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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营养强化剂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型号 | 国家标准GB |
| 包装规格 | 25kg/件 |
| 外观 | 粉末或结晶、液体 |
| 保质期 | 24月 |
| 有效物质含量 | 99% |
| 主要营养成分 | 组氨酸盐酸盐生产厂家 |
| 含量 | 99%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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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CAS号:657-27-2(一水合物);部分文献中也标注为5934-29-2(无水物)或36662-40-7(一水合物,另一编码体系),以主流数据库登记的657-27-2(一水合物)和5934-29-2(无水物)为常见引用编号。
分子式:一水合物为C?H?N?O?·HCl·H?O,分子量约191.62;无水物为C?H?N?O?·HCl,分子量约173.61。
性状: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有特殊气味,味微苦。易溶于水,水溶液呈酸性。在乙醇中微溶或几乎不溶。具吸湿性,需密封保存于干燥处。
二、食品领域
L-组氨酸盐酸盐可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L-组氨酸及其盐酸盐可用于食品的营养强化,但具体使用范围和用量需依据GB 14880中各食品类别的允许使用品种及使用量规定执行。不同食品类别(如调制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谷物制品等)允许使用的形态和限量各有不同,实际使用量需根据所对应食品类别的具体规定确定。在一般食品加工中,作为氨基酸原料用于调配氨基酸类食品添加剂预混料时,需根据产品配方和工艺需要确定投料比例。在酱油、调味液等调味品中若使用L-组氨酸盐酸盐作为调味增鲜原料之一,其使用比例因配方而异,实际生产中可根据产品风味需求和工艺要求调整。目前未查询到该产品在所有食品品类中的统一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GB 14880及相关产品标准为准。
三、饲料领域
L-组氨酸盐酸盐可用于饲料添加剂,作为动物性饲料的氨基酸补充原料。根据《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及相关管理规定,L-组氨酸盐酸盐属于允许使用的饲料级氨基酸品种之一。在配合饲料和浓缩饲料中,其添加量需根据动物种类(如猪、禽、水产等)、生长阶段、日粮配方中其他氨基酸的平衡情况及营养需要量综合确定。不同动物对组氨酸的需要量存在差异,具体添加量应参照《饲料营养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中对应动物品种的推荐需要量进行配方设计。由于饲料级产品纯度和规格不同,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饲料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不宜使用单一固定数值概括所有养殖场景。
四、农业领域
L-组氨酸盐酸盐在农业中可作为植物生长调节相关的氨基酸类原料或叶面肥、水溶肥的成分之一。在农业生产资料领域,其具体使用浓度和施用方式因作物种类、施用方式(叶面喷施、滴灌、基施等)和产品配方差异较大。常见参考用量在叶面肥配制中,有效成分含量通常在产品配方总质量的百分之几范围内,但不同厂家和产品类型存在差异。实际使用量需根据农业投入品相关标准、产品技术说明及当地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五、工业领域
在工业生产中,L-组氨酸盐酸盐可用作生化试剂、缓冲剂组分、金属离子螯合剂及有机合成中间体原料。作为缓冲剂原料时,其使用浓度和比例取决于目标缓冲体系的pH范围和离子强度要求,通常在毫摩尔至摩尔每升的浓度范围内配制。在电镀、表面处理等工艺中若作为添加组分,其使用量因工艺参数而异,需根据具体工艺条件和产品技术文件确定。在高分子材料合成或改性中作为功能性单体原料时,投料比依反应体系设计而定。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六、医药领域
L-组氨酸盐酸盐在医药工业中主要用作药物合成的原料和中间体,也可作为注射剂等制剂中的缓冲成分。在药物生产中作为原料使用时,投料量依据药品注册标准、药典各论及生产工艺规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ChP)收录有L-组氨酸盐酸盐原料药标准,规定了性状、鉴别、含量测定、有关物质、干燥失重、炽灼残渣等项目的技术要求。作为注射用缓冲剂使用时,其浓度通常在配方允许范围内,具体数值需参照具体品种的处方工艺和药典规定。在医药研发和原料药生产中,不涉及对人体的宣传,仅从原料供应和生产加工角度使用。
七、保健品领域
L-组氨酸盐酸盐可作为保健食品原料的氨基酸来源之一,用于氨基酸类保健食品或复配产品。在保健食品生产中,其使用需符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及相关注册或备案管理规定。不同保健食品类别(如营养素补充剂等)的原料用量和每日推荐摄入量因产品配方和注册信息而异,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批准配方和相关规定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八、化妆品领域
L-组氨酸盐酸盐在化妆品中可用作皮肤调理剂或保湿相关成分。根据《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组氨酸及其盐类属于已收录的化妆品原料。在化妆品配方中,其添加量因产品类型(如乳液、精华、面膜等)和配方体系而异,通常在产品总质量的百分之零点几至百分之几的范围内。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配方、安全性评估资料及相关技术规范确定。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
九、日化领域
在日化产品(如洗发水、沐浴露、洗手液、牙膏等)中,L-组氨酸盐酸盐可作为调理剂或功能性添加剂组分。其在日化配方中的使用比例因产品品类、定位和配方设计而异,通常添加量较低。具体添加量需根据日化产品配方、相关行业标准及产品技术要求确定。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或产品技术资料为准。
十、发酵领域
L-组氨酸盐酸盐在发酵工业中可作为微生物培养基的营养补充成分,提供氮源和生长因子。在微生物发酵生产氨基酸、酶制剂、有机酸、抗生素等产品时,其作为培养基组分的添加量取决于培养基配方设计、菌种特性和发酵工艺参数,通常以克每升(g/L)或百分比质量分数计,具体数值因发酵品种和工艺而异。在配制发酵培养基时,实际投料量需根据培养基配方要求和产品规格进行计算。
十一、合成领域
在有机合成和生物合成中,L-组氨酸盐酸盐可作为手性砌块、多肽合成原料或保护氨基酸前体使用。在多肽固相合成或液相合成中,其投料量依据目标肽段的序列和合成规模而定,通常以摩尔当量计。在化学合成中作为中间体原料时,具体投料比需根据反应方程式和工艺规程确定。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规格、合成路线及工艺要求进行换算。
十二、衍生物领域
L-组氨酸盐酸盐可进一步衍生合成多种组氨酸衍生物,如N-乙酰-L-组氨酸、组氨酸甲基酯盐酸盐、组氨酸二肽(如肌肽、鹅肌肽的前体组分)等。在衍生物合成中,L-组氨酸盐酸盐作为起始原料的投料量根据目标衍生物的分子量和反应收率计算确定,实际投料量需根据产品纯度、规格及合成工艺进行换算。不同衍生物的合成路线和投料比差异较大,具体数值需参照相应的合成工艺文献或技术资料。
十三、通用说明
以上各领域所述用量、比例及浓度均为一般性参考或分类说明,并非统一标准值。由于L-组氨酸盐酸盐存在不同纯度规格(如食品级、饲料级、医药级、试剂级等),含量差异会直接影响实际投料量,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在受法规或行业规范约束的领域(如食品、饲料、医药、化妆品等),应优先遵循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法规文件中的限量或使用范围要求,不得以一般参考用量替代法定标准。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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