物/蔗糖发酵产物滤液”作为监测期新原料时,安全使用量为 5%;但这只是该特定备案原料的监测期技术要求,不等于所有“蔗糖发酵物”的全国统一最大使用量。 供应商页常见 0.5%–10% 的配方参考范围,具体还要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销售地法规、驻留/淋洗类别和安全评估确定。国内合规表述: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日化行业:在洗发水、沐浴露、洗洁精、衣物洗护、硬表面清洁剂等非化妆品日化体系中,可作发酵概念配料、水相保湿/风味修饰、表活体系辅助物料。商业资料中常见参考用量为配方总量 0.1%–5%(质量分数),但具体依表活体系、pH、防腐剂复配、颜色和气味接受度调整;不同配方体系的添加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属于化妆品或牙膏范畴的产品按相应法规口径管理。

发酵行业:蔗糖发酵物本身就是发酵产物,也可回用于其他发酵体系作速效碳源、代谢产物诱导、渗透压调节或菌群选择压力物料。由于其中含残余糖、有机酸和未灭活菌体代谢产物,高浓度可能引起渗透压冲击或抑制部分微生物,因此不存在通用添加量。实验室通常先做 g/L、% 或 mL/L 梯度试验;例如蔗糖基质发酵可设 15%–20%(w/v)的工艺参考资料,但不同菌种、培养基、通气量和产物类型差异很大。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

合成与化工行业:蔗糖发酵物一般不是典型有机合成单体,而更多作为生物制造原料:先从中回收乙醇、乳酸、甘油、氨基酸、低聚糖,再用于乳酸酯、聚乳酸、氨基酸螯合物、生物基溶剂、PHA 等可降解材料前体。直接投加时多按总糖、总固形物、甘油或有机酸含量折算。无全国统一强制添加量,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商业资料中“聚乳酸合成 70%–90%”指的是乳酸单体占原料总质量,不是“蔗糖发酵物”直接添加量,不能混淆。

衍生物行业:蔗糖发酵物可进一步制成发酵糖蜜粉、甘油馏分、乳酸钠/乳酸钙、氨基酸螯合微量元素、低聚糖组分、酵母/细菌胞外多糖分离物、微胶囊包埋发酵粉、饲料/食品用发酵预混料等。衍生物制备中的投料量按目标产物摩尔比或功能组分含量计算;例如由蔗糖发酵物制备乳酸盐时,先按乳酸有效含量折算,再与碱/金属离子按化学计量投加。若原料为液体 20% 总固形物、粉体 40% 总糖、标准化 60% 氨基酸态氮等,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总体口径:蔗糖发酵物是“糖质基质微生物发酵混合物”,不是有单一 CAS、单一分子式和统一添加量的化学品。它在食品可作普通原料/固态调味料/风味基料,在发酵工业中常作速效碳源,在饲料、农业、保健品、化妆品中缺乏可泛用的国内统一标准添加量;在工业、日化、合成、衍生物领域虽有商业或技术资料给出的参考比例,但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有效成分含量和工艺条件调整。凡涉及添加量,都应标明是“对终产品总质量”“对原料重”“对饲料总质量”“对培养基体积”“对肥料总量”还是“以总糖/总固形物/乳酸/甘油折算量”,不把商家参考值写成国家标准用量,也不对食品、医药、保健品作人体或类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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