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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赋予软饮料甜味的食品添加剂。 |
| 执行标准 | 国家标准GB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型号 | 国家标准GB |
| 包装规格 | 25公斤包装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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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甜粉(常用名:抑甜剂、降甜香精,核心有效成分通常为2-乙基-3-氧代-4-甲基吡嗪)
CAS号:133092-00-7(该CAS号对应2-乙基-3-氧代-4-甲基吡嗪,为目前食品工业中常用的抑甜剂核心成分)
分子式:C?H??N?O
性状:通常为白色至类白色结晶性粉末或颗粒,无臭或微有特征性气味,易溶于水、乙醇等极性溶剂,熔点约45-50℃,常温下稳定性较好,高温下不易分解,与食品常见原料相容性良好。
食品工业是抑甜剂最主要的应用场景,其使用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及相关产品标准:
蜜饯类(如蜜饯凉果、话化类):根据GB 2760-2014(及后续增补公告),2-乙基-3-氧代-4-甲基吡嗪可作为食品用香料使用,在蜜饯类产品中的最大使用量需遵循“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原则,但实际生产中需结合产品甜度需求调整,通常参考用量为每千克产品添加0.01-0.05克(以有效成分计)。
烘焙食品(如蛋糕、饼干、甜面包):无统一国家标准限量,常见参考用量为每吨面粉添加5-20克(以有效成分计),具体需根据配方中蔗糖、果葡糖浆等甜味剂的用量调整,例如当配方中蔗糖添加量超过30%时,可适当增加抑甜剂用量至每吨面粉20-30克,实际生产中需通过小试确定最佳比例。
饮料(如碳酸饮料、果汁饮料、植物蛋白饮料):作为香精辅料使用时,常见参考用量为每千克饮料添加0.005-0.02克(以有效成分计),若饮料中甜味剂(如蔗糖、阿斯巴甜)用量较高,可适当提高至0.02-0.05克/千克,需注意与饮料体系的相容性,避免影响澄清度。
糖果(如硬糖、软糖、巧克力):巧克力制品中,常见参考用量为每吨可可脂添加10-30克(以有效成分计),用于降低可可脂的苦味和甜味剂的甜腻感;硬糖中参考用量为每千克糖浆添加0.01-0.03克,具体需根据糖浆浓度和甜味剂种类调整。
注意:食品领域使用时,需确保产品纯度符合GB 29938-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料通则》要求,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例如若使用纯度为98%的抑甜剂,需将理论用量除以0.98得到实际投料量。
目前未查询到饲料行业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允许使用抑甜剂,且饲料生产中主要关注的是营养指标和适口性调节(如甜味剂多为增加采食量),抑甜剂无明确应用场景,不建议在饲料中添加。
农业领域(如农药、肥料)中,抑甜剂无相关法规支持其作为有效成分或助剂使用,目前公开资料未显示其在农业中有实际应用,具体添加量无可靠依据。
香精香料工业:作为降甜香精原料,用于调配食用香精或日化香精,以平衡香精中的甜感,参考用量为香精配方总量的0.1%-0.5%(质量分数),具体需根据香精类型和目标风味调整。
其他工业:如涂料、油墨等领域无相关应用记录,不建议使用。
医药领域中,抑甜剂未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药用辅料标准,且无可靠资料显示其作为药用辅料或原料使用,具体添加量无依据,不介绍相关人体用途。
保健品生产需遵循《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及相关法规,目前抑甜剂未被纳入保健食品允许使用的原料或辅料名单,无相关添加标准,不介绍人体相关内容。
化妆品领域(如护肤品、彩妆)中,抑甜剂无《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及相关公告的支持,未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具体用量无可靠依据。
日化产品中,抑甜剂无行业标准或技术规范支持其使用,目前公开资料未显示其在日化产品中的应用,具体添加量无依据。
在发酵工业(如酿酒、发酵调味品)中,部分企业尝试使用抑甜剂调节发酵产物的甜感,例如黄酒发酵中,参考用量为每吨发酵醪液添加5-15克(以有效成分计),但无统一国家标准,实际生产中需根据发酵工艺和产物风味要求调整,具体添加量需结合小试结果确定。
抑甜剂(2-乙基-3-氧代-4-甲基吡嗪)的合成通常以2,3-丁二酮、丙氨酸等为原料,通过缩合、环化等反应制备,工业生产中,原料摩尔比(2,3-丁二酮:丙氨酸)通常为1:1.05-1:1.2,反应温度控制在60-80℃,反应时间4-8小时,催化剂用量为原料总质量的0.5%-1%,具体参数需根据生产工艺调整。
目前公开资料中,2-乙基-3-氧代-4-甲基吡嗪的衍生物研究较少,主要为其在食品香精中的复配产物(如与麦芽酚、乙基麦芽酚复配),用于增强降甜效果,复配比例通常为1:2-1:5(抑甜剂:麦芽酚类),具体需根据目标风味调整。
所有用量数据均基于公开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技术资料,无可靠依据的领域未虚构数值,严格遵循“不编造、不夸大”原则。
实际使用中添加量需根据产品纯度、配方体系、生产工艺等因素换算,例如纯度98%的产品,实际投料量=理论用量÷0.98。
涉及食品添加的领域,需严格遵守GB 2760等法规,确保在允许使用范围和限量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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