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鸿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 15694999565
 
公司首页 公司介绍 公司动态 产品展厅 证书荣誉 联系方式 在线留言
 
 
PRODUCT产品展厅
动物双歧杆菌乳亚种厂家-应用范围-河北鸿韬
起订量 (公斤)价格
1-25¥175 /公斤
25-1000¥170 /公斤
≥1000¥165 /公斤
  • 产地:中国 动物双歧杆菌乳亚种厂家
  • 发布日期: 2026-09-24
  • 更新日期: 2026-10-15
产品详请
主要用途 原料添加
货号 动物双歧杆菌乳亚种生产厂家
生产许可证编号 SC20137148200057
型号 国标
包装规格 1kg小包装,25kg大包装
是否进口 否

动物双歧杆菌乳亚种厂家 动物双歧杆菌乳亚种生产厂家 动物双歧杆菌乳亚种 动物双歧杆菌乳亚种厂家添加量 动物双歧杆菌乳亚种现货 动物双歧杆菌乳亚种添加量 动物双歧杆菌乳亚种国标 动物双歧杆菌乳亚种用量

一、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乳双歧杆菌(动物双歧杆菌乳亚种)

?拉丁学名?: Bifidobacterium lactis(旧称 Bifidobacterium animalis subsp. lactis)

?常见菌株编号?: 包括但不限于 BB-12、HN019、Bf-6、Bi-07、V9、DSM 10140、ATCC 27536 等,不同菌株在性能与应用上存在差异。

?CAS号?: 该菌种作为微生物整体,通常不对应单一CAS号。其分类学上属于乳双歧杆菌种,部分文献及原料供应商资料中引用的相关登记号包括ATCC 27536、DSM 10140等菌株保藏编号。如需具体菌株级别的化学物质登记号,应查阅对应菌株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技术文件。

?分子式?: 作为活菌微生物,乳双歧杆菌不具有单一分子式。其细胞组成主要包含蛋白质、脂质、多糖、核酸等生物大分子。若指其胞内主要代谢产物(如乳酸、醋酸等),乳酸的分子式为C3H6O3,醋酸为C2H4O2,但这些并非该菌种本身的分子式。

?性状?: 乳双歧杆菌为革兰氏阳性、不产芽孢、不运动或少运动的厌氧或兼性厌氧杆菌,呈杆状或略弯曲的短杆状,有时呈分叉状或Y形。菌落在适宜培养基上呈圆形、凸起、边缘整齐,颜色通常为乳白色至浅灰白色。该菌能耐受较低pH环境,可在胆汁盐存在条件下存活。在冻干或喷雾干燥后的粉剂形态中,通常呈白色至类白色粉末,具有轻微特征气味。活菌数是衡量产品规格的重要指标,常见规格包括每克含1×10?CFU至1×1011CFU不等,具体取决于产品形态与生产工艺。


二、食品领域

2.1 适用范围与法规依据

乳双歧杆菌(动物双歧杆菌乳亚种)已被列入我国《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原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25号及后续更新文件)以及《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原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25号附件2)中。在我国,该菌种可用于食品生产,但具体使用范围和限量需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760等)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在国际上,该菌种在欧盟被列入安全资格认定(QPS)名单,在美国被列入GRAS(一般认为安全)目录。不同国家和地区对该菌种的使用范围和限量规定存在差异,实际使用时需以目标市场的法规要求为准。

2.2 常见食品品类

可用于发酵乳制品(如酸奶、发酵乳、酸乳等)、乳饮料、调制乳、含乳饮料、婴幼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需符合相应类别标准)、固体饮料、压片糖果、果冻、果蔬汁类、谷物制品、烘焙食品等。

2.3 添加量与使用参考

在发酵乳制品中,常用接种量范围一般为每毫升发酵基料接种1×10?CFU至1×10?CFU左右,但不同产品配方、发酵工艺和目标活菌数要求不同,实际接种量需根据生产工艺进行调整。发酵完成后,成品中活菌数需达到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GB 19302)等标准,发酵乳中乳酸菌总数需达到一定水平(如≥1×10?CFU/g),但对具体菌种和添加比例未做统一固定规定。

在含乳饮料和固体饮料中,添加量通常以成品中每克或每毫升含有效活菌数来衡量,常见规格为每克含1×10?CFU至1×10?CFU,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配方、保质期要求及生产工艺确定。

在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使用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6)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的相关规定,具体添加量和菌种使用范围需参照上述标准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公告执行。

不同产品规格、不同工艺条件下的添加量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目前未查询到所有食品品类统一的固定添加比例,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并以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产品技术资料为准。


三、饲料领域

3.1 适用范围

乳双歧杆菌(动物双歧杆菌乳亚种)可作为饲料添加剂微生物菌种使用,属于饲用微生物(益生菌)范畴。在我国,其使用需符合《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农业部公告第2045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不同动物种类(如猪、家禽、反刍动物、水产动物等)的使用规定可能不同。

3.2 添加量参考

在饲料中的添加量通常以每千克饲料或每吨饲料中添加的有效活菌数来表示。一般参考范围为每千克配合饲料添加1×10?CFU至1×10?CFU,或每吨饲料添加1×10?CFU至1×1012CFU,但具体用量因动物种类、生长阶段、饲料类型及生产目的不同而有差异。

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对于饲料用微生物添加剂,应以农业农村部发布的相关目录和使用规范为准。


四、农业领域

4.1 适用范围

乳双歧杆菌在农业领域可作为微生物菌剂或生物肥料的组成成分之一,用于土壤改良、堆肥发酵辅助、植物根际微生物调控等方面。在我国,微生物肥料需符合《微生物肥料》相关行业标准(如NY/T 798、NY 884等),具体菌种的使用需符合农业农村部的相关规定。

4.2 使用参考

在微生物菌剂产品中,有效活菌数通常以每克或每毫升含CFU数来标示,常见规格从每克1×10?CFU到每克1×10?CFU不等。在农业应用中,施用量通常以每亩或每公顷的用量来计算,常见参考范围为每亩施用含该菌的菌剂产品数百克至数千克不等,具体取决于产品形态(粉剂、液剂、颗粒剂等)、有效活菌含量及施用方式。

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不同作物、不同土壤条件和不同施用方式的用量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农业生产方案调整。目前未查询到针对该单一菌种的统一农业施用标准,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和产品技术资料为准。


五、工业领域(发酵与生产加工)

5.1 发酵工业

乳双歧杆菌在工业发酵中可用于生产乳酸、短链脂肪酸、胞外多糖、细菌素等代谢产物,也可作为发酵剂用于食品级和饲料级产品的规模化生产。在发酵罐生产中,接种量通常为发酵体积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十(体积比)的种子液,种子液浓度一般为每毫升1×10?CFU至1×10?CFU,但具体参数需根据菌株特性、培养基组成和发酵工艺优化确定。

在下游加工环节(如浓缩、冻干、喷雾干燥),需根据最终产品规格要求控制活菌回收率。冻干产品的常见活菌回收率为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七十不等,喷雾干燥产品的回收率通常更低,具体数值取决于设备和工艺条件。

5.2 合成与衍生物

该菌种可用于生物合成具有潜在工业价值的代谢产物,如胞外多糖(EPS)、γ-氨基丁酸(GABA)、共轭亚油酸(CLA)等。这些衍生物的生产通常通过优化培养条件(碳源、氮源、温度、pH、溶氧等)来实现,具体工艺参数因目标产物而异。

在工业应用中,具体添加量和生产参数需根据实际工艺路线和产品要求确定。


六、医药与保健品领域

6.1 原料研究与生产加工

乳双歧杆菌(动物双歧杆菌乳亚种)在医药和保健品领域主要作为原料用于生产含益生菌的药品辅料、保健食品原料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原料。在我国,用于保健食品的益生菌菌种需列入《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益生菌菌种名单》,该菌种是否在列需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目录为准。用于药品的需符合《中国药典》及相关药品注册要求。

6.2 使用说明

在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产品中活菌数通常标示为每克或每粒(袋)含1×10?CFU至1×101?CFU,具体规格因产品类型和注册要求而异。

本部分不涉及对人体的描述,不涉及相关内容。关于具体产品的推荐用量和使用方法,需以产品标签说明书及相关法规文件为准。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七、化妆品与日化领域

7.1 适用范围

乳双歧杆菌及其发酵产物(如发酵滤液、溶胞物、代谢物等)在化妆品和日化产品中可作为皮肤护理成分使用,常见于面膜、精华液、乳液、洁面产品等。其使用需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和《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的相关要求。

7.2 使用参考

在化妆品配方中,该菌种发酵滤液或提取物的添加量通常以质量百分比计算,常见参考范围为百分之零点一至百分之五不等,具体取决于产品类型、配方体系和原料浓度。如使用冻干粉形式,需根据有效成分含量进行换算。

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不同产品配方体系的添加量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比例,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并以相关行业标准和产品技术资料为准。


八、其他注意事项

8.1 储存与稳定性

该菌种对热、氧气和光照较为敏感。冻干粉剂通常需在阴凉干燥处密封保存,推荐储存温度为二至八摄氏度或更低温度,部分产品可在室温下短期储存。液体培养物或悬浮液需冷链运输和储存。产品的保质期和货架期取决于剂型、包装方式和储存条件,通常冻干产品保质期可达十二至二十四个月,具体以产品技术文件为准。

8.2 法规合规提示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该菌种的使用有不同的法规要求,包括可使用的食品类别、限量、标签标识等。在我国使用需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国家标准和公告。在出口产品中,需同时符合目标市场的法规要求。

8.3 质量控制

产品质量通常以有效活菌数(CFU)、杂菌率、水分含量、重金属限量、微生物限度等指标进行控制。具体质量标准因产品形态和用途而异,应参照相应的产品标准或企业标准执行。

8.4 综合说明

以上各领域的用量和使用比例均为参考性描述,实际添加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对于未明确规定统一添加标准的领域,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各领域受法规或行业规范约束的部分,应优先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不得将一般参考用量等同于法定标准用量。所有数据引用均基于公开资料和已知标准文件,使用者应以法规和产品技术资料为准进行核实和执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