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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赋予软饮料甜味的食品添加剂。 |
| 执行标准 | 国家标准GB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型号 | 国家标准GB |
| 包装规格 | 25公斤包装 |
| 有效物质含量 | 99% |
| 含量 | 99%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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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安赛蜜的CAS号为55589-62-3。分子式为C4H4KNO4S,分子量为201.24。其性状通常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味极甜,甜度约为蔗糖的200倍。它易溶于水,微溶于乙醇等有机溶剂。安赛蜜对热、酸、碱均具有较高稳定性,在一般食品加工条件下不易分解,适用范围较广。
二、各应用领域详情
1. 食品领域
在食品工业中,安赛蜜作为甜味剂使用,其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必须严格遵循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的规定。不同食品类别的限量存在差异,以下为部分常见食品类别的最大使用量(以乙酰磺胺酸钾计):
饮料类(包装饮用水除外):最大使用量通常为0.3 g/kg。
冷冻饮品(食用冰除外):最大使用量通常为0.3 g/kg。
糖果:硬糖、酥糖等类别最大使用量通常为2.0 g/kg;胶基糖果最大使用量通常为3.0 g/kg。
糕点、饼干等烘焙食品:最大使用量通常为0.3 g/kg至0.5 g/kg不等,具体需依据GB 2760中对应食品分类。
发酵乳:最大使用量通常为0.35 g/kg。
调味品(如酱油、食醋):最大使用量通常为0.5 g/kg。
餐桌甜味料:最大使用量通常为0.04 g/份(每份指10 g或10 mL)。
蜜饯、凉果类:最大使用量通常为0.3 g/kg。
当安赛蜜与其他甜味剂(如阿斯巴甜、三氯蔗糖等)混合用于同一食品时,需根据国家标准规定,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实际生产中,原料的投料量需根据安赛蜜产品的纯度(如98%或99%含量)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不同生产工艺和配方体系的实际添加比例会有所调整。
2. 饲料领域
目前未查询到安赛蜜作为饲料添加剂的国家统一标准或广泛认可的添加规范。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3. 农业领域
安赛蜜在农业领域(如农药、肥料等)通常无相关应用标准或规范,未查询到将其作为农用化学品组分的可靠依据。
4. 工业领域
安赛蜜主要作为食品及日化等领域的甜味剂或矫味剂,在一般工业领域(如机械、电子、水处理等)无明确法定用途或添加标准,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5. 医药领域
在医药领域,安赛蜜主要作为药用辅料的矫味剂原料进行研究与生产。其具体在药品中的用量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辅料标准及制剂要求。不同剂型、不同配方的实际投料量存在差异,需由药品生产企业根据注册工艺确定,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6. 保健品领域
在保健食品领域,安赛蜜可作为甜味剂使用,其使用范围及用量通常参照现行GB 2760中相同或类似食品类别的规定执行。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配方及注册或备案要求确定,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
7. 化妆品领域
目前未查询到安赛蜜在化妆品中的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将其列为化妆品组分。具体使用需遵循《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法规,若无明文规定,则不应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
8. 日化领域
在日化领域,安赛蜜可能作为口腔护理产品(如牙膏、漱口水)的矫味剂。目前牙膏等产品尚无统一的安赛蜜添加量国家标准,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但需符合相关日化产品法规对成分安全性的要求。
9. 发酵领域
在发酵工业中,安赛蜜通常不作为发酵过程的原料或助剂,因其不被微生物利用。在发酵终产品(如发酵乳、发酵植物饮料)中作为甜味剂添加时,其用量应遵循GB 2760中对应发酵食品类别的限量规定,例如发酵乳的最大使用量通常为0.35 g/kg。实际添加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10. 合成领域
安赛蜜的工业合成主要以双乙烯酮(或乙酰乙酸酯类)、三氧化硫(或氯磺酸)、氨基磺酸和氢氧化钾等为原料,经酰化、闭环、磺化、中和等化学反应步骤制备得到。该过程属于化工生产范畴,不涉及终端产品的添加量概念。
11. 衍生物领域
安赛蜜化学名为乙酰磺胺酸钾,属于乙酰乙酰胺类衍生物。目前工业上主要应用其钾盐形式。关于安赛蜜的其他衍生物(如钠盐、钙盐或化学结构修饰物)的研究多限于实验室阶段,无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报道,因此暂无统一的工业添加或使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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