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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明胶厂家-应用范围-河北鸿韬
起订量 (公斤)价格
1-25¥38 /公斤
25-1000¥37 /公斤
≥1000¥36 /公斤
  • 产地:中国 皮明胶厂家
  • 发布日期: 2026-10-08
  • 更新日期: 2026-10-15
产品详请
主要用途 增稠剂广泛用于食品(如在调味酱、果酱、冰淇淋、罐头等中添加提高食品黏度或形成凝胶的食品添加剂 [1])、化妆品、洗涤剂、乳胶、印染、医药、橡胶、涂料等。
执行标准 国家标准GB
生产许可证编号 SC20137148200057
包装规格 25公斤包装
级别 其他
有效物质含量 咨询客服%
是否进口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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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明胶(Skin Gelatin),亦称皮胶、动物皮明胶,是以动物(通常为牛、猪等)皮肤为原料,经预处理、酸或碱处理、热水提取、过滤、浓缩、干燥等工艺制得的一类蛋白质胶体。其主要成分为胶原蛋白经水解后的产物,含有多种氨基酸。

CAS号:9000-70-8(明胶通用CAS号,皮明胶作为明胶的一种亚类,适用此编号)

分子式:皮明胶为高分子蛋白质混合物,无单一固定分子式,一般表示为复杂蛋白质的水解产物,其重复单元可近似以(C102H151O39N31)n表示,但实际为多肽混合物。

分子量:约为15000至250000道尔顿范围,因原料和工艺不同而有差异。

性状:皮明胶通常为淡黄色至黄色的薄片、颗粒、细粒或粉末状固体。无味或略有特殊气味。在冷水中可吸水膨胀但不溶解,在热水(约40至60摄氏度以上)中可溶解形成粘稠的胶体溶液。凝固温度较低,一般在20至25摄氏度左右可形成凝胶。等电点约为pH 4.8至5.2。干燥品含水量一般在12%至16%之间,灰分含量因产品等级不同有所差异。

以下按各行业分别说明用途、用法、用量等信息。

一、食品行业

皮明胶在食品领域是一种广泛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主要发挥胶凝、增稠、稳定、乳化、澄清等作用。根据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的规定,明胶(包括皮明胶)作为增稠剂可在多种食品类别中使用。但GB 2760对明胶的使用大多采用"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原则,即未对多数食品类别设定统一的最大使用量数值,仅在少数品类中有具体限定。

在果酱、果冻类产品中,明胶可作为胶凝剂使用。根据GB 2760,明胶在果酱和果冻中的使用可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实际生产中常见参考用量为果酱配方总量的0.5%至2%(质量分数,以干品计),具体用量需根据所需凝胶强度、产品口感及工艺要求调整。

在糖果(包括软糖、橡皮糖等)中,明胶用作胶凝剂和成型剂。GB 2760规定明胶在糖果中可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实际生产中,软糖类产品的明胶用量一般为配方总量的5%至15%(质量分数,以干品计),不同产品质地和口感要求不同,添加量存在明显差异。

在肉制品、肉冻类产品中,明胶用作增稠剂和保水剂。GB 2760允许明胶在熟肉制品(如肉冻)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实际参考用量通常为原料肉质量的1%至3%(以干明胶计),需根据产品等级和工艺进行调整。

在乳制品(如酸奶、乳酸菌饮料、部分发酵乳制品)中,明胶可作为稳定剂使用。根据GB 2760,明胶在发酵乳、调制乳等品类中可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一般参考添加量为产品配方总量的0.1%至0.5%(质量分数,以干品计)。

在饮料(特别是澄清型果汁、果醋、啤酒等)中,明胶用作澄清剂。GB 2760规定明胶在饮料类中可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啤酒澄清工艺中明胶的参考用量一般为每升啤酒添加0.01至0.1克(以干品计),具体取决于啤酒种类和澄清工艺。果汁澄清中常见参考用量为每升果汁0.1至1.0克(以干品计),但实际用量需结合果汁种类和工艺确定。

在冷冻饮品(如冰淇淋、雪糕)中,明胶用作稳定剂和乳化剂。GB 2760允许在冷冻饮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实际生产中常见参考用量为配方总量的0.1%至0.5%(质量分数,以干品计)。

在面制品(如部分面条、糕点馅料等)中,明胶可作为增稠剂、稳定剂。GB 2760规定在部分面制品类别中明胶可按生产需要使用,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配方确定。

在食用香精香料、调味品等中,明胶也有一定应用。但此类用途通常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无统一标准添加量。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根据我国相关法规,明胶作为食品添加剂,其使用应符合GB 2760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明胶》(GB 6783)等标准的规定。食品级皮明胶应符合GB 6783中对感官、理化指标(如凝胶强度、粘度、干燥失重、灰分、二氧化硫残留、重金属限量等)的要求。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不得直接套用固定数值。

二、饲料行业

皮明胶在饲料领域可用作蛋白质补充原料或饲料加工助剂。根据我国《饲料原料目录》及相关管理规范,明胶可作为动物性蛋白原料在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中使用。

在配合饲料中,明胶作为蛋白质来源的添加量通常根据饲料配方中蛋白指标要求进行调配。一般参考用量为饲料配方总量的0.5%至5%(质量分数),具体取决于饲料种类(如猪饲料、禽饲料、水产饲料等)、动物生长阶段及营养需求。实际生产中需根据饲料营养标准(如GB/T相关标准或行业规范)及配方设计要求确定。

在水产饲料中,明胶有时用作粘合剂,帮助饲料颗粒成型。参考用量一般为配方总量的1%至3%(以干品计),但不同饲料加工工艺和产品规格差异较大,需结合具体情况调整。

在宠物食品中,明胶也有应用,使用量通常较低,一般参考范围为配方总量的0.5%至2%,需符合相应的宠物食品标准。

需要说明的是,饲料用明胶应符合相应的饲料卫生标准和质量要求。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三、农业行业

皮明胶在农业领域的应用相对有限,但在某些特定场景中有所使用。

在农用薄膜或可降解覆盖材料的研发中,明胶可作为基质材料或添加剂使用,但此类应用多处于研究阶段,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在种子包衣或肥料缓释载体的研究中,明胶作为包膜材料有一定探索性应用。此类用途的添加量取决于具体产品设计,一般参考范围为种子质量的0.5%至2%或载体配方的一定比例,但目前未形成统一标准,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在土壤改良或有机肥料添加方面,明胶作为有机氮源有一定参考价值,但具体用量需根据土壤条件和作物需求确定。

四、工业领域

皮明胶在工业领域有多种用途。

在造纸工业中,明胶用作表面施胶剂,可改善纸张的印刷适性和强度。根据造纸行业的一般做法,明胶的参考用量为纸浆干重的0.5%至2%(质量分数),具体用量需根据纸种、施胶工艺和质量要求确定。

在火柴工业中,明胶用作粘合剂和火柴头配方成分。根据历史工艺资料,火柴头配方中明胶的参考用量约为配方总量的3%至8%(以干品计),但现代火柴生产工艺和配方可能有所调整。

在砂轮、磨具制造中,明胶用作结合剂。参考用量一般为磨料质量的3%至8%(以干品计),具体取决于磨具类型和工艺。

在印刷工业中,明胶可用于感光胶版、油墨等。具体用量因产品类型不同差异较大,需根据具体工艺确定。

在电镀和金属加工领域,明胶有时用作添加剂或缓蚀剂,但此类用途的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工艺参数确定,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

在纺织印染中,明胶可作为整理剂使用,参考用量一般为织物质量的1%至5%(以干品计),具体需根据织物类型和整理要求调整。

在粘合剂行业,明胶是传统的动物胶粘剂原料之一。参考用量因粘合对象和强度要求不同而异,一般为被粘物表面处理配方中的5%至20%(以干品计)。

五、医药行业

皮明胶在医药领域主要作为药用辅料和生产原料使用,而非直接用于人体。

在药用胶囊生产中,明胶是硬胶囊和软胶囊的主要原料。根据《中国药典》相关规定,药用明胶应符合药典标准对凝胶强度、粘度、二氧化硫残留、重金属、微生物限度等指标的要求。硬胶囊生产中,明胶是胶囊壳的主体材料,其用量由胶囊规格和配方决定,通常明胶在胶囊壳配方中占主体(配合增塑剂如甘油、水等)。常见参考配方中,干明胶与水的比例约为1:1至1:1.5(质量比),甘油用量约为明胶量的4%至12%(质量分数)。但胶囊壳的具体配方因厂家和产品规格不同而有差异,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在片剂包衣中,明胶可作为薄膜包衣材料或隔离层。参考用量一般为片芯质量的1%至5%(以干品计),具体取决于包衣工艺和片剂规格。

在栓剂基质中,明胶有时用作基质材料。参考用量根据栓剂配方确定,一般为基质总量的较大比例。

在微胶囊制备和药物缓释载体研究中,明胶作为壁材有应用。此类用途的添加量需根据微胶囊粒径、载药量、释放要求等确定,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

在药用敷料和止血海绵等产品中,明胶也有应用。此类产品的明胶用量需根据产品标准和工艺确定。

需要强调的是,药用明胶必须符合《中国药典》或相关药品注册标准的要求,其来源、纯度、安全性等均有严格规定。所有医药用途应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和标准,不得超范围使用。

六、保健品行业

皮明胶在保健品行业中通常作为胶囊壳原料或辅料使用。

作为硬胶囊或软胶囊的壳材,明胶的使用与前述医药行业类似。在保健食品用胶囊产品中,明胶应符合相应的食品级或药用级标准,具体取决于产品注册类型。胶囊壳配方中明胶的参考比例同上述药用胶囊部分,一般干明胶为主体成分,配合水和增塑剂(如甘油、山梨醇等)使用。

在一些以明胶为蛋白质来源的营养补充产品中,明胶作为原料使用,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配方设计确定。常见参考用量为产品配方总量的一定比例,需符合相关保健食品标准和法规。

需要说明的是,保健食品的生产应符合《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明胶作为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

七、化妆品行业

皮明胶在化妆品行业中有一定应用。

在面膜(尤其是传统的明胶面膜或撕拉式面膜)中,明胶用作成膜剂和基质。根据化妆品配方的一般做法,明胶的参考用量为面膜液配方总量的3%至10%(质量分数,以干品计),具体取决于面膜类型、质地和工艺。

在护肤品(如某些霜、乳、凝胶类产品)中,明胶可用作增稠剂和成膜剂。参考用量一般为配方总量的0.5%至3%(以干品计),具体需根据产品质地和配方体系确定。

在发用产品(如发胶、定型产品)中,明胶有时用作成膜和定型助剂。参考用量通常较低,一般为配方总量的0.5%至2%(以干品计)。

需要注意的是,化妆品用明胶应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规格、配方及工艺要求确定。

八、日化行业

皮明胶在日化产品中的应用包括洗涤用品以外的部分产品。

在某些洗衣凝珠或洗涤块的研发中,明胶可作为薄膜或包膜材料使用,但此类应用尚不普遍。参考用量因产品设计而异,需根据具体配方确定。

在手工皂或特殊皂类产品中,明胶有时用作添加剂以改善质地。参考用量一般为配方总量的1%至3%(以干品计)。

在某些家居护理产品中,明胶作为增稠或成膜成分有少量应用。具体用量需根据产品配方确定。

九、发酵行业

皮明胶在发酵工业中有重要应用。

在微生物培养基配制中,明胶有时作为氮源或蛋白质成分添加。在实验室或工业发酵培养基中,明胶的参考用量一般为培养基总量的0.5%至2%(质量分数,以干品计),具体取决于菌种和培养基配方。但需要注意,明胶在培养基中主要提供有机氮,其替代物(如蛋白胨、酵母粉等)使用更为普遍,明胶并非发酵培养基中的常规氮源。

在某些特定发酵产品(如明胶自身的生产)中,皮明胶本身就是目标产品,此处不赘述。

在酶制剂生产中,明胶可作为培养基组分。具体用量需根据酶种和工艺确定。

十、合成与衍生物领域

皮明胶作为蛋白质原料,可用于合成多种明胶衍生物。

明胶水解产物(即水解明胶或明胶肽)在食品、医药等领域有应用。水解程度不同,产品分子量和功能不同。具体生产工艺和用量需根据目标产品确定。

明胶与其他化学试剂反应可制备明胶衍生物,如氧化明胶、琥珀酰化明胶、邻苯二甲酰化明胶等。此类化学反应中明胶的投料量取决于目标产物和反应配比,无统一标准添加量,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

明胶还可与多糖(如阿拉伯胶、海藻酸钠等)发生复合凝聚反应,用于微胶囊制备。此类应用中明胶的参考用量一般为复合体系总固形物的20%至50%(质量分数),具体取决于配比和工艺要求。

在胶原蛋白肽的生产中,皮明胶经酶解或酸解可得到不同分子量的胶原肽。此类加工中明胶的投料量由生产规模和目标产品决定,无统一标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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