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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氨基酸粉厂家复合氨基酸粉生产厂家1kg起订
起订量 (公斤)价格
1-25¥52 /公斤
25-1000¥51 /公斤
≥1000¥50 /公斤
  • 产地:中国 复合氨基酸粉厂家
  • 发布日期: 2026-09-16
  • 更新日期: 2026-10-16
产品详请
主要用途 营养强化剂
生产许可证编号 SC20137148200057
型号 国家标准GB
包装规格 25kg/件
外观 粉末或结晶、液体
保质期 24月
有效物质含量 99%
主要营养成分 复合氨基酸粉生产厂家
含量 99%
是否进口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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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复合氨基酸粉(Compound Amino Acid Powder)

?说明?: 复合氨基酸粉并非单一化学物质,而是由多种氨基酸(如甘氨酸、丙氨酸、谷氨酸、天冬氨酸、亮氨酸、异亮氨酸、缬氨酸、赖氨酸、蛋氨酸、苏氨酸、苯丙氨酸、色氨酸、脯氨酸、丝氨酸、酪氨酸、胱氨酸、组氨酸、精氨酸等)经一定配比混合而成的粉末状产品。由于其为混合物而非单一化合物,通常不对应的CAS号。各单一氨基酸组分各有独立CAS号,例如甘氨酸CAS号为56-40-6,L-谷氨酸CAS号为56-86-0,L-赖氨酸CAS号为56-87-1,L-蛋氨酸CAS号为63-68-3等。复合氨基酸粉整体一般不单独赋予CAS号,部分产品可能以主要成分或混合氨基酸进行登记。

?分子式?: 复合氨基酸粉为多种氨基酸的混合物,无统一分子式。各单一氨基酸组分各有其分子式,例如甘氨酸为C?H?NO?,L-谷氨酸为C?H?NO?,L-赖氨酸为C?H??N?O?等。

?性状?: 复合氨基酸粉通常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或结晶性粉末,具有特殊气味(类似焦糖味或轻微氨基酸气味),易溶于水,水溶液呈弱酸性或近中性(视氨基酸组成而定)。吸湿性较强,需密封保存于阴凉干燥处。不同生产工艺和原料来源(如水解植物蛋白、发酵法等)制成的产品在颜色、粒度、溶解性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

?主要成分?: 含有多种游离氨基酸,总氨基酸含量(以干基计)通常在40%至80%之间,具体取决于产品规格和生产工艺。部分产品标注为"总氨基酸≥50%"或"总氨基酸≥70%"等。


二、农业行业用途、用法与用量

1. 作物叶面肥

复合氨基酸粉在农业上常作为叶面肥料的原料或功能成分使用。根据农业农村部相关肥料登记管理规定及行业实践,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含游离氨基酸)执行标准为NY 1429-2010《含氨基酸水溶肥料》。该标准规定含氨基酸水溶肥料的技术指标为:游离氨基酸含量(以干基计)≥10%,大量元素含量(N+P?O?+K?O)根据不同类型有具体要求。

在叶面肥生产中,复合氨基酸粉可作为游离氨基酸的来源添加。一般参考用量方面,以配制含氨基酸叶面肥为例,若产品总氨基酸含量标注为50%,配制时有效成分(游离氨基酸)在成品中的含量一般控制在3%至15%之间,具体根据作物种类、生长期和配方设计确定。实际生产中,复合氨基酸粉在叶面肥中的添加比例需根据产品实际总氨基酸含量进行换算。例如,若使用总氨基酸含量为50%的复合氨基酸粉,要达到成品中游离氨基酸含量10%的水平,则每吨成品叶面肥约需添加200千克该原料(按有效投料计算,实际需考虑液体或固体体系的投料比例及损耗)。不同品牌、不同作物配方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根据NY 1429-2010标准,含氨基酸水溶肥料产品中游离氨基酸含量的标称值应≥10%,且产品包装上须标明氨基酸含量和大量元素含量。实际使用时,叶面喷施浓度通常稀释至800至1500倍液(视具体产品说明而定),喷施量根据作物和生长期而异,一般每亩每次用液量为30至60千克。

2. 冲施肥和滴灌肥

在水溶性冲施肥或滴灌肥生产中,复合氨基酸粉可作为有机营养成分添加。根据农业行业实践和相关标准要求,这类产品通常执行企业标准或相关肥料标准。常见参考用量方面,复合氨基酸粉在冲施肥或滴灌肥成品中的添加比例一般为2%至10%(以总氨基酸含量计),具体需根据产品定位和作物需求确定。例如,总氨基酸含量为60%的复合氨基酸粉,若成品中目标游离氨基酸含量为5%,则每吨成品约需添加约83千克。

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冲施肥和滴灌肥施用时,一般稀释200至500倍,每亩每次用量为5至10千克(以成品计)。

3. 土壤改良与基肥

复合氨基酸粉可用于生产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或作为土壤调理剂的组分。在此类应用中,其添加量通常较低。根据NY 525-2021《有机肥料》及GB 18382-2021《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等标准要求,有机肥料中有机质、总养分等有明确指标。复合氨基酸粉作为含氮有机物料,可提供一定量的有机氮。在复混肥生产中,常见参考用量为每吨成品添加10至50千克(具体取决于产品氨基酸含量和成品有机质指标要求)。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4. 种子处理与浸种

部分农业技术资料提及,氨基酸类物质可用于种子浸种或拌种,以促进种子萌发。在此应用中,复合氨基酸粉一般配制成0.1%至0.5%的水溶液(按有效氨基酸含量计)进行浸种处理,浸种时间根据作物品种而定,一般为6至24小时。具体浓度和浸种时间应根据种子类型和农业技术要求确定。

5. 农业法规说明

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含氨基酸的肥料产品需取得相应肥料登记证方可生产和销售。复合氨基酸粉作为肥料原料,其使用应符合相关肥料标准和登记要求。不同地区、不同作物的施肥方案存在差异,实际使用时应遵循当地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指导和产品标签说明。


三、食品行业用途、用法与用量

1. 食品营养强化剂

复合氨基酸粉在食品工业中可用作营养强化剂。根据GB 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该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氨基酸类营养强化剂如L-赖氨酸、L-苏氨酸、L-色氨酸等单一氨基酸均有明确的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规定,但"复合氨基酸粉"作为混合物在该标准中通常不直接列明,而是以其所含各单一氨基酸组分分别对照标准使用。

例如,GB 14880-2012中规定L-赖氨酸及其盐酸盐在调制乳粉中的使用量为2.0至4.0克/千克(以L-赖氨酸计),在豆粉、豆浆中为1.0至2.0克/千克等。在实际生产中,若使用复合氨基酸粉作为原料,需根据其中各氨基酸的实际含量分别核算,确保各单一氨基酸组分不超过标准规定的最大使用量。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2. 调味品与食品加工

复合氨基酸粉在调味品和食品加工中可用于增鲜、调味。作为氨基酸态氮的来源,可用于配制酱油、复合调味料等。根据GB/T 18186-2000《酿造酱油》等相关标准,酱油中氨基酸态氮含量是衡量品质的重要指标,酿造酱油分为特级(≥0.80克/100毫升)、一级(≥0.70克/100毫升)、二级(≥0.55克/100毫升)、三级(≥0.40克/100毫升)。在配制复合调味料或调味液时,复合氨基酸粉可按需要添加,添加量需根据成品中目标氨基酸态氮含量和产品标准要求确定。在部分调味品配方中,复合氨基酸粉的参考添加量一般为0.5%至3%(质量分数),具体视产品类型而定。

3. 食品添加剂相关

复合氨基酸粉中的各单一氨基酸组分若符合食品添加剂相关标准(如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则可作为相应食品添加剂使用。但需注意,GB 2760中列明的是具体单一品种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而非"复合氨基酸粉"这一混合物名称。实际生产中应以各单一氨基酸组分是否列入该标准及具体限量为准。

4. 特殊膳食食品与运动营养食品

在特殊膳食食品和运动营养食品领域,根据GB 24154-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及相关产品标准,可使用氨基酸类原料。复合氨基酸粉可作为蛋白质或氨基酸的补充来源。具体使用量需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并根据产品类型(如运动营养补充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确定。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应符合GB 2992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的相关规定。

5. 食品行业法规说明

食品中使用氨基酸类原料应符合GB 2760、GB 14880等国家标准的规定。复合氨基酸粉作为食品原料或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关注其各单一氨基酸组分的使用限量和适用食品类别。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实际生产中应以具体产品标准和配方要求为准。


四、饲料行业用途、用法与用量

1. 饲料添加剂

根据《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农业农村部公告)及相关法规,氨基酸类产品如L-赖氨酸、DL-蛋氨酸、L-苏氨酸、L-色氨酸等均为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有明确的适用动物种类和使用量规定。例如,L-赖氨酸盐酸盐在生长猪配合饲料中的推荐添加量为0.05%至0.15%(以赖氨酸含量计,具体参见相应产品标准)。

复合氨基酸粉作为混合物,在饲料中的使用需依据其所含各单一氨基酸是否列入饲料添加剂目录及相应限量标准。在实际饲料配方中,复合氨基酸粉的常见参考用量为配合饲料的0.5%至3%(质量分数),具体取决于饲料种类(如猪料、禽料、水产料等)、动物生长阶段和营养需要。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2. 水产饲料

在水产养殖饲料中,氨基酸是重要的诱食和营养成分。复合氨基酸粉可作为水产饲料的诱食剂或营养补充。水产饲料中的参考添加量一般为1%至5%(质量分数),具体根据养殖品种(如鱼虾蟹等)和饲料配方而定。

3. 宠物饲料

在宠物食品(犬、猫等)中,复合氨基酸粉可作为蛋白质补充或营养强化。宠物饲料中的使用量需符合相关宠物饲料标准和法规要求,一般参考添加量为1%至3%(质量分数),具体根据产品配方而定。


五、工业行业用途、用法与用量

1. 工业发酵培养基

复合氨基酸粉可用于微生物发酵工业,作为培养基中的氮源和营养成分。在抗生素、酶制剂、有机酸等发酵生产中,氨基酸类原料可部分替代或补充传统氮源(如玉米浆、豆粕粉等)。在工业发酵培养基中,复合氨基酸粉的添加量一般为培养基总量的0.5%至3%(质量分数),具体根据菌种需求和培养基配方而定。

2. 表面活性剂与日化原料

氨基酸类表面活性剂(如椰油酰谷氨酸钠等)的合成可使用氨基酸作为原料。复合氨基酸粉在此类合成反应中作为起始原料,用量根据具体合成路线和目标产品确定,需根据化学反应计量比和工艺要求投料。

3. 金属螯合剂

部分氨基酸(如甘氨酸、谷氨酸等)可用于金属离子螯合。在工业清洗或水处理领域,复合氨基酸粉可作为螯合剂组分使用。参考添加量一般为0.1%至1%(质量分数),具体视应用场景而定。


六、医药行业说明

复合氨基酸粉在医药领域主要用于原料药生产和医药中间体合成。例如,部分氨基酸类原料药(如精氨酸注射液、谷氨酸钠等)的生产中,可能以氨基酸混合物作为原料。在此领域,复合氨基酸粉的使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相关要求。具体投料量应根据药品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确定。由于医药领域对原料质量、纯度和批次一致性有严格要求,此处不涉及具体人体表述。


七、保健品行业说明

在保健品(如蛋白粉、氨基酸营养补充剂等)生产中,复合氨基酸粉可作为原料使用。根据《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保健食品中使用的原料应符合相应标准和规定。复合氨基酸粉在此类产品中的添加量需根据产品配方、功能声称和相关技术要求确定。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八、化妆品与日化行业用途、用法与用量

1. 化妆品原料

复合氨基酸粉在化妆品中可用作保湿剂、皮肤调理剂和头发调理剂。根据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及相关行业规范,多种氨基酸(如甘氨酸、丙氨酸、丝氨酸、谷氨酸等)可用于化妆品中。在化妆品配方中,氨基酸类原料的参考添加量一般为0.1%至5%(质量分数),具体根据产品类型(如面霜、洗发水、精华液等)和配方设计而定。复合氨基酸粉在化妆品中的使用应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相关要求。

2. 洗护产品

在洗发水、沐浴露等洗护产品中,氨基酸类表面活性剂和氨基酸保湿成分较为常见。复合氨基酸粉可作为配方中的功能性成分。参考添加量一般为0.5%至3%(质量分数)。


九、发酵行业用途、用法与用量

除前述工业发酵培养基用途外,在食品发酵(如酿造、酱油、醋等)和饲料发酵中,复合氨基酸粉可作为营养补充。在食品发酵中,参考添加量一般为发酵基质的0.1%至1%(质量分数),具体根据发酵工艺和目标产品而定。在饲料发酵中,添加量可适当提高,一般为1%至5%。


十、合成与衍生物行业用途、用法与用量

复合氨基酸粉可作为化学合成和生物合成氨基酸衍生物的原料。例如,用于合成多肽、氨基酸螯合物、氨基酸表面活性剂、氨基酸肥料等。在此类合成应用中,投料量应根据具体化学反应的计量关系、目标产物纯度要求和工艺参数确定。实际生产中应根据具体合成路线和工艺要求计算投料量,不存在统一的添加标准数值。


十一、综合说明

以上各行业中涉及的用量、添加量均为常见参考范围或根据公开标准资料整理的信息,不同产品规格(总氨基酸含量不同)、不同生产工艺、不同配方体系和不同应用对象的实际使用量存在较大差异。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对于没有统一标准添加量的领域,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目前部分领域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使用时应严格遵守各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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