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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着色剂又称食品色素,是以食品着色为主要目的 |
| 执行标准 | 国家标准GB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型号 | 国家标准GB |
| 包装规格 | 25公斤包装 |
| 来源 | 天然着色剂 |
| 主要着色成分 | 其他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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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CAS号:8006-57-5(常见的巧克力棕色素混合物CAS编号,具体产品因配方和来源不同可能存在差异,部分产品标注为4557-89-3或以CI编号标注)
分子式:巧克力棕通常为多种成分的混合物,并非单一化合物,其主要成分可能包括多环芳烃类化合物及焦糖色素类成分,无统一的单一分子式。常见组分涉及高分子量焦糖色素,分子量范围较广,一般为数百至数千。
性状:巧克力棕为深褐色至黑褐色粉末或颗粒状固体,易溶于水,水溶液呈深褐色至棕色,具有焦糖气味。该产品吸湿性较强,需密封干燥保存。其色泽稳定性在一定范围内,但在强酸、强碱条件下可能发生色变。
二、各领域应用说明
食品领域
巧克力棕在食品行业中主要作为着色剂使用。根据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相关规定,焦糖色素(包含巧克力棕类产品)在不同食品类别中有明确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要求。在碳酸饮料中,焦糖色素(普通法、苛性亚硫酸盐法、氨法、亚硫酸铵法)的最大使用量为200克每千克(以着色剂计,折合成有效成分)。在酱油、醋、果酱、腐乳等调味品中,根据具体生产工艺和产品类别,使用限量有所不同,一般在50克每千克至200克每千克之间(以有效成分计)。在配制酒、糖果、烘焙食品等品类中,使用范围和限量需依据GB 2760中对应食品分类号查阅具体规定。实际生产中应根据产品配方、所需色泽深浅以及所使用焦糖色素的具体规格(如色值、浓度等)进行调整。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不同品牌和规格的焦糖色素有效成分含量不同,应按照实际投料时的有效成分比例计算。如产品标注为液体型或不同浓度规格,需换算为对应的有效成分质量进行投料。目前不同食品细分品类的法定限量存在差异,实际使用时应以GB 2760最新版本的具体条文为准。
饲料领域
在饲料工业中,巧克力棕(焦糖色素类)可用于宠物食品、水产饲料等产品的着色。根据我国相关饲料添加剂标准和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焦糖色素作为着色剂在饲料中的使用应符合《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及相关法规。一般参考使用量在饲料产品中为50克每吨至500克每吨(以有效成分计),具体因饲料种类、动物种类及产品定位而异。宠物食品(如犬粮、猫粮)中着色剂的使用需符合相关宠物食品标准,一般添加量较低。水产饲料中为改善饲料外观吸引力,可能在50克每吨至200克每吨范围内使用。实际生产中应根据产品规格和配方需求调整,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农业领域
巧克力棕在农业领域的直接应用较少。部分资料提及焦糖色素类物质可作为某些农用制剂的着色成分,用于区分不同制剂或改善产品外观,但该用途并非主流。在农药制剂、肥料产品中如果需要着色,应符合相关农药或肥料登记管理规定。目前未查询到针对巧克力棕在农业领域的统一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工业领域
在工业生产中,巧克力棕(焦糖色素类)可用于非食品类产品的着色,如墨水、皮革染色、纺织印染辅助着色、工业用洗涤剂等。在墨水行业中,焦糖色素作为着色成分的添加量通常较低,一般在配方总量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之间(质量分数),具体取决于所需色泽深度和墨水类型。在皮革加工中,焦糖色素可用于皮革染色或涂饰,一般参考使用量为染色浴质量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在纺织印染中,焦糖色素可用于棉、麻等纤维的染色,具体用量需根据纤维类型、染色工艺和目标色泽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实际生产中应根据产品规格和工艺要求确定添加量。
医药领域
巧克力棕(焦糖色素)在医药领域的应用主要限于药品制剂的包衣着色、胶囊壳着色等非功能性命途。根据我国药典及相关药品注册管理规定,药用辅料中的着色剂需符合药用辅料标准。焦糖色素作为药用辅料着色剂时,应符合相关药典收载的质量标准。在药品包衣工艺中,一般参考添加量为包衣液质量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具体取决于所需色泽。胶囊壳着色时用量较低。由于医药领域对辅料有严格的质量和安全性要求,实际使用时应以药典标准和药品注册相关技术要求为准,不得超出法规允许的范围。本品不涉及相关功能描述。
保健品领域
在保健食品行业中,巧克力棕(焦糖色素)可作为着色剂用于片剂、软胶囊、口服液等产品的外观改善。根据我国保健食品相关法规,保健食品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具体添加量应参照食品添加剂标准中对应产品类别的限量执行。实际生产中需根据产品形态、目标色泽及所用焦糖色素的规格进行调整。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由于保健食品行业监管严格,实际使用应以相关法规和产品技术要求为准。本品不涉及对人体的描述。
化妆品领域
在化妆品行业中,焦糖色素类产品(包括巧克力棕色)可用于口红、眼影、腮红、粉底等彩妆产品以及部分洗护产品的着色。根据我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相关规定,焦糖色素(CI 15000系列等)在化妆品中的使用需符合规定的限用条件和使用范围。在唇部产品中,一般参考使用量为配方总量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在眼影、腮红等粉类产品中,添加量可能为百分之一至百分之十(质量分数)。在洗护类产品(如洗发水、沐浴露)中,一般参考用量较低,为百分之零点一至百分之二。不同产品剂型和法规要求存在差异,实际使用时应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具体条目的规定。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以相关技术规范为准。
日化领域
在日用化工产品中,巧克力棕可用于肥皂、洗衣液、洗手液、清洁剂等产品的着色。在液体洗涤剂中,一般参考添加量为产品总质量的百分之零点一至百分之一。在固体肥皂中,可能为百分之零点五至百分之三。在洗手液、洗洁精等产品中,参考范围为百分之零点一至百分之零点五。不同产品配方和目标色泽存在差异,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发酵领域
在发酵工业中,巧克力棕(焦糖色素类)可能用于发酵培养基的着色(便于观察)或作为某些发酵产品的后处理着色成分。在培养基制备中,着色剂的添加量通常很低,一般为培养基总质量的百分之零点零一至百分之零点一,仅用于辅助观察。在发酵产品(如某些调味品、发酵饮料)的后处理着色环节,应参照食品添加剂标准执行。实际使用量需根据具体发酵工艺和产品要求确定。
合成领域
在化学合成领域,巧克力棕本身并非合成原料,而是合成产物(焦糖化反应产物)。在实验室或工业合成中,焦糖色素的制备通常通过糖类(如蔗糖、葡萄糖、果糖等)在高温、酸、碱或盐催化条件下进行焦糖化反应制得。不同工艺(如普通法、苛性亚硫酸盐法、氨法、亚硫酸铵法)产生的焦糖色素在色泽、溶解性、电荷性质等方面存在差异。合成过程中的投料比例如糖与催化剂的比例、反应温度、时间等因具体工艺而异,一般工业生产中糖的投料量占反应体系的较大比例。本品在此领域仅从生产加工角度说明。
衍生物领域
巧克力棕(焦糖色素)的衍生物主要包括经过进一步化学改性的产品,如乙酰化焦糖色素、磺化焦糖色素、双倍焦糖色素等。这些衍生物在溶解性、稳定性、着色强度等方面与原品有所不同。在食品领域,不同衍生物对应不同的CAS号和使用标准,如乙酰化焦糖色素(CAS 68515-65-1)、磺化焦糖色素(CAS 63585-34-6)等,其使用限量需分别查阅GB 2760中对应条目。在其他工业领域,衍生物的使用量因产品特性和应用场景而异,应根据具体产品技术资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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