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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营养强化剂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型号 | 国家标准GB |
| 包装规格 | 25kg/件 |
| 外观 | 粉末或结晶、液体 |
| 保质期 | 24月 |
| 有效物质含量 | 99% |
| 主要营养成分 | 氨基丁酸生产厂家 |
| 含量 | 99%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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γ-氨基丁酸,英文名称 Gamma-Aminobutyric Acid,简称 GABA。其 CAS 号为 56-12-2。分子式为 C4H9NO2,分子量为 103.12。性状通常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微臭,味微苦;易溶于水,水溶液呈中性,不溶于乙醇、乙醚等有机溶剂;熔点约 202°C(分解)。
在食品领域,GABA 主要作为新食品原料或食品配料使用。根据原卫生部 2009 年第 12 号公告,γ-氨基丁酸被批准为新资源食品(现称新食品原料),来源为以 L-谷氨酸钠为原料经希氏乳杆菌发酵等工艺制得。公告中明确规定了推荐食用量:≤500 毫克/天(以 GABA 计),且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在实际食品生产中,GABA 常被添加到固体饮料、压片糖果、烘焙食品、乳制品等产品中。由于市售 GABA 原料的纯度通常在 20% 至 99% 不等,实际投料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以满足每日推荐摄入量的限制要求。不同食品的配方体系差异较大,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得超量使用。
在饲料领域,GABA 作为功能性添加剂的研究和应用逐渐增多,但目前尚未被统一纳入国家强制性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多处于企业标准或研究应用阶段。不同动物种类(如猪、禽、水产、宠物等)及不同生长阶段对 GABA 的需求存在差异,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动物品种、饲料配方及企业技术资料确定,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法定标准添加量。
在农业领域,GABA 主要作为植物生物刺激素或生长调节剂的研究对象,参与植物抗逆响应。在农业生产中,可通过叶面喷施或土壤施用等方式使用。相关研究表明,叶面喷施的 GABA 溶液浓度常见参考范围在 0.1 mmol/L 至 0.5 mmol/L 之间(约合 10 mg/L 至 50 mg/L),但不同作物(如蔬菜、果树、大田作物)及不同生长时期的适用浓度存在差异。由于目前 GABA 尚未作为农药或肥料有效成分被统一登记,具体使用比例需结合具体作物、施用方式及实际工艺要求进行调整,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或产品技术资料为准。
在工业领域,GABA 主要作为有机合成中间体和化工原料,用于合成吡咯烷酮类化合物、表面活性剂、螯合剂等。在工业合成反应中,GABA 的投料量通常根据目标产物的化学反应计量比、反应收率及工艺要求进行计算,不属于常规添加量范畴,而是原料实际投料量。不同生产工艺的投料比差异较大,需根据具体化学反应方程式和工艺规程确定。
在医药领域,从原料研究和工业合成角度看,GABA 是中枢中重要的抑制性神经递质,在医药工业中主要作为药物合成的中间体,用于制备某些药物、类药物等。医药领域的应用涉及严格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药典标准,具体药物制剂的配方和用量属于处方药范畴,此处不展开具体用量。不得虚构或暗示其具有、诊断或预防的人体。
在保健品领域,GABA 可作为保健食品的原料使用,但需遵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相关规定。其用量限制需参照原卫生部 2009 年第 12 号公告中关于新资源食品 GABA 的推荐食用量(≤500 毫克/天,以 GABA 计)。保健食品的具体配方和标签需经注册或备案,实际生产中应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确保每日推荐摄入量符合法规要求。不得涉及任何、承诺或夸大宣传。
在化妆品领域,GABA 被收录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中(CAS 号 56-12-2)。在化妆品中,GABA 一般作为皮肤调理剂使用。根据公开资料,其在化妆品配方中的常见参考用量范围通常在 0.1% 至 2% 之间(质量分数),但具体使用比例需根据产品剂型(如精华液、面霜、面膜等)、配方体系及工艺要求进行调整。不同纯度的 GABA 原料在实际投料时需进行折算。化妆品原料的使用需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不得宣称作用。
在日化领域,如牙膏、漱口水、洗发水、沐浴露等产品中,GABA 可作为功能性添加成分。其添加量一般参考化妆品或食品相关原料的使用惯例,常见参考用量范围在 0.05% 至 1% 之间(质量分数),但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配方、目标人群及生产工艺确定。目前日化领域对 GABA 的添加尚无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
在发酵领域,GABA 的工业化生产主要采用微生物发酵法。常用的生产菌株包括乳酸菌(如乳酸杆菌、乳链球菌)、酵母菌等。在发酵生产中,以 L-谷氨酸钠为主要底物,其添加量在一般工艺中常见参考范围占发酵培养基的 5% 至 15%(质量体积比),具体比例需根据菌株特性、发酵工艺及目标产物浓度进行优化。此外,发酵过程中还需控制 pH 值、温度、发酵时间等参数。发酵法生产的 GABA 需经过分离、纯化、结晶等后处理工序,最终得到不同纯度的 GABA 产品。
在合成领域,除了发酵法,GABA 也可通过化学合成法制备。常见的合成路线包括以吡咯烷酮为原料的开环反应、以琥珀酸或其衍生物为原料的胺化反应等。在化学合成工艺中,原料的投料比、反应温度、催化剂用量等均需根据具体的合成路线和工艺规程确定。例如,在以吡咯烷酮为原料的合成中,需控制碱性条件下的水解条件,GABA 的产率和纯度取决于反应步骤的控制。合成法得到的 GABA 纯度较高,常用于医药中间体或高端工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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