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主要用途 | 着色剂又称食品色素,是以食品着色为主要目的 |
| 执行标准 | 国家标准GB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型号 | 国家标准GB |
| 包装规格 | 25公斤包装 |
| 来源 | 天然着色剂 |
| 主要着色成分 | 其他 |
| 是否进口 | 否 |
胭脂虫红色淀厂家 胭脂虫红色淀生产厂家 胭脂虫红色淀 胭脂虫红色淀厂家添加量 胭脂虫红色淀现货 胭脂虫红色淀添加量 胭脂虫红色淀国标 胭脂虫红色淀用量

一、基本信息
胭脂虫红铝色淀的CAS号通常沿用胭脂虫红(洋红)或胭脂红酸的标识,常见为1390-65-4(胭脂虫红/洋红)或1260-17-9(胭脂红酸)。由于其为复杂的铝络合物,无固定分子式,一般可近似表示为胭脂红酸铝络合物,若按胭脂红酸(C22H20O13)与铝结合计算,近似分子式可写为C22H20O13·Al。
性状方面,本品通常呈红色至暗红色粉末或颗粒,无臭。它不溶于水、乙醇等有机溶剂,但可溶于碱性溶液。在稳定性上,其耐光性、耐热性相对较好,但耐氧化性一般。
二、各领域应用及用量说明
在各应用领域中,涉及具体用量、添加量、使用比例时,均须以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法规文件或技术资料为准。不同应用领域、产品规格、使用对象及生产工艺的差异会导致添加量不同,以下分别说明。
1. 食品领域
在食品工业中,胭脂虫红铝色淀作为着色剂使用,其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应严格遵循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该标准对不同食品类别中胭脂虫红(包括铝色淀)的最大使用量有不同要求,部分类别规定为“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部分类别则明确限定了最大使用量数值。实际生产中,添加量需根据食品配方、工艺要求以及产品规格(如有效成分含量)进行换算。具体使用时应查询版GB 2760标准,不得超出规定范围。
2. 饲料领域
在饲料行业中,胭脂虫红铝色淀可作为着色剂用于部分动物饲料。目前不同饲料品种(如禽类饲料、水产饲料等)的添加量存在差异,且受产品纯度、有效成分比例影响。具体添加量需根据相关饲料添加剂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配方要求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应结合具体工艺进行调整。
3. 农业领域
在农业方面,胭脂虫红铝色淀可能作为农药制剂的着色剂或标识剂使用。其添加量需根据农药产品标准、制剂配方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实际生产中可根据工艺要求进行适当调整。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强制性标准添加量,应结合具体应用场景确定。
4. 工业领域
在工业领域,胭脂虫红铝色淀可作为颜料或着色剂应用于涂料、油墨、塑料、橡胶等产品的着色。不同工业产品(如油漆、塑料母粒、橡胶制品)的配方体系差异较大,其添加量通常以质量分数或百分比表示,实际用量需根据产品颜色要求、基材特性及生产工艺确定,一般使用范围需参考具体产品技术资料。
5. 医药领域
在医药领域,胭脂虫红铝色淀仅从原料研究、工业合成及生产加工角度进行说明,不涉及任何人体、或预防内容。它可作为药用辅料(如片剂包衣、胶囊壳着色剂)的原料,其使用需符合药用辅料相关规范。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制剂工艺、药品标准及实际配方确定,不同剂型(如片剂、胶囊、外用制剂)的用量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生产工艺进行调整。
6. 保健品领域
在保健食品领域,胭脂虫红铝色淀可作为着色剂使用,其应用需符合保健食品相关法规要求。具体添加量应依据保健食品配方、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实际生产中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进行换算。本说明不涉及任何保健功能或人体宣传。
7. 化妆品领域
在化妆品中,胭脂虫红铝色淀作为着色剂使用,需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其允许使用的范围和限制条件应遵照该规范执行。在唇膏、腮红、眼影等彩妆产品中,添加量需根据产品配方、色泽要求及工艺确定,不同化妆品类别(如驻留类、淋洗类)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产品标准进行调整。
8. 日化领域
在日化产品(如香皂、洗涤剂、清洁剂等)中,胭脂虫红铝色淀可用于产品着色。具体添加量需根据日化产品的配方体系、颜色深度要求及生产工艺确定,实际生产中可根据原料实际投料量进行换算。不同日化产品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参照相关产品技术资料或行业标准。
9. 发酵领域
在发酵工业中,胭脂虫红铝色淀可能作为某些微生物培养基的酸碱指示剂或着色剂使用。其添加量需根据发酵工艺、培养基配方及微生物种类确定,实际用量一般较低,具体数值需结合发酵实验或技术资料确定。
10. 合成领域
在合成领域,胭脂虫红铝色淀本身是通过胭脂红酸与铝盐反应合成的色淀。在进一步合成中,它可作为原料制备其他金属络合颜料或化学修饰产物。合成过程中的反应条件、物料配比需根据具体的合成路线和工艺要求确定,无法给出统一的固定数值。
11. 衍生物领域
胭脂虫红铝色淀的衍生物包括其他金属离子形成的色淀(如钙色淀、锌色淀)以及胭脂红酸的化学修饰产物(如酯类、盐类)。这些衍生物的研究和应用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具体用途和用量需根据相关化学研究资料、产品标准或实际工艺要求确定。
三、用量说明的通用原则
凡涉及产品的用量、添加量、使用比例等内容,均必须优先保证数据准确。如果不同应用领域、不同产品规格、不同使用对象、不同生产工艺或不同配方体系的添加量存在差异,应分别说明。如果产品存在纯度、含量、有效成分比例等差异,需要根据实际规格进行折算时,应明确说明“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对于没有统一添加标准的产品,可根据公开资料写“常见参考用量”“一般使用范围”“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等客观表述。如果无法查到可靠的具体用量或添加量,不猜测、推算或虚构数字,应写明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所有添加量、使用量和比例数据都应尽量标明适用场景,避免脱离具体行业、配方、规格或工艺单独给出数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