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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露寡糖 厂家-应用范围-河北鸿韬
起订量 (公斤)价格
1-25¥115 /公斤
25-1000¥110 /公斤
≥1000¥105 /公斤
  • 产地:中国 甘露寡糖 厂家
  • 发布日期: 2026-09-18
  • 更新日期: 2026-10-15
产品详请
主要用途 赋予软饮料甜味的食品添加剂。
执行标准 国家标准GB
生产许可证编号 SC20137148200057
型号 国家标准GB
包装规格 25公斤包装
有效物质含量 99%
含量 99%
是否进口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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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础信息

CAS号:71077-28-4(甘露寡糖,Mannan oligosaccharides,简称MOS)

分子式:(C?H??O?)?,其中n通常为2~10(低聚甘露糖的聚合度一般为2~10,具体因产品规格而异)

性状:通常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无臭或微有特异气味,易溶于水,甜度约为蔗糖的30%~50%,热稳定性较好(在pH 3~7、温度≤120℃条件下稳定性较高),不被人体及动物胃消化酶分解,可直接进入大肠被有益菌利用。

二、各行业用途、用法及用量说明

(一)饲料行业(重点介绍)

甘露寡糖在饲料中主要作为功能性饲料添加剂使用,核心作用是调节动物微生态平衡、吸附部分有害菌、改善饲料适口性及营养物质利用率。其应用需严格遵循《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及相关国家标准。

  1. 适用对象及添加量(以有效成分计,即甘露寡糖含量≥70%的产品为例)

    • 仔猪(断奶后1~4周):根据《饲料添加剂 甘露寡糖》(GB/T 23745-2009)及行业常规应用,推荐添加量为500~1500 g/吨配合饲料(相当于每吨饲料中添加有效成分500~1500克)。实际生产中需根据仔猪日龄、健康状况调整,如断奶应激期可适当提高至1200~1500 g/吨,日常保健用量可降至500~800 g/吨。

    • 生长育肥猪:添加量通常为300~800 g/吨配合饲料,重点在转群、免疫等应激阶段短期添加(500~800 g/吨),日常可维持300~500 g/吨。

    • 家禽(肉鸡、蛋鸡、肉鸭):肉鸡(0~6周龄)推荐400~1000 g/吨配合饲料;蛋鸡产蛋期推荐200~500 g/吨配合饲料,可改善健康及蛋品质(如降低破蛋率)。

    • 反刍动物(犊牛、奶牛):犊牛(0~3月龄)添加量为500~1200 g/吨精料补充料;成年奶牛可添加200~500 g/吨全混合日粮(TMR),有助于维持瘤胃菌群平衡。

    • 水产动物(鱼、虾):因水产动物较短,添加量需适当提高,通常为800~2000 g/吨配合饲料,具体需根据品种(如虾类对寡糖更敏感,可控制在800~1500 g/吨)及养殖阶段调整。

  2. 用法

    • 可直接与饲料原料混合(建议先与少量载体预混,再逐步扩大混合至全价料),混合均匀度需符合《饲料混合均匀度测定》(GB/T 5918-2008)要求(变异系数≤10%)。

    • 避免与高温制粒工艺直接冲突(制粒温度>85℃可能降低活性),如需高温制粒,可选择经过耐高温处理的包被型产品,或调整添加工序(如在制粒后喷涂)。

    • 可与益生菌(如枯草芽孢杆菌、乳酸菌)、酶制剂(如木聚糖酶)协同使用,但需注意配伍禁忌(如避免与强氧化剂混合)。

  3. 注意事项

    • 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纯度折算:若产品标注“甘露寡糖含量≥50%”,则每吨饲料添加量需按有效成分比例增加(例如目标有效成分1000 g/吨,需添加含量50%的产品2000 g/吨)。

    • 不得超量添加:根据《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甘露寡糖在配合饲料中的最大添加量(以有效成分计)一般不超过2000 g/吨(水产动物除外,部分品种可放宽至2500 g/吨,需参考具体产品标准)。

(二)食品行业

甘露寡糖在食品中可作为益生元、膳食纤维、保湿剂或质构改良剂,其使用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及相关公告。

  1. 允许使用范围及限量

    • 乳制品(如酸奶、乳饮料):可作为益生元添加,参考GB 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在“调制乳粉”“风味发酵乳”中可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需符合“益生元”类原料的通用要求,通常添加量为1%~3%(质量分数),即每千克产品添加10~30 g)。

    • 烘焙食品(面包、蛋糕):利用其保湿性改善产品货架期,添加量一般为0.5%~2%(以面粉质量计),可部分替代蔗糖(需调整配方甜度)。

    • 保健食品(如益生菌制剂、膳食纤维补充剂):作为原料时,需符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要求,每日推荐摄入量通常不超过3~5 g/人(以甘露寡糖计),具体需根据产品功能定位及注册批件确定。

    • 饮料(果汁、植物蛋白饮料):添加量一般为0.5%~1.5%(质量分数),需注意与体系pH的兼容性(pH<3时稳定性可能下降)。

  2. 用法

    • 直接溶解于水相中,与其他配料混合均匀;在烘焙食品中可与面粉预混后加入。

    • 避免与强酸、强碱长时间接触(可能导致糖苷键断裂,降低活性)。

(三)农业(种植业)

甘露寡糖在农业中可作为生物刺激素、植物诱抗剂或肥料增效剂,目前暂无国家统一添加标准,常见参考用量如下:

  • 叶面喷施:稀释倍数一般为800~1500倍(即每升水添加0.67~1.25 g),可与叶面肥、农药混合使用(需先小试兼容性),在作物苗期、花期、果实膨大期均可喷施,间隔7~10天。

  • 土壤冲施/滴灌:每亩用量(以有效成分计)50~200 g/次,可配合有机肥或微生物菌剂使用,改善土壤微生物群落。

  • 种子处理:用0.1%~0.5%(质量分数)的甘露寡糖溶液浸种(如小麦、玉米浸种6~12小时),可提高种子发芽率及抗逆性。

(四)工业领域

  1. 发酵工业:作为碳源或诱导剂用于微生物发酵(如生产酶制剂、有机酸),添加量一般为1%~5%(以发酵培养基质量计),具体需根据菌种特性调整(如枯草芽孢杆菌发酵产酶时,添加2%~3%可提高酶活)。

  2. 合成工业:作为原料合成甘露寡糖衍生物(如甘露寡糖酯、硫酸化甘露寡糖),用于表面活性剂或高分子材料改性,用量需根据目标产物分子设计确定(通常为反应体系的5%~20%)。

  3. 日化行业:在化妆品、洗涤剂中作为保湿剂、皮肤调理剂,添加量一般为0.1%~1.0%(质量分数),需注意与配方中其他成分的兼容性(如避免与高浓度电解质同时使用)。

(五)医药及保健品行业(非人体角度)

  • 医药原料研究:作为药物载体或靶向修饰材料,用于制备缓释制剂或靶向给药系统,用量需根据制剂工艺及药效学研究确定(通常为制剂质量的1%~10%)。

  • 保健品原料:作为膳食纤维类原料,需符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要求,每日推荐摄入量(以甘露寡糖计)一般不超过5 g/人,具体需以产品注册批件为准。

(六)衍生物及应用

甘露寡糖可通过化学修饰(如酯化、硫酸化、烷基化)制备多种衍生物,常见用途:

  • 硫酸化甘露寡糖:作为或药物中间体,用量需根据药理实验确定(通常为反应体系的10%~30%)。

  • 甘露寡糖脂肪酸酯:作为乳化剂用于食品或化妆品,添加量一般为0.5%~2.0%(质量分数)。

  • 甘露寡糖-金属配合物:用于催化剂或吸附材料,用量需根据目标反应或吸附对象调整(通常为载体质量的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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