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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赋予软饮料甜味的食品添加剂。 |
| 执行标准 | 国家标准GB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型号 | 国家标准GB |
| 包装规格 | 25公斤包装 |
| 有效物质含量 | 99% |
| 含量 | 99%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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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号:57-48-7(注:CAS号57-48-7通常指D-(-)-果糖,结晶果糖为其结晶形态,同属此CAS号)
分子式:C?H??O?
性状:结晶果糖通常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或颗粒,无臭,味甜(甜度约为蔗糖的1.2~1.8倍,因浓度和温度而异),易溶于水,可溶于乙醇等有机溶剂,熔点约103℃(分解),具有吸湿性,但结晶形态下相对稳定。其旋光性为左旋。
结晶果糖在食品工业中主要作为甜味剂、水分保持剂、质构改良剂等使用。其应用范围和用量需遵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及相关产品标准。
通用原则:结晶果糖作为食品原料或食品添加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或按具体功能类别限量使用),在不同食品类别中的最大使用量有明确规定。例如,在饮料、乳制品、焙烤食品、糖果等中,其添加量需符合GB 2760中“果糖”或“果葡糖浆”等相关条目(结晶果糖常参照果糖或果葡糖浆的管理要求,但具体需以结晶形态的认定为准,目前通常按“果糖”或“淀粉糖”类别管理)。
具体示例:
饮料类:可作为甜味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需符合GB 2760中“饮料类”对果糖的规定,如无最大使用量限制则按需使用,但需符合相应产品标准)。
乳制品:在发酵乳、风味乳饮料等中,可替代部分蔗糖,添加量一般为5%~15%(质量分数),具体需根据产品配方及GB 2760中“乳制品”类别的规定。
焙烤食品:用于改善色泽和保湿性,添加量通常为10%~30%(以面粉计),需符合GB 2760中“焙烤食品”对甜味剂的规定。
糖果:在硬糖、软糖中作为甜味剂,添加量可达30%~70%(质量分数),需符合糖果产品标准(如GB 17399)及GB 2760。
注意事项:结晶果糖的用量需折算为纯果糖量,若产品纯度非,需根据实际含量换算。不同食品类别的法定最大使用量可能存在差异,实际应用时应以版GB 2760及产品标准为准。
结晶果糖可作为能量原料用于动物饲料,但目前无统一的饲料添加剂国家标准规定其具体添加量。一般作为碳水化合物源,在配合饲料中的添加比例通常为1%~5%(质量分数),具体需根据动物种类(如猪、禽、水产)、生长阶段及饲料配方调整。实际使用时应参考《饲料原料目录》及饲料产品标准,并遵循“适量添加”原则,避免过量导致等问题。
结晶果糖在农业中主要作为叶面肥或滴灌肥料的辅料,用于调节植物生长。其添加量无国家标准规定,常见参考用量为0.1%~0.5%(质量分数)的水溶液进行叶面喷施,或与大量元素肥料复配使用,比例一般为1%~3%(占肥料总质量)。实际用量需根据作物种类、生长周期及土壤条件调整,并参考肥料登记证上的技术指标。
结晶果糖在工业中可作为发酵培养基成分、金属表面处理剂、塑料改性剂等。例如:
发酵工业:作为碳源用于微生物发酵(如氨基酸、有机酸、酶制剂生产),添加量通常为5%~20%(占培养基质量),具体需根据菌种和发酵工艺确定。
其他工业:在电镀、水处理等领域的用量无统一标准,一般按实验或工艺要求添加,常见范围为0.5%~5%(质量分数)。
结晶果糖在医药领域主要作为药用辅料(如矫味剂、赋形剂)或用于肠外营养液。其用量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ChP)及相关药用辅料标准。例如:
口服制剂:作为矫味剂,添加量一般为5%~20%(质量分数),具体需根据剂型(片剂、颗粒剂、口服液等)和口感要求调整。
注射剂:作为能量补充剂,需使用无菌结晶果糖,用量需根据营养方案确定,严格遵循药品说明书及规范。
注意:医药用途中,结晶果糖的纯度、微生物限度等需符合药用标准,且不得宣称。
结晶果糖在保健食品中可作为甜味剂或填充剂,其用量需符合《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若作为辅料,添加量一般为10%~50%(质量分数),具体需根据产品剂型(如片剂、胶囊、粉剂)和配方确定。若产品宣称特定保健功能,需确保果糖用量不影响功能成分稳定性,且符合GB 16740等标准。不得涉及预防、功能。
结晶果糖在化妆品中可作为保湿剂、肤感调节剂,其用量需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及《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常见添加量为0.1%~5%(质量分数),具体需根据产品类型(如面霜、乳液、面膜)和配方体系调整。需注意,化妆品中不得使用术语或暗示。
在日化产品(如牙膏、漱口水、洗涤剂)中,结晶果糖可作为温和甜味剂或保湿剂。添加量通常为0.5%~3%(质量分数),具体需根据产品配方和感官要求确定。例如,在牙膏中可替代部分糖精钠,改善口感,用量一般为1%~2%。
结晶果糖是优良的发酵碳源,广泛用于氨基酸、有机酸(如柠檬酸、乳酸)、酶制剂、抗生素等发酵工业。其添加量需根据菌种特性和发酵目标确定,常见范围为5%~25%(占发酵液质量)。例如,在柠檬酸发酵中,初始糖浓度通常为12%~18%(以果糖计),需根据实际工艺优化。
结晶果糖可作为有机合成中间体,用于合成果糖酯、果糖酸、5-羟甲基糠醛(HMF)等衍生物。其用量取决于合成路线和目标产物,一般按化学反应计量比投料,例如合成果糖酯时,果糖与脂肪酸的摩尔比通常为1:1~1:3,具体需根据催化剂和反应条件调整。
结晶果糖的衍生物包括果糖酯、果糖胺、果糖基转移产物等,广泛应用于食品、医药、化妆品等领域。例如:
果糖酯:作为乳化剂,在食品中添加量一般为0.1%~1%(质量分数),需符合GB 2760中“乳化剂”的规定。
果糖胺:用于美拉德反应制备风味物质,添加量通常为0.5%~2%(占反应物总质量)。
衍生物的具体用量需根据其纯度和应用领域,参照相关行业标准或产品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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