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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着色剂又称食品色素,是以食品着色为主要目的 |
| 执行标准 | 国家标准GB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型号 | 国家标准GB |
| 包装规格 | 25公斤包装 |
| 来源 | 天然着色剂 |
| 主要着色成分 | 其他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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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CAS号:514-78-3
分子式:C40H52O2
分子量:564.84
性状:纯品为深紫色至橙红至紫红色晶体或结晶性粉末,熔点约210℃。易溶于氯仿,微溶于植物油、丙酮,不溶于水。对氧和光不稳定,需避光、密封保存;着色后色调相对稳定,不易受pH值与日光影响。
二、饲料行业用途、用法、用量与添加量(重点介绍)
斑蝥黄作为着色剂在饲料行业中属于合法使用的饲料添加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045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625号》,斑蝥黄可作为着色剂允许添加到家禽饲料中,具体使用须严格遵守公告中规定的限量。
蛋禽配合饲料
依据《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农业部公告第2625号),斑蝥黄在蛋禽配合饲料中的限量为8毫克/千克(即8mg/kg,相当于8ppm,质量分数0.0008%)。该限量是在配合饲料或全混合日粮中的允许添加水平,不得超量使用。实际生产中应根据饲料配方、蛋禽品种、养殖阶段及所需蛋黄色泽深浅进行调整,在实现满足动物营养需要、改善饲料品质等目标的前提下,应采取积极措施减少饲料添加剂的用量。
肉禽配合饲料
依据同一公告(第2625号),斑蝥黄在肉禽配合饲料中的限量为25毫克/千克(即25mg/kg,相当于25ppm,质量分数0.0025%)。用于肉鸡、肉鸭等禽类时,主要使脚胫、皮肤呈现较鲜艳的橙红色。
三文鱼等水产饲料
在美国、加拿大、欧洲等地区,斑蝥黄也被允许添加到三文鱼等水产饲料中,用于使鱼肉颜色更加鲜艳。中国相关法规对水产饲料中的使用有具体规定的,应以相关规定为准。具体添加量需根据水产饲料配方、养殖品种及相关标准确定。
使用方法与注意事项
在饲料生产中,斑蝥黄通常先用植物油或适当溶剂预分散,再与饲料原料充分混合均匀,以保证着色效果一致。由于其为脂溶性物质,与饲料中油脂成分配合使用效果更佳。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例如若使用纯度为10%的预混剂型产品,则达到8mg/kg有效成分所需的预混料添加量为80mg/kg(即每吨饲料添加80克该预混料)。不同生产厂家产品规格不同,须按实际含量折算。
三、食品行业用途、用法、用量与添加量
斑蝥黄在食品中用作着色剂,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相关法规。
调制乳:最大使用量为0.05克/千克(即50mg/kg)。
冷冻饮品(冰淇淋等):最大使用量为0.02克/千克(即20mg/kg)。
FAO/WHO联合食品添加剂委员会规定:小虾中添加限量为30mg/kg,冷饮中为100mg/kg,果酱和果冻中为200mg/kg。
美国FDA规定(21 CFR §73.75):在各类食品中不超过30mg/456g。
日本规定:橙汁饮料中添加量为1~5克/1000升,冰激凌中为10~30mg/kg,番茄汤料≥6mg/kg,番茄酱1mg/1.5g番茄固形物。
不同国家和地区法规存在差异,在中国境内使用应以GB 2760及相关公告为准。实际生产中,饮料类产品常见参考用量为产品质量的0.01%~0.1%,果酱类为0.1%~0.5%,糖果类为0.05%~0.3%,糕点类为0.02%~0.1%,但具体添加量需根据食品种类、加工工艺、所需色泽效果及相关法规确定,不得超过标准规定的最大使用量。
四、农业行业用途
斑蝥黄在农业领域主要作为饲料添加剂间接用于畜禽和水产养殖,通过饲料途径使禽蛋、禽肉、水产品获得消费者偏好的色泽。直接用于农作物种植方面的应用目前未查询到明确的行业标准或资料支持。在动物养殖中,实际使用须符合饲料添加剂相关法规中的限量要求。
五、工业行业用途、用法、用量与添加量
塑料制品着色:可作为着色剂赋予塑料制品橙红色或红色调。常见参考用量为塑料原料质量的0.05%~0.5%,具体需根据塑料种类、着色要求和加工工艺调整。
橡胶制品着色:用量一般为橡胶质量的0.1%~0.5%,具体用量需根据橡胶种类和着色工艺进行调整。
涂料与油墨:在涂料中添加量一般为涂料质量的0.1%~1%,在油墨中通常为油墨质量的0.5%~2%。使用时需与相应基料充分混合均匀。
纸张着色:可用于特种纸张的着色,具体用量根据产品要求确定。
其他工业产品:作为染料或颜料用于需要橙红色调的工业产品,具体用量根据所需着色效果和产品特性确定,通常通过溶解、混合或喷涂等方式添加。
六、化妆品与日化行业用途、用法、用量与添加量
斑蝥黄可作为橙红色色素用于化妆品调配,如腮红、眼影等彩妆产品。常见参考用量为产品质量的0.5%~3%,但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配方、性能要求以及相关化妆品法规标准确定。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强制性限量标准,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在日化产品(如皂类、洗护用品等)中的应用也需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
七、发酵行业用途
斑蝥黄在发酵工业中可能作为着色添加剂用于部分发酵产品的色泽调控,但目前未查询到明确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发酵产品中斑蝥黄的使用量作出专门规定。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具体添加量需以相关产品标准为准。
八、合成与化工行业用途
斑蝥黄可作为合成其他色素或功能性材料的起始原料,参与特定的化学反应,用于制备具有特定结构和性能的衍生物。在作为合成原料时,一般按照化学计量比进行计算和添加。在某些分析检测中,也可作为指示剂使用,添加量通常为反应体系质量的0.01%~0.1%。具体用量依据具体的合成反应和分析检测方法要求确定。
九、医药与保健品行业
斑蝥黄属于化学合成类胡萝卜素,目前在医药和保健品领域的应用需严格遵循相关法规。从原料研究和工业生产加工角度,斑蝥黄可作为化工原料参与相关合成工艺。但涉及人体的内容,不宜在此展开介绍。如用于相关工业生产,具体用途和用量应以产品技术资料和相关管理规定为准。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不同应用领域、不同产品规格、不同使用对象、不同生产工艺的添加量存在差异,应分别说明。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对于没有统一添加标准的产品,可根据公开资料表述为"常见参考用量"或"一般使用范围",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各受法规约束的领域如存在法定最大使用量或限量要求,应优先遵守相关限制,不得将一般参考用量等同于国家标准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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