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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赋予软饮料甜味的食品添加剂。 |
| 执行标准 | 国家标准GB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CAS | 低聚麦芽糖 |
| 型号 | 国家标准GB |
| 包装规格 | 25公斤包装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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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CAS号与分子式
低聚麦芽糖是混合物,没有全球统一的单一 CAS。厂商资料常借代表性单体登记号:异麦芽糖 499-40-1、潘糖 33401-87-5、异麦芽三糖 3371-50-4;但这些是低聚异麦芽糖组分,不是低聚麦芽糖本身。
分子式不固定。若按葡萄糖单元写,可表示为 (C6H10O5)n·(n-1)H2O,或按单糖单元 (C6H12O6)n,n=2~10。常见单体:麦芽糖 C12H22O11(MW 342.30),麦芽三糖 C18H32O16,麦芽四糖 C24H42O21。产品标签应标“低聚麦芽糖(麦芽糖为主体)/DP 分布/总糖/水分/灰分”,不能只写单一分子式。
二、性状
粉体:白色或淡黄色无定形粉末,温和甜味,无异味,无可见杂质。糖浆:无色至浅黄色透明黏稠液体。
甜度约为蔗糖 30%~50%,依 DP 分布变化:DP 越低越甜,DP 越高越淡、越像糊精。易溶于水,微溶于乙醇,不溶于乙醚/氯仿。
吸湿性中等至偏强,低 DE/高 DP 粉比高麦芽糖粉更吸湿;应密封、阴凉、干燥、避光存放。
耐热耐酸优于普通蔗糖体系,但和 IMO 的“α-1,6 耐消化”不同;低聚麦芽糖部分可被唾液/小肠淀粉酶水解,因此不宜直接套用 IMO 的“直达”表述。
常见产品指标(厂商/团体资料):水分≤5.0 g/100g,pH 4.0~6.5,硫酸灰分≤0.3 g/100g,总糖≥90%~95%,麦芽糖及麦芽低聚糖合计含量按规格书标注。食品级还需看铅、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致病菌等。
三、食品行业
国内常作为淀粉糖/食品配料使用;若援引 GB 2760 中“淀粉糖”或相关类别,应按对应名称、食品类别和允许用途执行。公开厂商页有“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说法,但不等于无上限,终产品须符合产品标准、营养标签和良好生产规范。
用途:饮料和乳饮料中作温和甜味、体态改善、与高倍甜味剂复配;酸奶/发酵乳中作发酵可供碳源和口感调节;烘焙中作保湿、延缓淀粉老化、上色辅助;糖果/果冻中作抗结晶、降低过甜、改善弹性;固体饮料/代餐/蛋白粉中作碳水载体和速溶辅助;冷冻饮品中作降低冰点、抑制大冰晶。
用量:未查到“所有食品统一 X%”的国标数字。厂商常见参考为饮料 0.5%~5%、乳制品 2%~10%、烘焙按面粉质量 3%~12%、糖果果冻 5%~20%,但这些是商业配方区间,不是强制标准。若商品标“麦芽低聚糖≥90%”而配方按“纯麦芽糖当量”算,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四、饲料行业
主要作能量补充、幼畜/宠物食品适口性改良、颗粒料粘结辅助。目前未查到“低聚麦芽糖”单独的饲料强制最大添加量。
厂商参考:宠物食品、水产膨化料、仔猪教槽料可小试 0.5%~3.0%(占配合饲料质量);但反刍、家禽、水产不同物种对低聚糖利用差异大,不能套同一比例。若作为“功能性寡糖”宣传,须先确认目标市场饲料原料/添加剂目录,不得把低聚异麦芽糖的双歧/菌群文献直接挪到低聚麦芽糖上。
实际表述: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五、农业
未查询到低聚麦芽糖作为农药有效成分、肥料添加剂或统一亩用量的标准。它可做水溶肥碳源、叶面肥矫味、育苗基质糖源等试验;兑水倍数、拌肥质量分数、施用次数应按作物、生育期、肥料总盐和小试确定。
若进入农药制剂或登记肥料,按农药/肥料登记资料和标签执行。无统一标准时写: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六、工业
造纸:作表面施胶/涂布助剂,调节平滑度、印刷适性、涂层流变。厂商参考纸浆/涂料干基 0.1%~3.0%,但 PVC、胶粘剂体系、干燥曲线不同,比例差异大。
纺织:可作浆料调节、印染助剂、亲水/抗静电后整理组分。染液或印花浆参考 0.1%~2.0%,后整理液 0.1%~1.5% 或 1~5 g/L,须按纤维和工艺小试。
水处理/环保:作为生物处理单元辅助碳源,投加量取决于进水 C/N、反硝化负荷、污泥状态;商贸页有处理液 0.05%~0.5% 或 10~50 mg/L 的参考,但不是法定量。更稳妥写:按处理液水质和小试碳氮比确定。
铸造、陶瓷、胶黏、涂料:作多羟基碳水组分调节粘度、保湿、成膜;参考 0.5%~5.0%,但是否适用须做相容性、贮存稳定性和设备适应性试验。
七、医药(仅原料、辅料、加工角度)
作为固体制剂稀释剂、矫味剂、粘合/包衣助剂、糖浆/口服液体态调节原料时,每片、每粒、每毫升加多少取决于活性物、剂型、单剂体积、合并甜味剂和药品注册工艺规程,不提供统一毫克数。
若作冻干保护、蛋白稳定、微生物培养基碳源,应使用对应医药级/试剂级原料,并满足微生物、内毒素/热原、重金属、有关物质要求;市售食品级低聚麦芽糖粉不得直接替代注射级辅料。
医药用量应严格按照药品注册资料和生产工艺规程执行,不得自行确定。
八、保健品(非人体角度)
仅从粉剂、片剂、冲调品加工角度:作碳水配料、矫味、填充、压片粘合、速溶载体。厂商参考固体饮料 10%~30%、压片 15%~40%,但这是商业配方区间,不是法规推荐量。
保健品若涉注册/备案,按配方批准文件、标签总碳水和其他成分含量执行;不写任何调节、增强、代谢改善等人体,也不给“每日推荐量”式表述。
九、化妆品与日化
化妆品中若使用“麦芽寡糖/麦芽低聚糖”类原料,应先确认 INCI 名称、原料等级、微生物和重金属指标。理论上可作膏霜/面膜保湿、洗发/洗护增稠调理、牙膏矫味粘结辅助,但缺乏统一安全用量。
商贸参考:膏霜 0.5%~3%、面膜 1%~5%、洗护 0.5%~2%、牙膏 1%~5%,均属厂商配方区间,不是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强制量。未查到统一标准时写: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规格、配方及工艺要求确定。
日化清洁产品(洗手液、洗衣液)若作可生物降解碳水组分/保湿辅助,按表活体系、粘度目标和贮存稳定性小试,不套用食品添加百分比。
十、发酵
低聚麦芽糖是酵母、乳酸菌、酶制剂、有机酸、氨基酸、酒精等发酵的易利用碳源;先复溶成糖液,按“目标可发酵糖 g/L”投料。DP 分布会影响利用速率:麦芽糖、麦芽三糖先被利用,高分子低聚糖后续释放。
厂商/商贸参考:培养基总质量 1%~10%,或 5~20 g/L;酶制剂底物/稳定剂 0.1%~1%;具体依菌种、补料策略和产物抑制确定。
若商品粉标“麦芽低聚糖 90%、总糖 95%”,而工艺要求“培养基可发酵糖 20 g/L”,不能按 20 g/L 直接投粉;需按 DP 可发酵比例折算,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十一、合成与衍生物
以淀粉糖路线延伸:低聚麦芽糖→麦芽糖醇(加氢)、麦芽糖脂肪酸酯(酯化)、麦芽糖基表面活性剂、糖基化试剂、美拉德反应香精前体、低聚糖-蛋白接枝物、可降解材料平台碳源。
投料比按前体低聚糖含量、酶活/催化剂载量、目标转化率和纯化收率确定,不共用一个质量分数。分析化学中不宜把混合低聚麦芽糖直接当高精度标品;标定麦芽糖、麦芽三糖、麦芽四糖应分别用纯标准品,HPLC 用标准曲线定量。
十二、合规与用量底线
食品:先判断是普通淀粉糖配料,还是 GB 2760 中某淀粉糖/添加剂功能;前者无统一量,后者按对应条目执行。
饲料/农业/化妆品/工业/发酵:目前未查询到统一标准者,写“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或“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厂商页的 0.5%~20%、1%~10%、0.1%~5% 等只能标为“常见参考用量/商业配方区间”,不得写成国家标准用量。
低聚麦芽糖 ≠ 低聚异麦芽糖;前者以 α-1,4 麦芽糖类为主,后者以 α-1,6 分支低聚糖为主,人体消化利用、发酵特性和文献结论不能互抄。
所有 %、g/L、每吨、按面粉质量、按干基、按总糖、按麦芽糖当量,都必须写清计量基准;纯度/DP/总糖不同,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本品为非危险品,但易吸湿、怕热、怕污染,食品级/饲料级/工业级包装和仓储应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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