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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酶厂家-应用范围-河北鸿韬
起订量 (公斤)价格
1-25¥180 /公斤
25-1000¥170 /公斤
≥1000¥160 /公斤
  • 产地:中国 核酸酶厂家
  • 发布日期: 2026-10-13
  • 更新日期: 2026-10-15
产品详请
主要用途 主要用于催化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化学反应
产品规格 25公斤包装
生产许可证编号 SC20137148200057
酶活力保存率 99%
砷含量 0%
型号 国家标准
包装规格 25公斤包装
酶活力 酶活力不等,详情致电咨询。
是否进口 否
类别 其他
重金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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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酶(Nuclease)综合技术资料

一、基本信息

?名称?: 核酸酶(Nuclease),又称核酸降解酶,属于水解核酸内切酶或外切酶类酶制剂。常见类型包括S1核酸酶(S1 Nuclease)、DNase I(脱氧核糖核酸酶I)、RNase A(核糖核酸酶A)以及Benzonase(全能核酸酶)等。

?CAS号?:

  • S1核酸酶:CAS 9025-65-4

  • DNase I(来源于牛胰):CAS 9003-98-9

  • RNase A(来源于牛胰):CAS 9001-99-4

  • Benzonase核酸酶:CAS 9025-65-4(部分来源标注不同,需根据具体厂商标注确认)

?分子式?: 由于核酸酶为蛋白质类生物大分子,其分子式通常以氨基酸残基组成表示,并非小分子化合物的固定分子式。S1核酸酶分子量约为32 kDa;DNase I分子量约为31 kDa;RNase A分子量约为13.7 kDa。具体分子式因来源和亚型而异,一般不以单一固定分子式表述。

?性状?:

  • S1核酸酶:通常为冻干粉或液态酶制剂,外观呈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溶于水后为澄清或微浊液体。

  • DNase I:通常为冻干粉末或溶液,白色至灰白色粉末,易溶于水。

  • RNase A:通常为冻干粉末,白色结晶性粉末,可溶于水。

  • Benzonase核酸酶:通常为液态或冻干制剂,无色至淡黄色透明液体或粉末。

  • 以上各类核酸酶在适宜条件(pH 4.0~8.0,温度25℃~37℃左右)下具有活性,在高温、强酸、强碱条件下易失活。


二、各行业用途、用法与用量

(一)工业生产领域

?1. 生物制品与生物制药工业?

核酸酶在生物制药生产中主要用于去除宿主细胞残留DNA(host cell DNA,hcDNA)及RNA杂质,以满足纯化工艺和质量控制要求。

  • ?用途?: 在重组蛋白药物、疫苗、单克隆抗体等生物制品的下游纯化过程中,使用核酸酶降解残留核酸,降低终产品中核酸含量。

  • ?用法?: 通常在层析纯化后或特定缓冲液条件下添加,反应温度一般为37℃左右,反应时间根据残留核酸水平和工艺要求调整,常见反应时间为30分钟至数小时。需在含有二价金属离子(如Mg2?或Ca2?)的缓冲液体系中进行。

  • ?用量与添加量?: 根据《中国药典》2020年版三部及相关药品注册技术要求,生物制品中残留DNA一般要求控制在每剂量不超过10 ng(部分产品要求更低)。在工艺中核酸酶的实际使用量需根据残留DNA水平、酶活单位和工艺体积确定。常见参考用量范围为每升反应液添加1~100单位/mL的DNase I(具体酶活单位依据厂家标定),或Benzonase核酸酶每升添加10~50单位。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国家标准固定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药品注册技术要求、GMP规范和产品技术资料为准。

?2. 诊断试剂原料生产工业?

  • ?用途:? 用于体外诊断(IVD)试剂原料的核酸去除处理,降低背景信号。

  • ?用法:? 在诊断用酶、抗体、抗原等原料的生产过程中添加核酸酶处理。

  • ?用量:? 根据具体原料和工艺而定,一般在反应体系中添加量为每毫升反应液数单位至数十单位不等(依据酶活定义),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规格和工艺确定。

(二)发酵工业

  • ?用途:? 在发酵过程中或发酵后处理阶段,用于降解发酵液中的游离核酸,降低黏度,便于后续分离纯化。

  • ?用法?: 可在发酵结束后添加于发酵 broth 中,在适宜温度和pH条件下反应一定时间。

  • ?用量?: 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发酵液核酸含量、酶活力规格及生产工艺确定。常见参考范围为每升发酵液添加数单位至数十单位核酸酶,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行业标准添加量。

(三)合成生物学与分子生物学研究(工业研发用途)

  • ?用途:? 在基因工程、质粒制备、核酸合成等研发和小试中试生产中用于核酸消化、去除模板等操作。

  • ?用法:? 根据实验方案在适宜缓冲液中添加,通常37℃反应15~60分钟。

  • ?用量?: 依据具体实验方案,常见参考用量为每微克DNA添加约0.1~1单位S1核酸酶或DNase I,具体用量需根据实验设计和酶活单位确定。

(四)食品行业

  • ?用途:? 核酸酶可作为食品加工用酶制剂使用,主要用于降低食品原料中的核酸含量。当食品原料(如酵母提取物、鱼类提取物等)中核酸(尤其是嘌呤类核酸)含量较高时,降解为核苷酸或核苷,有助于调节风味或降低特定成分含量。

  • ?法规说明:? 根据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食品用酶制剂的使用应符合相应规定。核酸酶作为食品加工用酶,需列入允许使用的酶制剂名单。目前在GB 2760中,已批准使用的食品用酶包括多种酶类,核酸酶是否被明确列入需根据最新版本及增补公告确认。

  • ?用法:? 在食品原料预处理阶段添加,控制适宜温度和pH进行酶解反应,反应后可通过灭活(如加热)终止酶活。

  • ?用量与添加量:? 食品用酶制剂一般以酶活单位计。根据行业资料,常见参考添加量为每千克原料添加数十单位至数百单位不等,具体视原料种类和目标核酸降解程度而定。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不同食品品类、不同原料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如涉及最终食品中酶残留量,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五)饲料行业

  • ?用途:? 在饲料加工中,核酸酶可用于降解植物性原料(如大豆、玉米等)或动物源性原料中的核酸,提高饲料中磷的利用率(将核酸中的有机磷转化为可利用的无机磷),或用于降低饲料原料中的抗营养因子。

  • ?法规说明?: 根据中国《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农业农村部公告)及相关规定,饲料用酶制剂的使用需符合批准品种和使用范围。核酸酶是否被列入饲料用酶制剂允许使用品种,需以版目录为准。

  • ?用法?: 在饲料混合或制粒前的预处理阶段添加,与原料混合均匀后在适宜条件下反应。

  • ?用量与添加量?: 饲料用酶制剂一般以酶活单位(如U/kg饲料)计。常见参考用量为每吨饲料添加数万单位至数十万单位不等(具体取决于酶活力规格和目标效果)。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规格及饲料配方进行换算。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国家标准固定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饲料法规、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六)农业领域

  • ?用途?: 核酸酶在农业领域的应用主要集中于科研层面,例如用于植物分子生物学研究中的核酸提取辅助处理、土壤微生物研究等,以及作为某些生物农药或生物肥料研发的辅助原料。

  • ?用法?: 在实验室研究或特定生物制品生产中使用,添加方式和用量依据具体研究方案或产品生产工艺。

  • ?用量?: 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目前在农业生产实践中,核酸酶作为直接田间使用产品的情况较少,相关用量缺乏统一标准。

(七)医药行业(原料与生产加工层面)

  • ?用途?: 在医药原料药生产、辅料加工、药物制剂中间体处理等环节中使用。主要用于去除生物来源原料中的残留核酸,以满足药品质量标准。

  • ?法规说明?: 在药品生产中使用的核酸酶,应符合《中国药典》相关要求及药品GMP规范。核酸酶本身作为生产用物料,其使用量和残留控制需纳入药品质量研究和验证。

  • ?用法:? 在纯化工艺的特定步骤中添加,反应后需通过验证证明核酸酶已被有效去除或灭活,终产品中核酸酶残留应控制在可接受水平。

  • ?用量:? 根据药品注册资料和工艺验证数据确定。常见参考用量为每升纯化液数单位至数十单位不等。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规格及工艺验证结果确定。

(八)保健品行业(原料生产层面)

  • ?用途:? 在保健品原料(如酵母提取物、核酸类保健原料等)的生产加工中,使用核酸酶调控核酸含量,或作为生产过程中的辅助处理酶。

  • ?法规说明?: 保健食品生产应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及相关法规。使用的酶制剂应为食品级或符合相应安全标准。

  • ?用法?: 在原料预处理或加工环节中添加,反应后灭活。

  • ?用量?: 依据具体产品工艺和原料特性确定,常见参考用量需根据实际生产情况调整。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九)化妆品与日化行业

  • ?用途:? 核酸酶在化妆品和日化产品中的应用主要包括:作为原料处理用酶用于降解生物来源提取物中的核酸(如某些发酵来源的活性成分原料),降低产品中核酸含量以调节稳定性或减少潜在刺激;也有部分研究探索其在护肤产品中辅助相关研究领域的应用(于原料研究阶段)。

  • ?法规说明:? 根据中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及后续更新,化妆品用酶制剂需符合相关安全要求。核酸酶是否被明确列为允许使用的化妆品原料或原料处理用酶,需以法规和目录为准。

  • ?用法:? 在原料预处理阶段使用,反应后通过灭活处理,终产品中不应含有活性核酸酶或其残留量需符合安全评估要求。

  • ?用量与添加量:? 化妆品用酶制剂一般以酶活单位计。常见参考用量为每千克原料添加适量单位(具体数值因原料和目标而异)。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不同配方体系的添加量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工艺进行调整。

(十)其他工业用途

  • ?用途:? 核酸酶还可用于环境治理研究(如降解环境中的游离核酸)、造纸工业(辅助处理)、纺织工业(生物精练)等领域的研究和小范围应用。

  • ?用量:? 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三、关于衍生物与合成

核酸酶本身为蛋白质,其"衍生物"通常指经过化学修饰(如PEG化、固定化等)的改造酶或不同来源的同工酶。在工业上,固定化核酸酶(如固定在载体上的DNase I或Benzonase)被用于连续化生产工艺,便于回收重复使用。固定化核酸酶的用量需根据载体载量和酶活回收率计算,一般以单位酶活/克载体或单位酶活/升反应体系表示。具体用量需根据产品规格和工艺确定。

关于"合成"方面,核酸酶目前主要通过微生物发酵(如大肠杆菌、酵母等重组表达系统)或从生物组织中提取获得,并非化学全合成产品。发酵法生产核酸酶时,发酵培养基组成、诱导条件、收获和纯化工艺均需遵循相关生物制品或酶制剂生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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