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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增稠剂广泛用于食品(如在调味酱、果酱、冰淇淋、罐头等中添加提高食品黏度或形成凝胶的食品添加剂 [1])、化妆品、洗涤剂、乳胶、印染、医药、橡胶、涂料等。 |
| 执行标准 | 国家标准GB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包装规格 | 25公斤包装 |
| 级别 | 其他 |
| 有效物质含量 | 咨询客服%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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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CAS号:酰胺化果胶并非单一化合物,其CAS号因具体取代度和来源而异。常见的参考CAS号包括:9000-69-5(果胶类通用编号),部分酰胺化果胶产品可能被归入果胶衍生物类别。具体产品应以生产商提供的技术资料为准。
分子式:酰胺化果胶是果胶分子链上部分羧基与氨或胺类反应生成酰胺基的改性产物,不存在统一的固定分子式,其分子结构取决于原料果胶的甲氧基度、酰胺化程度和分子量,通常表述为改性多糖类物质。
性状:酰胺化果胶一般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或颗粒,具有一定的吸湿性,可溶于水形成黏稠胶体溶液,溶液呈弱酸性至中性。其溶解性和凝胶特性因酰胺化程度不同而有所变化,酰胺化程度较高的产品在较低pH值和较高糖酸条件下仍可形成凝胶。
二、各行业用途、用法与用量说明
(一)食品行业
用途与用法:酰胺化果胶在食品工业中主要用作增稠剂、胶凝剂、稳定剂和乳化剂。可应用于果酱、果冻、糖果、酸奶、饮料、烘焙食品馅料等产品中。其酰胺化改性使其在低糖、低酸体系中仍能形成凝胶,拓宽了果胶的应用范围。
添加量相关说明:根据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及后续修订版本),果胶类物质(包括果胶和部分果胶衍生物)作为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有明确规定。在果酱、果冻类产品中,果胶的使用量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但具体最大使用量需查阅GB 2760对应食品分类中的规定。在稀奶油等乳制品中,果胶可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对于酰胺化果胶这一具体衍生物,若已被列入GB 2760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则按相应食品分类执行限量要求;若尚未作为独立添加剂列入,则需按照相应的食品添加剂申报和审批程序使用。实际生产中,果胶类物质在果酱中的常见参考用量一般为总配方的0.3%~1.0%(质量分数),在果冻中常见参考用量为0.5%~1.5%(质量分数),在酸性乳饮料中常见参考用量为0.1%~0.5%(质量分数)。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食品分类、生产工艺及GB 2760相关规定确定,不同配方体系和产品类型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二)饲料行业
用途与用法:在饲料工业中,酰胺化果胶可作为饲料粘合剂、稳定剂或功能性添加剂组分,用于颗粒饲料生产中改善饲料颗粒的成型性和耐久性,也可作为饲料中的功能性膳食纤维来源。
添加量相关说明:目前未查询到专门针对酰胺化果胶在饲料中使用的统一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添加量。饲料中果胶类物质的使用一般属于饲料添加剂范畴,需符合《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及相关管理规定。常见参考用量范围:在配合饲料或浓缩料中,作为粘合剂或功能性组分时,一般使用量为配方总量的0.1%~1.0%(质量分数),具体视产品规格和生产工艺而定。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三)农业行业
用途与用法:酰胺化果胶在农业领域可用于农用制剂中作为增稠剂、悬浮剂、成膜剂或缓释载体材料。可用于种子包衣、叶面肥、农药制剂的辅助成分等,以改善制剂的物理性状和施用性能。
添加量相关说明:农业应用中酰胺化果胶的使用量取决于具体的农用品类型和配方。在种子包衣剂中,作为成膜或粘合组分,常见参考用量一般为制剂总量的1%~5%(质量分数)。在叶面肥或液体农药制剂中作为增稠或悬浮组分,常见参考用量一般为0.1%~2%(质量分数)。目前未查询到针对酰胺化果胶的统一农业行业标准添加量,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具体添加量需以相关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四)工业领域
用途与用法:在工业领域,酰胺化果胶可用于纺织印染中作为印花糊料或浆料组分、造纸工业中作为施胶剂或表面处理剂、矿业中作为浮选剂或絮凝剂辅助成分,以及用于制备生物基材料等。
添加量相关说明:工业应用中的添加量因具体工艺和用途差异较大。在纺织印花中,作为糊料组分的参考用量一般为浆料配方总量的2%~10%(质量分数),需根据织物类型和印花工艺调整。在造纸施胶中,常见参考用量为绝干纸浆量的0.5%~3%(质量分数)。在矿业浮选中,作为辅助组分的用量需根据矿石性质和浮选工艺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工业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五)医药行业
用途与用法:从原料研究和工业生产角度,酰胺化果胶可用于药用辅料研究领域,如作为缓释制剂的骨架材料、药物载体的包覆组分等。需注意,此处仅从原料和生产加工角度说明,不涉及任何人体描述。
添加量相关说明:药用辅料的使用需符合《中国药典》或相关药用辅料标准的规定。果胶类物质在药用领域的具体用量需根据制剂类型、处方设计和注册要求确定。目前未查询到专门针对酰胺化果胶作为药用辅料的统一标准添加量,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六)保健品行业
用途与用法:从食品原料和生产加工角度,酰胺化果胶可作为膳食纤维类原料用于固体饮料、压片糖果等保健食品的生产中,作为辅料或功能性成分。需注意不涉及任何表述。
添加量相关说明:保健食品的配方需符合《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要求。果胶类物质在保健食品中的使用一般按生产需要添加,常见参考用量为配方总量的1%~5%(质量分数),具体视产品形态和配方设计而定。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具体添加量需以相关法规、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七)化妆品行业
用途与用法:酰胺化果胶在化妆品中可用作增稠剂、乳化稳定剂、成膜剂和保湿组分,应用于乳液、面霜、面膜、精华液等产品中。
添加量相关说明:根据《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国家药监局发布),果胶类物质为已收录的化妆品原料。在化妆品配方中,果胶作为增稠剂或稳定剂的常见参考用量一般为配方总量的0.1%~2.0%(质量分数),具体因产品剂型和配方设计不同而有差异。酰胺化果胶的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不同配方体系的添加量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目前未查询到针对酰胺化果胶的化妆品专用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或产品技术资料为准。
(八)日化行业
用途与用法:在日化产品中,酰胺化果胶可用于洗衣液、洗手液、洗洁精、牙膏等产品中作为增稠剂、悬浮稳定剂或成膜组分。
添加量相关说明:日化产品中果胶类增稠剂的常见参考用量一般为配方总量的0.1%~1.5%(质量分数),在洗衣液中可能偏低(约0.1%~0.5%),在牙膏中可能偏高(约0.5%~2.0%)。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规格、配方体系及生产工艺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九)发酵行业
用途与用法:在发酵工业中,酰胺化果胶可作为培养基的碳源或辅助成分,或在发酵产品后处理中用作澄清剂、絮凝剂等。
添加量相关说明:作为发酵培养基组分时,添加量需根据菌种特性和培养基配方确定,常见参考用量为培养基总量的0.1%~1.0%(质量分数)。作为发酵液后处理的絮凝或澄清组分时,用量需根据发酵液性质和工艺参数确定。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十)合成与衍生物行业
用途与用法:酰胺化果胶本身即为果胶的化学改性衍生物,在合成领域可作为原料进一步制备其他果胶衍生物、生物基材料或功能性高分子。也可用于与其他高分子材料共混改性。
添加量相关说明:在合成与改性研究中,酰胺化果胶作为反应原料或组分的用量需根据具体合成反应和目标产物确定,不存在统一的添加标准。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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